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执法实践中,民警由于法律文书的制作不当,影响了办案的质量,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进程。面对当前犯罪形式多样,手段翻新的复杂态势,执法文书写作教学要与时俱进,实现教学与实战的一体化,完成教与学的同步。通过相同文种所处不同办案阶段制作目的的不同,把握写作的重点进行强化练习。为防止文体之间的混淆,应纵横地学习各类文书,同时可将公、检、法就同一案件的不同文种进行比较辨别,拓宽写作思维,提高写作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力求案件事实归纳精练、证据收集条分缕析,法律阐释准确全面。民警法律文书写作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提升国家的整体法治水平。
简介:由于工作原因,笔者曾经遇到数起因为无法证明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是否生效,或导致当事人无法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或为法院工作带来不便。
简介:物权法第28条规定:由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引发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这里的法律文书在类别上是形成性的。在现行法上,符合这个要求的法律文书主要有: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分割共有物的法律文书、撤销有关物权变动合同的法律文书、撤销诈害债权行为的法律文书以及撤销特定情形下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变动物权的决定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和依照情势变更规则解除有关物权变动的合同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就履行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物权变动的合同、确认该合同无效或该合同的解除作出的法律文书都不是形成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