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七章公司债券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
简介: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最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并于1999年12月25日进行第一次修订,增设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放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和申请股票上市等条件,但仍未从立法理念上对《公司法》进行全面修改。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简介:成立一个公司至少需要10万元注册资本金合理吗?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必须一致实际吗?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这一限制又有什么依据呢?这些明显苛刻的规定分别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部分条款。如果现代化加速的原因可以部分归结为知识产业高科技化、高附加值的特性,那么与之相应的低投入、高回报的现象就变得无可厚非。90年代国内兴起的以网络为代表的新经
简介:摘要:公司解散是解决公司问题的一种终局性手段,而司法解散作为一种司法手段,其适用以及价值取向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热点,直到《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出台为其中的部分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其中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分析。本文从司法解散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司法解散的要件以及其中的价值衡量,最后得出结论,最后再为法律完善提供建议。
简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关系到公司和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存在的问题,从而该制度与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制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新《公司法》第20条虽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仅是“无视”公司人格,只因“约定俗成”关系,称之谓“公司人格否定”。然而,公司还存在,其法人人格并没有完全被否定。对于近阶段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情形,仍应当慎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和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否定存在否定程度、选择性、否认发起者及否认依据和理由的不同;新《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单位犯罪的影响表现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