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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个结果
  • 简介:介绍了松辽流域水初始分配中政府预留水量问题的系统研究。首先给出了政府预留水量的确定原则和预留优先级,然后提出一种政府预留水量双侧耦合分析方法,通过政府预留水量的需求与可能两个侧面,采用“自下而上”的预留需求与“自上而下”的可预留水量双侧耦合分水模式。通过大量的分析和计算,得出了松辽流域不同水平年、不同频率的政府预留水量。分析和应用结果表明,该方法是可行的,可为流域初始水分配提供一种有效的技术方法。

  • 标签: 政府预留水量 需预留水量 可预留水量 双侧耦合分析方法
  • 简介:面对有限的供水能力及日益增长的水需求,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水市场重新配置现有的供给。尽管市场本身并不是什么新概念,但是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用开发新的供水能力来满足未来不断增长的需求已经不再可行。因而各国政府对任何能

  • 标签: 水市场 水权交易市场 水权市场 用水权 水交易 机构设置
  • 简介:柴河电厂研制和使用了设备运行状态显示仪,将各种设备的运行状态集中显示在中央控制室,运用设备运行状态显示仪,提高了故障(或事故)的处理速度,为实现微机自动化管理作了前期工作。

  • 标签: 运行状态 显示仪 数字信号
  • 简介:本文引用改进的变组合预测模型对宁夏某水库坝基沉降进行预测,并结合坝基沉降监测数据对比改进前后的变组合预测模型在大坝坝基沉降的预测精度。研究结果表明:改进的变组合预测模型由于可以考虑并动态计算不同模型之间的权重系数,对水库坝基沉降的预测精度高于传统的变组合预测模型,预测沉降值和实测的沉降值之间的误差小于15%,比传统变组合预测模型相对误差减少3.19%,且在月沉降均值相关系数上,改进的变组合预测模型预测值和实测值之间相关度提高0.2012。研究成果对于水库坝基沉降预测方法提供参考价值。

  • 标签: 改进的变权组合预测模型 传统变权组合预测模型 坝基沉降预测
  • 简介:专用合同条款解释顺序优先是因为其更具体、更明确,有具体的操作约定,对具体事项的约定更有针对性,并且充分结合实际。在实际操作中,专用合同条款过多的体现了发包人的意志,对通用合同条款所确定的合同原则的衔接存在很大的偏差,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往往存在改变甚至否定通用合同条款所确立的基本原则。针对于此,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之间的从属衔接、优先解释顺序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进行论述。同时,就工程变更估价三规则适用的假设条件及其缺陷进行论述:并就如何使用工程变更估价三规则才能体现合同确定的基本原则以及实质公平的原则进行论述。

  • 标签: 合同文件 衔接 变更 估价规则
  • 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大力拓展消费领域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扩大电力销售,减轻企业电费负担,规范电力市场,改进供用电服务,结合当前电力供需矛盾缓和的形势,经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我们建议对部分集资办电、限制用电的规定和用电管理办法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 标签: 停止执行 计划用电 国务院 用电管理 贯彻落实 电力市场
  • 简介:伴随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正在大力的开展交通运输方面的事业,公路方面的建设如火如荼。蹰为我国水泥资源较为丰富,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建设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但是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一些质量问题,使得混凝土路面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性能相对较低的状况,并且引起了人们较为广泛和重点的关注。

  • 标签: 水泥混凝土路面 性能分析 技术问题
  • 简介:淮河是我国重要江河之一,流域面积27万km~2,耕地面积约2亿亩,人口1.4亿,耕地占土地的比例以及人口密度均为全国江河之首。1991年淮河大水,造成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引起中央及各部门的广泛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水利部联手立项,利用基金委员会主任基金支持开展了有关淮河中上游防洪调度决策系统的研究。该项研究旨在运用系统分析

  • 标签: 防洪调度 淮河大水 投入使用 决策支持系统 委员 水利部
  • 简介: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公司清水河梯级电站开发权贵州省人民政府1994年11月1日复函贵州乌江水电开发公司,授予该公司清水河梯级电站开发、经营管理。具体采取以贵州乌江水电开发公司为组组建责任公司、并吸收省内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方式进行开发。清...

  • 标签: 水电开发 贵州乌江 梯级电站 省人民政府 清水河 贵州省
  • 简介: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16号令《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安排部署我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任务,鼓足干劲,促进我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

  • 标签: 征收管理工作 水资源费 河北省 省政府
  • 简介:2010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废止了《河北省县城及以下地区征收水资源费暂行规定》。这是我厅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之后,又一项水资源立法的重大成果,为规范我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必将在我省水资源依法管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 标签: 水资源费 管理工作 河北省 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