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隧道管理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职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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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城市隧道为对象的城市道路管理涉及多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实践中迫切需要区分的是城市隧道管理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职权范围。结合当前城市道路管理的相关规定,运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厘清两主管部门各自享有的职权内容,明确两部门权力竞合的情形,再运用公物法的相关理论,确定城市隧道管理部门享有的职权主要是一种公物管理权,公安交管部门所行使的与城市隧道管理有关的职权属于公物警察权。在城市隧道管理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两机关的职权协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5年1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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