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推进医生多点执业乃至自由职业,一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现在方案终于出台.是不是意味着形势一片大好呢?以现时的情形来看,几方的反应是不同的:民营医疗机构是欢欣鼓舞,以后可以名正言顺地请公立大医院的名家坐堂开诊了;部分医生似乎也很期待.等着实现自我价值;公立医院的院长们.则一如既往地忧心忡忡.担心'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医生们如何保证医疗质量。在西方发达国家,医生自由执业的有效性已经实践检验,但在今日之中国,让医生从'单位人'转为'社会人',能否有效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目的,过分乐观恐怕有失谨慎。这些国外证实'美妙无比'的经验进入中国后,要么水土不服,要么蜕化变质。一项新举措的推出,要有完整的制度设计和充分的条件准备,不要'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医生的多点执业,不能只是看起来很美……
简介:英美法系通过建立土地发展权制度实现对土地发展利益的法律调整,其核心功能在于实现对超越不动产法定使用限度所产生的增值利益的合理分配以及对其他不动价值减损的公平补偿。尽管两大法系法律制度之间的巨大差异,土地发展权概念难以直接见融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内。但事实上,通过对英美法系土地发展权概念的分析,不难发现,土地发展权的功能可以加载于大陆法系物权法中所有权及用益物权的使用权能。囿于物权法定原则的限制,尽管土地发展权不能成为一项独立的物权,但是土地发展利益可以依靠物权法规则加以调整,进而形成法定的土地发展利益与约定的土地发展利益两种类型。前者通过不动产相邻关系的修正以及对《物权法》中征收补偿范围的解释得以实现;后者则完全可以纳入地役权制度范畴之中。
简介:市场化改革在给农民带来生活水平改善的同时,也使得村庄社会利益发生分化,利益诉求呈现出差异化、多元化、多样化态势。因此,转型中村庄社会已嬗变成为一个“利益场域”.并为市场催生起来的涉农企业、合作社等主体成为治理重要力量提供了“舞台”。村域集体经济不发达的N村,村组织、涉农企业、合作社、农民基于各自利益诉求的实现,本着“资源互补、优势互借”(资源交换)原则走向“合作”。在此基础上,他们借助于农业项目开发与农地流转之机。各取所需。结成了涉农企业+村委会+合作社+农民的“利益链”或“利益共同体”,进而在相当大程度上实现了企业、村组织、合作社等利益相关者对于村庄的横向“合作治理”,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村庄经济社会秩序的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