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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公司》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的突破创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法》中规定了“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制度,便产生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何区别、个人如何选择最佳经营组织形式等问题。笔者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结合行政执法实践,对此作一比较分析,以便投资者权衡利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创业的最佳经营组织形式。

  • 标签: 《个人独资企业法》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经营组织形式 解读 法律制度
  • 简介:基金公司自身的资产和基金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具有完全不贩特点和属性。基金公司自身的资产是由基金公司的发起人以出资发起设立的方式形成的,因此这部分资产是由基金公司股东的投资所形成的公司人资产,而基金公司所管理的资产是在基金公司依法设立以后,由其所依法发行的基金所募集的资产,这部分资产是基金持有人通过契约的方式,委托给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正是由于这两部分资产的属性完全不同,在经营管理上必须严格割开,这就使基金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一般公司制企业所没有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为基金公司的股东只能对基金公司自身资产的支配发生作用,而绝对不能对公司所管理的资产的管理权发生作用。

  • 标签: 基金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
  • 简介:公司设立了公司人人格否认制度。该项制度是对股东有限责任和公司独立人格这两大公司律制度的有益补充,对于完善我国公司人制度、健全公司人治理具有重要意义。遗憾的是该项制度涉及的条文很少,对具体的适用问题没有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 标签: 公司法人人格 人格否认 人格否认的适用
  • 简介:一是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制定《公司》是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律体系的基础工程。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公司制是其中最重要、最典型的组织形式。《公司》的制定,是为了适应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是规范公司这类市场主体,完善法人制度的重要法律。

  • 标签: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公司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必然要求 组织形式 社会化大生产
  • 简介:一、我国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现状(一)大股东利用其控制力排挤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由于大股东所持股份比较大,如:1.大股东可能会在公司增资时以特别优惠的价格得到的股份进而扩大股份拥有额,增加对公司的影响;2.大股东将自己的“代言人”安排进入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甚至直接进入管理层;3.恶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使小股东无力认购新股,从而削减他们的股份;4.通过无偿占用上市公司资本,

  • 标签: 中小股东权益 新公司法 股份拥有 救济 保护 公司治理结构
  • 简介:摘要由于一人公司的特殊性,使得一人公司债权人保护问题尤为突出,本文从出资、再投资、组织机构、过程监管和法人格否认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公司》关于一人公司债权人保护的不足,力求为完善一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提出参考。

  • 标签: 一人公司 债权人 保护 不足
  • 简介:公司》,《证券法》是促进证券市场规范,稳定发展的两部大法,它们的实施已经显示了其积极作用,在《证券法》实施一周之际,》《公司》的全面修订已经被是年议事日程,如何使《公司》更好地配合《证券法》为证券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为加快市场化进程提供更为有效的服务,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促进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提供更可行的操作规范?这是我们不能不引起重视的问题,针对公司所面的修订机遇,我提几点建议。

  • 标签: 公司法 证券市场 市场发展 退市机制
  • 简介: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的修正案,这是我国公司自颁布以来20年的时间中继两次制定后的又一次重大的修改,本次修改主要有12处,条文顺序也作出相应的调整,新公司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登记条件
  • 简介: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组根据其情况的不同可分为局部改组和整体改组两种。企业进行局部股份制改组后,其一部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独立法人,客观上与企业另一部分形成母子公司关系。作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派出董事与其他董事形成股份公司的董事会,行使决策权,而股份公司的经理班子则行使经营权,股份公司的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组成了股份公司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本质上是指在公司人资产的委托——代理制下规范不同权利主体之间权、责、利关

  • 标签: 公司董事会 股份公司 母公司 母子公司体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股份有限公司
  • 简介:我国公司实践起步较晚,但市场发展迅猛及其开拓创新的能力不断提升,活跃于城市乡村的公司已成为经济社会结构中的重要角色。与“公司”这一角色相对应的《公司》,虽然有230条之多,但条文存在着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法律漏洞多等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和经济的发展,并对市场产生了诸多影响。

  • 标签: 《公司法》 市场发展 经济社会结构 可操作性 法律漏洞 原则性
  • 简介:我国现有的公司律制度对解决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并非强而有力,与股东、公司相比债权人利益保护明显处于劣势,存在许多不足,应尽快从各方面完善债权人保护制度,以实现股东与债权人衡平保护法律体系。

  • 标签: 债权人利益保护 资本制 人格否认 公司法
  • 简介: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10多年来,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公有制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其中的一些规定已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经过充分的准备和三次审议,修订的《公司》于2005年10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现代企业制度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场发展 修订 《公司法》
  • 简介:7月1日起,公司新建的金一路卫三路门卫、卫三路金二路门卫正式启用。同时,金二西路实行封闭,原金一路卫二路门卫、卫二路金二东路门卫、沪杭公路卫三路门卫撤销。

  • 标签: 公司 门卫 管理 金山企业
  • 简介:日前.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提出,要通过立法和监管积极创造条件,从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两方面着手、使并购重组走出以绩差上市公司为中心.以价值转移和再分配为主要方式的死胡同.形成以实质性资产重组为主,以产业整合勾特征的战略性并购重组的新格局。我国交购重组是体制因素驱动型,立法和监管对开购重组的影响重大立法和监管应当鼓励和引导并购交易创造价值,让市场参与者有平等的舞台进行竞争,为证券市场大量历史遗留难题的解决剖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在立法和监管的模式上.已于去年12月1日正式生效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采取了极具中国特色的要约制度的设计,与美、英收购立法模式有根本性的区别,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和鼓励了上市公司实质性并购重组。“积极鼓励”和“程序公正”是对收购立法和监管中的两大基本原则.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规定了采用全面要约收购方式;同时,为了降低全面要约方式的成长,鼓励上市公司收购.扩大了自动豁免和经批准取得豁免的范围.创造性地将要约中上市交易股份和非上市交易股份区别对待、分别定价、以降低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方式的成本。这位人士认为.平购重组目前已经超越新股发行市场.成为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最主要环节。自1999年以来每年约有1/3的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平均1家上市公司每4年面貌就要更新:单以2002年为例、当年新股发行70家,而年度内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控制权生生转移的股权收购数量达122家,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重大重组数量为44家,大量的并购重组为上市公司创造了巨大价值,使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有所改善,为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重大作用,但他同时

  • 标签: 立法模式 要约制度 生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实质性 程序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