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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反对解释是法治社会的一个原则。这一原则强调,对明确的法律规范,尤其是强制性法律规范,法官等法律人应该直接认定其意义并加以贯彻,而不能解释,尤其不能过度解释。反对解释的场景是个审判等活动“语境”的问题,但由于场景都是片断,因而难以从理论上系统叙述,所以,我们只是把场景作为思考的起点和归宿,在法治理念下叙说反对解释的一般要求。我们相信,法制要求人们对法律规范的固有意义保持克制,要求尊重法律的权威。能动主义是一种克服司法机械的思路。司法能动主义者几乎把严格等同于机械。但法制恰恰是因为有了适度严格才显示其魅力,如果到处能见到灵活那就不可能有法制。近百年来,几乎所有的法学都围绕着维护或破除法律的严格(或机械)而展开。但从法制基本教义看,司法克制主义是主流,而能动主义只能在克服法律过于死板,或协调法律与社会正义的严重冲突时才显现其功用。反对解释的主体是所有的适法人员,对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要求。

  • 标签: 法治 法律解释 反对解释 司法克制主义 司法能动主义
  • 简介:“积极政府”指政府作为积极的行动者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中国自大禹治水传说开始,就表现出积极政府的特色。这是中国发展的优势。只是这一优势曾经为近代西方主流价值,也为历史上伴随积极政府产生的负效应所遮蔽,甚至被扭曲,未能得到恰如其分的评价和理解。基于中国事实场景,可以充分理解“积极政府”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所扮演的积极角色和相伴随的消极效应。从中国历史发展和改革开放实践看,一个积极有为的政府是必要的。只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要对积极政府以合理的角色定位,建设一个有合理边界、高效廉洁、能激发和调动全体民众积极性的“积极政府”。

  • 标签: 积极政府 国家治理 政府角色 中国话语 比较政治
  • 简介:当今时代,传播技术日益发达、信息海量爆炸。在这样的传播语境下,人自身与自身的对话机会减少,传播的表层化、格式化、盲从化倾向加强,自我理解能力削弱,“糈心比心、换位思考”地理解他人的能力与动力也随之削弱,人与人之间的隔膜、族群与族群之间的隔膜加大,社会共识更难形成,社会风险加剧。传播技术的发展和成员流动性的增加,使组织的核心信息、机密信息和核心竞争力,都极易流失,组织的稳定性遭遇严重危机。未来的人类社会,一切大组织、巨型组织也许都将遭遇因为传播而产生的“维稳”难题。

  • 标签: 传播 传播技术 传播形态 社会风险
  • 简介:使用武器,是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一项特殊权利,是人民警察在紧急情况下,为制止严重暴力犯罪行为采取的强制处置措施。为了保障民警在执法执勤尤其在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中能依法、规范、有效使用武器,必须加强民警使用武器在模拟场景中的培训,提升民警使用武器的法律素养和实战技能,以及强化民警在实战场景中的应战心理素质。

  • 标签: 使用武器 模拟教学 实战技能
  • 简介:真实的司法逻辑存在于真实的司法场景中,这与理论上的短歌长吟必然有所区别。在看似悖逆司法规律的“找案源”场景中.司法机关受到经济利益、部门地位、考核要求以及体制需要等诸多动力的推动,从而呈现出除法律人判断之外的经济人、政治人、社会人等诸多逻辑形态。这些逻辑的运用构成了司法活动的复杂性。如何看待、理解并对之进行反思,将成为正确认识和改进中国司法机关行为的重要依据。

  • 标签: “找案源” 司法逻辑 经济人 政治人 社会人
  • 简介:我总会不自觉地将人与他(她)的画作自然地联系在一起。初次见到张平静是在一次画展上,那天人很多,见到的作品也很多。一幅颜色极其浓艳繁复的戏曲人物画最是吸引我——画面上的三位古装女子,让人想起戏台上那演绎了无数风情传说的故事,而无关风月。那一刻,我的耳朵竟剥离掉现场的嘈杂声,隐约的咿呀婉转的昆曲唱腔飘进我的心里。蓦然间,见到一位女子从身旁走过,一袭素雅简单的长衫裙,娉婷袅娜,心中暗赞好一个"人淡如菊"。后来,我们渐渐熟悉,知道那幅作品即出自她手。

