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探讨机动护士的岗位设置与管理方法。方法:针对临床科室的特殊用人需求,如护士短缺、病人需要特护、执行应急任务等,护理部在每年新毕业的护士中选拔机动护士,制定机动护士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对机动护士进行统一调配,支援护士紧缺的科室或完成医院的各项应急任务。结果:2003-2010年,先后有78名新毕业护士担任过机动护士的工作,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外出参加保健26人次,支援护士紧缺科室117人次,参加特护11人次,H1N1甲型流感期间支援发热门诊23人次,有效地保障了临床科室在护士紧缺时能正常运转。结论:机动护士的设立有效支援了临床科室的工作,满足了医院各项应急任务对护理人力的需求,并圆满完成了一些特殊护理任务。
简介:目的研究司法机关、案件双方当事人或其亲人以及周围群众对鉴定结论的满意度、接受度。方法分别用司法精神病鉴定随访调查问卷,采用面访与信访结合的方式,对司法机关、案件双方当事人或其亲人以及周围群众进行随访。结果司法机关对鉴定结论的采纳为100%;鉴定结论与最后的司法判决:70例(83.33%)一致,14例(16.67%)基本一致。对鉴定结论,司法机关满意度最高(100%),案件相关的当事人或受害人最低(70%)。随访发现,NGRI者未治疗率高达52.17%,再犯案率为17.39%。结论司法机关对鉴定工作的接受度和满意度较高,而案件相关的当事人或受害人偏低。NGRI者的治疗率较低,再犯案率高。
简介:目的探讨近10年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上访案例的特点。方法对在四川大学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鉴定的共3387倒案例中涉及上访的31例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前5年组上访案例有6例(0.53%),后5年组有25例(1.11%)。有一定事实依据组的上访持续时间长于无事实依据组(P〈0.05)。31例案例的鉴定结论有17例(54.84%)为精神分裂症。前5年组与后5年组的鉴定结论无统计学意义(P〉0.05)。无事实依据组与有一定事实依据组的鉴定结论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近5年来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上访案例数量较前5年有所增多。有一定事实依据上访者的上访持续时间较无事实依据上访者长。司法鉴定的上访案例中,精神分裂症仍是主要鉴定诊断类型。无事实依据的上访人员中出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可能性较大。
简介:目的:调查苏州市医疗机构管道护理质量现状,为进一步制定管道安全护理策略,提高管道护理质量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实地调研法调查苏州市36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管道护理质量情况。结果:共抽查36家医疗机构的管道1443根,胃肠管(25.8%)居多,导尿管(23.4%)、中心静脉导管(20.1%)次之。管道护理问题发生率为41.79%,其中最突出的是管道标识问题,发生率为20.51%。护理院的管道问题发生率高于二、三级医院;规范管道护理管理有利于减少管道问题;气管导管问题发生率高于其他管道;患者住院时间越长,管道问题越多。结论:医疗机构管道护理质量有待提升,医疗机构应基于循证方法制定科学的管道护理策略,加强管道风险管理,提高管道护理质量,保障临床患者安全。
简介:目的探讨评定心因性精神障碍司法精神鉴定责任能力的方法.方法对72例心因性精神障碍的刑事案例资料用SPSS统计包进行等级相关和逐步判别分析,筛选出对责任能力评定有关因素及有影响的判别因子.结果作案方式、案情、意识障碍、妄想、幻听、举鉴者、作案动机、思维形式障碍、幻视、情感障碍、作案后果、作案对象、个性等19个因素与责任能力有关,有判别作用的因素为作案方式、案情、意识障碍、妄想、幻听、劳动环境、适应能力共7个因子,建立了评定心因性精神障碍责任能力的判别方程.组内回代检验总体判断正确率为93.3%.结论多元判别分析方法可作为评定心因性精神障碍责任能力的方法.
简介:目的:了解目前北京市各级养老机构老年人对护理安全问题的认知状况及相关影响因素,为强化安全管理,改进管理措施提供参考。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对北京市16所不同级别的养老机构的1025位老年人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有98.5%的老年人认为安全问题非常重要;认为人住养老机构后容易发生如跌倒(占21.1%)、皮肤压伤、走失等不安全问题;认为影响护理安全的相关因素主要与预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护理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有关;同时调查还了解到只有26.4%的老年人或照顾者了解如何预防护理安全问题的知识;有38.1%的被调查者否认获得过预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指导。结论:各级养老机构应从老年人及其家属对安全方面的认知特点人手,充分了解影响医疗护理安全的相关因素,采取相应对策,满足老珲人对预防安全问题的服务需求,从而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