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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通过分析赵作海、杜培武、余祥林等等“冤假错案”案件,作者发现这些“冤假错案”发生的背后存在一为中国法院长期坚持的“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这种裁判方式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对于被害方来说,犯罪行为极其残忍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属于“重罪轻判”,对于被告方来说,在认定被告方构成犯罪问题上存在疑点仍予定罪则属于违背“疑罪从无”原则。这种“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被告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二是“疑罪从有”,三是“疑罪从轻”。作者从公安机关面临的压力、被害方的非理性诉讼求、公检法机关与案件的利益关系、理性人成本收益等方面,对这种“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留有余地”现象进行了深入地分析。

  • 标签: 裁判方式 冤假错案 中国法 “疑罪从无”原则 原因 死刑立即执行
  • 简介:目的建立尿液中15常见安眠镇静药物及代谢物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分析方法。方法尿液经酶水解、固相萃取后,用C18液相柱分离,以含甲酸铵和甲酸的水、乙腈为流动相梯度洗脱,质谱采用电喷雾电离(ESI)-正负离子模式同时扫描,采用二级质谱多反应监测(MRM)模式检测目标化合物。结果以化合物的保留时间、两对母离子/子离子对定性,尿中常见安眠镇静药物的检测限为0.01~0.5ng/mL(ESI+)和10ng/mL(ESI-);相关系数r在0.994以上;日内及日间精密度均在18%以下;绝对回收率在64.80%~116.20%之间。结论方法快速、灵敏、简便、可靠,能同时分析尿液中的15安眠镇静药物及其代谢物。

  • 标签: 法医毒物分析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安眠镇静药物 固相萃取 尿液
  • 简介:你打算用借计卡或信用卡从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吗?好吧,但首先你得记住哪一个个人身份证号码(PIN)跟哪一张卡相对应。你需要启动电脑或进入安全的Web网站吗?没问题,只要你记住所需的用户名字和密码就成。

  • 标签: 生物测定学 用户名 电脑 WEB网站 密码 PIN
  • 简介:<正>一、引言对抗式和纠问式是两大法系的法学家们描述英美和欧陆司法制度的结构性差异时经常诉诸的一组传统概念。在我国,这两个舶来的学理范畴也早已是老生常谈。就刑事司法领域而言,人们通常认为英美制度是对抗制,而西欧大陆诸国则属于传统的纠问制国家。这种分类背后潜存着某种理论想象,即对抗制和纠问制是两截然不同、并且相互之间完全不相关联甚至有些对立的制度类型。然而,事实上,实际的情况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进行细致观察,可以发现任何一个

  • 标签: 纠问式诉讼 对抗制 认罪答辩 陪审团制度 审判程序 诉讼程序
  • 简介:<正>体罚禁而不止,法律遭到空置,这不仅是由于现实的因素,更源自于深层的有效性危机。这其中既有社会中实际存在的障碍,又包含了体罚立法本身的缺陷。而这些原因归根结底,均系于体罚概念的宽泛和模糊。一方面,法律禁止体罚并为其设立了制裁性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法律对何谓体罚缺乏明确界定。

  • 标签: 法律关系 教师惩戒权 法益 学生权利 未成年学生 特别权力关系
  • 简介:独立担保是因担保人的特别承诺而与被担保债权没有从属关系的一担保。独立担保的本质特征在于其独立性,突破了传统担保的从属性规则,因此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在我国存在争议。《担保法》第5条第1款后段允许担保合同当事人对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从属性作排除约定,从而承认独立担保(包括独立物保和独立保证)的法律效力。但《担保法司法解释》基于独立担保责任的严厉性,否定国内独立担保的效力。《物权法》第172条第1款后段则明确排除了独立物保的存在可能,使独立保证的法律效力的认定停留在《担保法司法解释》所形成的"内外有别"的状态。但从属性并非担保制度的必然属性,且独立担保作为对担保理论从"保全型担保"向"投资型担保"转变的呼应,法律应当承认其效力并允许当事人进行约定。

  • 标签: 独立担保 法律效力 从属性 独立性
  • 简介:当翻开法律思想史教材,在“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一章中,总能看见“三巨头”^[1]之一的汉斯·凯尔森(HansKelsen,1881-1973)。由这位奥地利学者开创的纯粹法学,在20世纪的法哲学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不仅对欧美法学(尤其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发展影响深远,也在相当程度上启发和推动了我国的法学建设。

  • 标签: 法律思想史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现代性 国家 读法 纯粹法学
  • 简介:2016年9月26日-27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联合举办的“推动“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加强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论坛”在广州东方宾馆举行。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广东省公证协会会长梁震出席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

  • 标签: 法律服务业 粤港澳 论坛 合作 律师协会 律师公会
  • 简介:在较早的一篇文章中,我们论述了显现潜在指印的新方法,用高强度的氩离子激光照射被检物证,并观察指印固有的黄绿色发光。如果需要的话,被检物证用发荧光材料仔细处理后,能够扩大此法的使用范围。这篇文章还指出,用激光法观察到的陈旧指印,在颜色上不同于新鲜指印,它显示出橙黄色,而不是黄绿色。这种区别,一定是

