简介:洗钱犯罪的危害20世纪80年代以来,洗钱犯罪日益猖獗并在世界范围内迅速蔓延。据估计,全世界每年非法洗钱的数额高达1万亿至3万亿美元,相当于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2%至5%,我国每年也有2000亿元人民币左右。主要危害如下: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存款实名制正式实施后,对于监管越来越严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洗钱分子直接将黑钱及不正当收入存入银行进行清洗已是难上加难。而房地产行业反洗钱监管的真空和滞后以及房地产价格的恶炒,则为洗钱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本文论述了房地产行业洗钱的特征,对不法洗钱分子选择房地产行业进行洗钱的原因及洗钱方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反洗钱若干对策。
简介:贪贿资金追缴是截断贪贿犯罪利益输送,增大犯罪成本的防控途径之一。国际社会和中国刑法皆以洗钱犯罪作为贪贿犯罪的下游犯罪加以严控,力求用此刑法规范约束犯罪行为。国内从刑法修正案(六)到刑法修正案(九)历经修订,都彰显了以洗钱犯罪控制贪贿犯罪,恢复社会公平正义的立法宗旨。国际社会的《联合国反腐败条约》对涉贪贿洗钱控制也给予了详尽规定。但是司法实践适用不足也是不争的事实,从案例实证剖析到司法解释阐述运用,呈现出现实需求紧迫和追缴收益失衡,追缴网络严密和追缴难度日增的矛盾。究其原因,理论研究、立法、执法、司法和国际合作皆有可提升完善空间。如能强化理论研究,拓展探讨空间;完善反腐和反洗钱立法,加强涉贪贿洗钱犯罪司法适用;结合国际要求和本土实践,拓展国际司法合作,树立互利互惠理念,构建合作双赢的常态机制,或许能对贪贿犯罪资金追缴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