  • 标签: 戏曲人物画 娉婷袅娜 嘈杂声 在门槛上 我自己 大写意
  • 简介:人工智能与非国家权力叠加,进一步加剧了国家功能变迁,政治国家中心主义开始衰退。“个人”已经并将继续深入地被“智能利维坦”客体化,“人-人”关系模式转化为“人-技术-人”关系模式,催生新的社会结构形成,国家与非国家力量、法律与算法、伦理与技术开始同构新秩序。自由和权利的主要威胁将是横向上的非国家力量而不再是纵向上的国家权力。法律场景发生深刻变化,需要重建“善”的维度,以平衡“权利优先”论;需要在法律技术意义上迎回的“义务本位”,以矫正“权利本位”,解决“权利失能”问题。

  • 标签: 人工智能 智能利维坦 场景变迁 权利失能
  • 简介:本刊2012年第1期发表了杨立新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之后,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认为这不仅是研究媒体权利保护和媒体责任法律界限的重要成果,而且也是法学研究的一种创新形式,体例新颖别致,内容丰富多彩、切合实际,被誉为中国的侵权责任法重述的内容之一。杨立新教授在继续进行这个课题的研究,力图构建全面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将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本期继续刊登杨立新教授撰写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之《中国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法律适用指引》,继续推动这个重要的研究工作,并将这一研究成果奉献给各位侵权法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侵权行为形态和侵权责任形态研究,是当今世界侵权法研究的重点问题,是在侵权法研究中最有技术含量的部分。对此,我国侵权责任法学者的研究独具特色,并不逊于英美侵权法研究和大陆法系侵权法研究的水平。期待学者关注这一课题的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

  • 标签: 侵权责任形态 侵权责任法 中国媒体 侵权行为 法律适用 重述
  • 简介:准确界定保险事故数量直接决定着被保险人可获取的保险金数额。对此,保险法理论与实务中主要存在五种不同的方法。其中,效果法与责任触发法有悖保险法理,无法实现给予被保险人最大化补偿的终极目标,不宜采行。独立风险法虽较为契合保险机理,却不具有可行性,存在否定保险法独立价值评判的倾向,因而也不应采行。责任事故法则是对保险法中因果关系判定标准误解的产物,故而我国应采取更加符合被保险人合理期待的近因法。

  • 标签: 每次事故 保险事故数量 近因法 效果法 风险独立法
  • 简介:通过对交通事故鉴定现状和多个案例的分析.讨论交通事故鉴定和事故勘查在事故分析中的作用,以及交通事故鉴定部门和事故勘查部门在具体案例中协作的关联性,认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勘查部门和鉴定部门应各司其职,在证据的发现、收集及补全上相互协作。才能科学地做出交通事故鉴定,保证事故成因分析的客观性,公正性。

  • 标签: 交通事故鉴定 事故勘查 事故分析
  • 简介: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在管理领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都促使我们对管理过程进行思考。本文正是从意识形态的涵义入手,分析了意识形态的管理化的涵义及其功能与表现,管理的意识形态化的表现及其原因分析,最后谈及如何在意识形态管理化过程中淡化管理的意识形态化。

