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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传统以维护特定主体私益为基点构建而成的环境侵权纠纷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将因果关系存否的证明责任分配给被告来承担,然而司法实践中的现实状况却与该规定相距甚远。此种局面决定了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作为传统环境侵权纠纷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确立基石的证明责任转换,应由更为契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程序定位与价值追求的证明责任减轻所替代。在具体规则的设计中,应对不同主体提起的以及不同类型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证明责任减轻的处置方式进行深入考量。

  • 标签: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减轻 因果关系推定
  • 简介:量刑与定罪有着不同的司法功能,在量刑阶段。寻求设计与之相适应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以及证据规则等制度内容,是我国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司法改革大背景下,结合新《刑事诉讼法》增加“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基本要求、扩宽当事人参与法庭调查与辩论范围、建立量刑建议制度等内容,可以得出,在量刑阶段建立相对独立的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等制度,既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可行性。

  • 标签: 量刑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程序分离
  • 简介:本文针对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浓度着从诉讼程序视角进行研析。文间认为,在特殊防卫的情况下,可以赋予被告方程度较小的证明责任,以弥补特殊防卫制度自身存在的疏漏。

  • 标签: 刑法 特殊防卫 证明责任 暴力犯罪 被告 司法机关
  • 简介:治安案件证明责任负担存在"有责任、无后果"的缺憾,相应立法尚不成体系。根据控诉职权归属确定证明主体、根据办案程序性质确定证明对象、根据办案行为性质和查处对象确定证明标准,是构建治安案件证明责任体系的基本要求。设计治安案件证据审查程序,需要将证据审查规定为适用一般程序办理治安案件的必经程序,并由第三方组织"控、辩"双方以言辞进行示证、质证、辩论等,最终根据审查证据等形成的笔录作出案件处理决定。

  • 标签: 治安案件 证明责任负担 实现路径
  • 简介:通过分析英美及我国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主观要件,和英美国家相比,我国实际上已采取较为宽松的构成要件标准。简化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实为加强对违法行为处罚以保障食品安全这一宗旨,在判定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时,在主观要件的考量上,应将重大过失纳为惩罚性赔偿责任主观构成要件,故意不应再是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主观构成要件的唯一选择。

  • 标签: 食品侵权 惩罚性赔偿责任 主观要件 食品安全
  • 简介:我国古代即有关于诽谤罪的规定,如《法经》有“议国法者诛”的规定、《秦律》有“诽谤者诛,偶语者弃市”的规定、《唐律疏议》有“指斥乘舆”的规定。原79刑法145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包括用‘大字报’,‘小字报’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97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标签: 诽谤罪 证明责任 剥夺政治权利 分配 《唐律疏议》 情节严重
  • 简介:非法证据的证明是非法证据排除重要的制度前提。从立法现状来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并未根据非法证据类型加以区分,由此产生证明机制的文本趋同与实践异化两大问题。根据取证违法程度的不同,非法证据排除可以分为强制排除、裁量排除与瑕疵补正,这为证明方式的区分奠定基础。从比较法的视野来看,域外国家对不同的非法证据设有层次化的证明机制。对此,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也需要从严格证明、适当证明与自由证明的角度加以区分,并从证据资格、证据调查以及证明标准的角度予以层次化的配置与构建。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 证明方式 严格证明 自由证明
  • 简介:侦查终结是侦查阶段对已经开展的各种侦查活动和侦查工作进行审核和总结的最后一道程序,是侦查任务已经完成的标志.侦查作为侦查主体的一种自向证明活动,侦查终结应有自己的证明要求与证明标准.这种证明要求可以表述为追求法律真实,而证明标准则可以理解为侦查人员排除自己内心的一切合理怀疑.

  • 标签: 侦查终结 证明要求 证明标准 法律真实 合理怀疑
  • 简介:近现代刑法学的发展史是一部苦苦追寻贯通犯罪与刑罚合理联系的探寻史,行为主义刑法学派、行为人主义刑法学派、人格主义刑法学派的界说均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在静止的犯罪与变化的刑罚之间,必然有一个呈时空变化状的因素方能将二者合理贯通始终,该任务的完成者不是静止着的客观罪行,也不是静止着的主观罪过,更不是隶属于心理学概念上的虚无缥缈的人格态度,以对社会化的维持及其良性发展的蔑视与对抗态度作为自身内核的主观恶性成为当仁不让的中介载体。这个主观恶性坚持由行为作为其征表的可靠载体,犯罪行为成为其进入刑法学评价范围的绝对牵引力,而罪前、罪后可以表明犯罪人主观恶性轻重程度的因素也依附于主观恶性进入刑法学的评价范围。

  • 标签: 刑法学派 主观恶性 主观罪过 人身危险性 社会危害性
  • 简介:由于推定具有转移证明责任的功能,因此,自犯罪构成推定功能产生之后,部分要件的证明责任转移给了被告人。这就意味着被告人一旦证明不能,就要承担败诉风险,这显然与无罪推定原则相悖。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证明责任开始分化为提供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其中,推定转移给被告人的仅仅是提供证据责任,而并不转移说服责任。我国犯罪构成由积极要件构成,缺乏消极要件,从而造成推定机能丧失。为此。需要将违法性要件纳入犯罪构成,以恢复其对证明责任的分配功能。

