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犯罪主体、客体、主观、客观四要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一般性分析;在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类欠薪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应赋予人社部门拥有全面调查核实欠薪单位资产状况的行政执法权;在对"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行为的认定"的理解和认定时,应将政府有关部门作宽泛性理解,并且应将采取公告、公示、在特定场所张贴责令支付文书限期责令相关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式,纳入责令支付方式范围;不应将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列入亲告之罪。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自《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施行起.在修订过程中颇受学者关注、民众支持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却遭到冷落。笔者认为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虽然象征性地表明立法者严厉打击欠薪行为的态度并起到威慑效果,有一定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但造成恶意欠薪问题比较严重的主要原因是社会问题和劳动部门法的缺位;另外,恶意欠薪罪条文本身尚有待完善。
简介:
简介:摘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实践中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并对修改该罪提出了建议。
简介:从立法背景和法条表述来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政附属性规定的规范目的在于限制处罚范围和贯彻广义刑事政策思维。但是,这种规定不仅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模糊了刑法与行政法的界限,而且不符合刑法谦抑主义的原理,最终难以实现法益保护目的。实际上,行政附属性规定反映的是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属于量刑情节的范畴和刑法的实质内容,故应当转化为法定量刑情节。
简介: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是“用人者”,包括自然人和用人单位。区别于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司法实践中,由于公司、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等经济组织形式的多元性和实际运营的复杂性,如何准确界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自然人主体,需要进一步探析。
简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了本罪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但对实务中争议较大的“支付能力”认定问题却未涉及。本文围绕支付能力认定中权利保障均衡实现难题进行经济分析,进而主张应在现有条件下进行以利润为导向的企业法入支付能力精细化认定,并探讨支付能力认定的证明责任,提出藉以建立劳动报酬保险制度来实现支付能力认定的观点。
简介:[基本案情]2009年8月,被告人郭某某和其老公黄某某开办了某市瑞丰照明灯具厂(以下简称瑞丰厂),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为郭某某,郭某某为法人代表,黄某某任总经理.经营期间,2010年10月,瑞丰厂销售给德国的一批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退货并赔偿损失,加之国际市场不景气,汇率升高等原因,致使瑞丰厂出现严重资金周转问题,经营困难,欠下100余万元购货款.2011年9月,瑞丰厂销售给江苏宜兴的一批货物由于质量问题再次遭受退货,致使该厂难以继续维持.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简介:<正>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司法人员和社会公众正确理解《解释》的精神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谈谈《解释》的起草背景和经过。答:一段时期以来,部分地方用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简介:我国对拖延支付劳动报酬的处理,在公权救济方面存在着"一调解一仲裁二审判"的模式。但由于我国相应机构独立性不强、专业性不强等问题的存在,易造成对劳动者、雇主和社会、国家的危害。因此,应参照域外先进经验,从增设由第三方中立机构组成的调解仲裁机构,保证参与人员的专业性和中立性,降低对审判环节的政策影响等方面,予以改进。
简介:<正>1987年5—9月,我们用问卷方式对全国2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6所大学、中学(含中专)、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进行了劳动报酬抽样调查。根据随机抽样原则共发调查表1600张,收回607张,其中有效表格598张参予统计(表式设计见表1)。按我国现有专任教师854.71万人(1985年数字)计算,此次抽样调查代表率为万分之七。与国家统计局1985年对农民家庭抽样调查的代表率万分之四点七相比,此次抽样调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教师劳动报酬的状况。
简介:<正>劳动报酬是劳动给付的对价,通过劳动获取报酬是劳动者进入劳动关系的直接目的和追求。美国学者米尔斯指出:'报酬可能是劳资关系中最核心的问题了。报酬的数量、形式及其决定过程,对雇主和雇员来说,都是最基本的问题。'从当今各国劳动法的规定及其实践看,劳动报酬决定机制主要有两种:一是雇主单方决定劳动报酬机制;二是劳资双方共同决定劳动报酬机制,包括劳动报酬个别谈判机制和劳动报酬集体谈判机制。20
简介:我和林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发展为恋人关系。恋爱关系确定后,我便搬到林某家中,和林某一起居住生活。林某家开了一家杂货店,我平时有空时,便经常去杂货店帮忙打理。由于我们共同的努力,原本亏损的杂货店开始渐渐有了起色。然而就在此时,我和林某的感情却亮起了红灯,一次争吵后,林某将我赶出了家门。请问我在和林某同居期间帮他打理杂货店,能否向他索要劳动报酬?
简介:近些年来,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时有发生。尤其是在计划外用工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劳动报酬权受到侵害几乎成了一种普遍现象,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一、劳动报酬侵权的表现劳动报酬侵权现象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比如,
简介:【案例】:2015年3月,村民姚某等3人进城务工,在一家私营印刷厂从事装订等工作。前些日子,老板被民警带走,印刷厂也被政府有关部门强行关闭。姚某等人打听得知,这家印刷厂一直没有办印刷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现在厂里已是人去楼空,但印刷厂还欠着姚某等人两个月的工钱。姚某等人想弄清楚:他们与该印刷厂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又该如何讨薪和维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初探
试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什么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政附属性规定研究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自然人主体如何界定
论支付能力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的认定问题
主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的认定难点
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有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论拖延支付劳动报酬的危害和公权救济
教师劳动报酬情况调查
劳动报酬谈判权研究
恋爱不成能否索要劳动报酬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侵权现象不容忽视
违法企业被关闭如何追索劳动报酬
分地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