  • 标签: 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的管理化 管理的意识形态化
  • 简介:鼓吹意识形态多元化的现代西方社会在对外政策上出现了意识形态化倾向,他们试图将自己的意识形态统治体系推向世界。冷战结束后的国际冲突一方面带有“雅尔塔协议”势力范围划分的影响痕迹,另一方面带有更加严肃的意识形态基础,即意识形态统治,亲西方的民主势力得到实际的援助和舆论的支持。现代西方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变成了关于人权、民主、市场经济、普世价值等神圣概念的世俗化的宗教,并试图冒充为科学的和普遍的体系,在本质上呈现出意识形态一元化趋势。他们依靠主体的自信和社会对意识形态公理的接受确保了这种意识形态体系的全面统治,认为西方政治制度是最先进的,能保障全体民众享有最高水平的自由、福利和参与政治的权利,自信所有国家迟早都会采取这种制度,西方应该帮助他们,并同反民主的势力作斗争。

  • 标签: 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化 意识形态统治 全球化 信息化
  • 简介:如今的互联网早已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战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同时加重了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隐患。青少年作为网络使用的主要群体,也已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群体,而高校则自然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主阵地。鉴于当前形势,构建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体系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历史必然。

  • 标签: 互联网 高校 意识形态安全 教育体系 95后群体 大数据
  • 简介:<正>北京市社科院马仲良著义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劳动资料的发展为主要标志,把物质生产力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手工工具阶段、机器阶段和自动控制阶段。与此相适应,出现三种经济形态: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计划产品经济;三种社会形态:以人的依赖(通过人身依附)关系为基础的最初社会形态(或称前现代社会、传统社会),以物为依赖(通过商品交换)关系为基础的当前社

  • 标签: 五种社会形态 三个阶段 社会主义道路 马克思 后现代社会 物质生产力
  • 简介:《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蕴含着丰富的意识形态思想。这些思想本质上是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高度对意识形态问题的科学考察。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颠倒性和虚假性,揭示了其与德国社会矛盾和阶级关系的本质联系。以此为逻辑前提,立足于唯物史观,马克思恩格斯对一系列重要问题作了深入系统的研究。这些问题包括:意识形态的根源、本质及其生产机制,以及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建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些问题一一给予了历史唯物主义解答,为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理论的确立奠定了重要的原理基础。不仅如此,浸透其中的唯物史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解决意识形态问题而言,仍然有着重要的时代价值。

  • 标签: 《德意志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 唯物史观 精神生产
  • 简介:危险犯既遂标准的确定是危险犯停止形态研究的核心.从危险犯的构成特征看,危险犯的既遂是指当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一定的抽象危险后,行为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消除这种危险状态,以致使该危险状态脱离行为人自力控制而使受保护法益产生具体危险的犯罪停止形态.以此为基础,对有关危险犯未遂的一些问题和危险犯中止的认定标准应作新的阐释.

  • 标签: 危险犯 停止形态 既遂 未遂 中止
  • 简介:企业形态法定不应被理解为立法设定的企业形态标准应当是严格而封闭的。法定企业形态来源于对现实生活中各种不同企业形态的抽象概括。企业形态法定为法律对现实中不同形态企业的规范提供了一个关于企业形态的典型标准。这一标准应当具有开放性,以适应现实中众多不同形态企业的良性发展需求和众多不同投资者合理的现实需要,从而鼓励投资。同时,立法应重视建构企业类型,以弥补作为概念的企业典型因具有抽象概括的性质而存在的不足。当现实中的某种企业形态有单独立法需要时,应该及时立法以创造新的法定企业形态。目前,我国以责任和组织化程度为标准划分的独资、合伙和公司三种企业形态立法过于概念化和封闭化,而适应不同合作社形态的合作社法律体系迟迟没有建立,这些问题均亟待解决。

  • 标签: 企业形态 法定主义 类型化 开放性立法
  • 简介:法律主体包含权利主体、义务主体、责任主体三种形态。在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中,权利主体的权能并不一致;而就义务主体而言,既存在因法定义务而形成的主体样态,也包括因约定义务、道德义务而作为法律主体的情形。对于责任主体来说,“违法”、“风险”以及“关系”.都可能使一个社会成员作为法律上的责任主体而存在。

  • 标签: 法律主体 权利主体 义务主体 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