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贩卖毒品是有偿转让。单纯将毒品赠予他人的行为缺乏有偿性,显然不成立贩卖毒品罪。"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具有无偿性和辅助性,除非具有帮助他人贩卖毒品的故意,对他人实行贩毒行为并达到既遂起到促进作用,且具有有偿性,否则不能成立贩卖毒品罪。"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的,应当根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否具有有偿性以及获利的数额或者比例,判断是否成立贩卖毒品罪。单纯互易毒品行为难以认定具有有偿性,难以认为具有侵害公众身体健康法益的危险,原则上不成立贩卖毒品罪。但是,用毒品与其他财物、财产性利益或者非财产性利益进行交换的行为均具有有偿性,可以成立贩卖毒品罪。
简介:经学史上对"三月庙见"之礼的解释有许多争议,影响到对多种经文的理解。对于此礼的解释,以贾逵、服虔、何休的"庙见后同房"说较符合历史上的相关事实,刘毓崧父子对此作了详实的论证,并以此婚俗解释《诗经》中的众多篇目。此婚俗的成因,管东贵认为属"言行试婚制",胡新生则认为是为了保证头生子的血统纯正。随着春秋战国时期社会阶层的剧烈变动、贞操观念的强化、探知怀孕的技术手段的提高,此一习俗失去了存在的土壤,只能作为古代风俗的遗存物偶然、零星地被一些爱好复古、重视礼仪的家庭所遵循,作为标示贞操、显扬名节的手段,大部分人对其原始成因和具体内容已不甚了了。所以,对古礼的理解必须还原礼仪产生时代的原始背景,以今人观念理解古礼,往往会方凿圆枘,不得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