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对一个违法对象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原则。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重合交叉,单一的违法行为常常就会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而不同的行政管理机关则可能依据不同的行政法律规范对同一行为进行处罚,导致行政处罚权行使的争执和行政处罚的重合。这样严重影响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公正性,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一定的侵害。近年来“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法学界分歧较大地较为热门的一个问题。我国行政处罚法以立法的方式。也已对此作出了规定。在此,我想就这一基本原则浅谈一下自己的几点看法。
简介:胸襟气度来源于学识,事业成就来源于见识,凡事业取得辉煌成就者,其对人生和事业的见解必有大过人处。读完《洛克菲勒留给儿子的38封信》后,我益信这一观点正确。
简介:近年来,市财政局按照加强财政法制,依法行政,依法治局的总体思路,一手抓财政法制建设,一手抓财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以法治税、依法理财和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财政法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行政执法“两制”、“四五”普法等工作得到省财政厅、市人大的肯定。“三五”普法通过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验收。2003年,市财政局被评为“全省财政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湖北省‘四五’财政法律知识竞赛先进单位”,2005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全省财政‘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被省人事厅、省法制办评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简介:2002年末,在浙江省诸暨市法院审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法庭上,着公安制服的被告代理人振振有词:'依据公安部1989年1号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管理办法》,我们对原告进行处罚是正确的。'没想到话音未落,原告代理律师即予以反驳:'很遗憾,被告出具的这份处罚依据是一份早已作废的文件。公安部1996年142号文件,即《驾驶员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两个办法'实施后,凡以前下发的文件(见附件一)与'两个办法'不一致的有关规定一律停止执行。而附件一中的第5条就是被告的执法依据,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管理办法》,亦即公安部1989年1号令。'肃静的法庭为之哗然。这是《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的
简介: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自1994年7月随地税机构组建而成立以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要求,在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该处在2001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三五”普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先后在全省第十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和2001年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交流了努力做好新时期税收法制工作的经验;全处4名同志中,处长胡成强同志被司法部评为普法先进个人、省地税局优秀共产党员;有3名同志连续3年以上被评为优秀国家公务员,1名同志被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授予“湖北省九届人大代表建议八届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称号。他们的主要做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