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首先应该认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我国物权体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典型的用益物权,划拨作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合法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用益物权.我们知道,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除一些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的财产权利外,财产权依法可以继承.实际工作中,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房产大多数属于"土改"时分配的房地产、城镇居民自建住宅以及享受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房产所有人取得房产所处土地的划拨使用权基本上是出于为房产所有人提供的某些优惠福利或其他政策而取得的,与那些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或依附性的财产权利有着严格的区别.因此,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来看,划拨土地使用权理应能够继承.
简介: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下土地资源的紧缺,生者与逝者利益冲突导致的墓地纠纷屡见不鲜,公墓无法发挥自身效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墓地分界不明、滥埋乱葬、占用耕地,清明前后常起坟山纠纷。而如此农村私墓乱象,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众多学者深入了解中国古老殡葬文化,各级政府在当地开展调研并试行农村墓地改良办法,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无法有效保护公共墓地及家属权益。因此,笔者在文中详细说明了目前农村散乱性私墓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在下文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最后通过对墓地所有权的确认提出了租赁权相关制度在解决经营性墓地纠纷问题上的建议,希望能够通过法律的不断推进,让墓地的保护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