  • 标签: 推定 犯罪构成 证明责任
  • 简介:目前,刑事诉讼应达到何种证明程度大致有两种不同的主张,即“客观真实”论和“法律真实”论。在转型这一特定时期,特别是刑事诉讼法修救已提上日程,我们应在借鉴两大法系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明标准的基础上正确看待“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构建适合我国司法文化和回法实践的相对合理的具有层次性的刑事证明标准。

  • 标签: 刑事证明标准 客观真实 法律真实 排除合理怀疑
  • 简介:让民众开具"你妈是你妈"的证明,恰是积习成疴、积疴成囚权力欲的再现。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李克强总理痛斥某些政府机构:老百姓办个事咋就这么难?政府给老百姓办事为啥要设置这么多障碍?为此,李总理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公民要出国旅游,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他写了母亲的名字,结果相关部门要求他提供材料,证明‘你妈是你妈’!"

  • 标签: 出国旅游 政府机构 常务会议 还政于民 口问 最后一公里
  • 简介:对于冲刺阶段的高三学生来说,掌握好政治主观题的解题思路和方法,有助于在高考中取得较好成绩。下面,笔者就从精审设问,明确方向;研读材料,提取信息;迁移知识,准确答题等方面,谈谈如何做好高考政治主观题。

  • 标签: 政治主观题 解答 高三学生 冲刺阶段 解题思路 高考
  • 简介:两千多年以前,被称为“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第一次把“人民”和“权力”这两个原本毫不相干的字组合在一起,创造了“民主”一词。民主是最容易被误用、滥用的概念之一。

  • 标签: 民主观 “权力” 希罗多德 “民主” 人民
  • 简介:小刘辞职老张前些年一直在一家外资咨询公司工作,由于外语不是很好,所以多年来一直徘徊在中层没办法升上去,郁闷良久,他终于下了决心,辞职自己开公司。刚开始公司生意并不理想,幸好老张人缘不错,一些老客户知道他自己开了公司,就把项目介绍过来照顾生意。这么熬了快一年,公司渐渐有了起色,老张才终于找到点"张总"的感觉。

  • 标签: 外资咨询公司 双刃剑 证明 辞职 生意
  • 简介:刑事诉讼作为对过去发生的案件的回溯过程是通过证据来实现的.确立可操作的、符合诉讼规律的证明标准,是准确地进行证明活动、实现诉讼目的的重要前提.随着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推进,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证明标准研究的深入,以及对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证明标准的反思与检讨,一向被认为具有坚实理论基础的证明标准具有了某种不现实性与理想化倾向,刑事证明标准需要完善.

  • 标签: 刑事诉讼 证据 证明 刑事证明标准
  • 简介:诉讼证明理论认为诉讼中的认识过程是三段论式的推理过程,这与诉讼认识的实际过程不符。诉讼认识的实际过程是从直觉开始的。诉讼中的直觉具有“为了——作为”结构.实质上是一种赋意行为.它为诉讼认识活动提供了前提。所有这些均迥异于诉讼证明理论所作的描述,就此而言,诉讼证明理论能否成立是应当重新思考的。

  • 标签: 诉讼证明 理论 成立 应当 前提 实际
  • 简介:行政证据制度的建构及完善对于规制行政权的正当行使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我国当前的行政法学领域,行政证据制度仍是一块急待开发的处女地。作者以证明标准的视角对行政证据制度和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同一性和差异性进行分析,从二者的异同之处去探索保持二者衔接性和一致性的理论依据,以此为建构行政证据制度提供些许理论上的参考。

  • 标签: 行政证据制度 行政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 证明标准
  • 简介:婚姻状况证明"是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婚姻状况及当事人与对方有无血亲关系而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书,它是婚姻登记机关判断当事人是否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婚姻登记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目前的婚姻状况证明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没有对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提出必要的法律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一村民委员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工作由分管民政的农经站长担任,但由于该村民兵连长比其资历深,就硬性要求其为自己不到法定婚龄的亲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虽然该站长也感觉到不应该出假证,但由于不明白出具假证的后果及应负的责任,加上人情难却,就稀里糊涂地为其出具了虚假证明,导致当事人骗取了结婚证书。此事经婚姻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时,该站长后悔莫及。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负责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原则性并不是很强,很多人不知道出具证明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总认为结婚是好事,不必那么认真。如果婚姻管理机关在负责制印婚姻状况证明时,或在每本的扉页,或在每页的存根部分印上有关法律条款,随时向出证人员提个醒,也许这类...

  • 标签: 婚姻状况证明 有待改进 证明有待
  • 简介:司法实践中,法官应该绝对忠于法律,法治原则强调法律解释的客观性,以实现法律的公正与权威。然而,法官所采用的文义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法意解释等解释方法实际上根本无法达到解释的客观性。法律解释的过程实际上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辩证统一,法官真正应该追求的是无限接近法律的价值内涵而不是绝对客观。

  • 标签: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方法 客观主义 主观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