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0年,国务院批准安徽省率先实施农村税费改革;2002年,中央又批准16个省区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至此,一场大规模的农村税费改革热潮在中国大地上掀起。对此,理论界纷纷发表文章各抒己见,探讨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寻找治本之策。而从已经进行或准备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省区制定的改革方案看,无论其具体内容如何,其核心基本都是废除各种对农民征收的税外行政收费、基金和集资,将其中的乡统筹收入并入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提高农业税或农业特产税计税标准,改革村提留征收方式,其收入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附加的形式征收上来。个别地区在保留原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将乡统筹和村提留合并后对农民开征新的税种,也是以税收的名义将收费收入征收上来。对因改革出现的乡村两级收入缺口,主要以增加上级对下级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以及通过乡镇机构改革减少财政供养人口来解决。无论怎么改革,其实质是通过规范乡镇政府的行为,调整乡镇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来达到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本文则提出了根治农民负担重的设想———统一城乡税制。
简介:国际通行做法是要求银行按照五级贷款分类提取呆账准备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但我国的《银行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02年9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第五条规定,免征资产公司销售转让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利用该货物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2)对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取得的利息收入,财政部《关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接受以物抵债资产过户税费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4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为资产公司)接受以物抵债资产过户时有关税收问题应按如下各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