  • 标签: 氩离子激光照射 薄层层析法 激光波长 被检物 荧光材料 激光法
  • 简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中心的相关法律,以共有方式确立了业主对于公共物业财产的物权。但是,源于罗马法的共有制度本质为个体主义法律,而业主间在共有权的行使过程中形成的是团体关系。以个体主义为指导而设计的调整业主共有权关系的法律使得业主共有权的行使效率低下。针对业主间的团体关系,立法理念应当从个体主义转向团体主义。效率是团体主义法追求的终极目标,针对业主共有部分具有"区域性公共物品"特质,业主共有权行使主体的业主团体主体化是效率目标下的最优选择。在业主团体主体化的实现过程中,法律应当明确规定业主团体的内涵、确立业主团体的主体资格、赋予业主团体以适度强制手段。业主团体的主体化选择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可以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问题。

  • 标签: 业主共有权 个体主义 团体主义 区域性公共物品 业主团体
  • 简介:中央国有企业的顶层高级管理人员经常被调换,甚至同一行相竞争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也可能被互换。这些人到新公司服务后,即使能自我克制不使用原公司的具体商业秘密,也难以避免使用非特定化但至关重要的抽象商业秘密。这可能导致侵犯原公司信息财产权、违反当事人离职后的忠实义务。原公司及小股东权益会因此受损,当事人、原公司董事会、控制股东也会因此遭遇法律风险。故在此类调换发生时,公司宜与当事高管签署约束性协议、设置对公司的离职补偿金来降低法律风险,但更根本的对策是减少此类调换。

  • 标签: 高管调换 商业秘密 忠实义务 中央企业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 简介:既有关于现行宪法中"国家所有"性质的研究因未能区分宪法文本中两不同类型的"国家所有"而未能揭示宪法"国家所有"的真实含义。《宪法》第9条和第10条中的"国家所有"分别代表两不同性质的国家所有:前者属于"全民所有型"的"国家所有",是全民所有制的组成部分,是宪法的一价值选择和政治决断,是有待立法形成的制度框架;后者是"非全民所有型"的"国家所有",是属于非基本权利的民法所有权。在"全民所有型"的"国家所有"的部门法实现方面,各部门法应该根据自身的功能、调整范围、方式,运用自身的概念和立法技术自主地进行制度设计。但各部门法的制度设计应该彼此协调,避免冲突,合力助推"全民所有型"的"国家所有"价值目标的实现。

  • 标签: 国家所有 全民所有制 民法所有权 制度框架
  • 简介:在马克思那里,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异化劳动导致人的感觉的单一化,而作为共产主义者的人将是美的实现者;尼采对西方启蒙运动高举的科学精神和理性精神都进行了强烈的批判,认为现代文化是对人性的腐蚀和毒化,导致了生命的病态,美和艺术对尼采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可以说,马克思和尼采都从美学视角深入现代性的根本问题,在西方现代化过程中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现代性做出预见和反思。

  • 标签: 马克思 尼采 美学 现代性
  • 简介:第三部门在欧洲“社会经济”和美国“非营利部门”这两路径下被赋予了不同的涵义,作为传统第三部门法的新发展,社会企业的制度演进在这两路径下也不尽相同。在欧洲“社会经济”路径下,社会企业在福利制度变革的背景下成为社会经济的新形态,欧洲的立法者为其创设了包括合作社模式、公司模式和开放模式在内的特定法律形式。在美国“非营利部门”路径下,社会企业可以囊括非营利组织本身的商业化、非营利组织通过设立营利性附属机构或与营利企业合营形成复合式“社会企业集团”这一系列现象,它们所带来的挑战也得到了制度回应。社会企业在这两路径下的制度演进无一不折射出第三部门法在当下所面临的新挑战和新课题。

  • 标签: 社会企业 社会经济 非营利部门 第三部门法
  • 简介:<正>当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发展与社会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农民工作为在这一进程中涌现出的庞大社会群体,却一直处于城市的边缘化生存状态。他们作为国民所享有的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而获得国家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权保障缺失现象十分普遍,其社会保险

  • 标签: 法社会学 法律保障 《社会保险法》 用人单位 社会保障权 地方政府规章
  • 简介:“国家工作人员”分为“两类、四”,每一类、每一各不相同,不能笼统地以单一的身份、公务或二者的简单综合作为判断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实质标准,而应在“公务”概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其与身份、职权、国家权力等的具体关系,区分“两类、四”国家工作人员而予以分别认定。第一类包括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核心,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为实质标准;第二类共三,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外围,其中,第一国家工作人员从事的公务是包含“职权”要素的职务活动,第二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概念的基础上以受“委派”的身份为关键,第三国家工作人员则以“公务”中包含国家权力因素为关键。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身份 公务 职权 国家权力
  • 简介:作为刑事冤案的法定救济途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呈现出司法实践运行与法律文本逻辑相背离的“二元分化”困境。从法律文本逻辑层面来看,无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还是案件当事人,均可基于原审生效裁判出现错误从而启动或者申请启动刑事再审程序,救济遭受错误审判的受判决者。但是这种法律文本逻辑没有传递到司法实践当中,我国刑事冤案的救济已经陷入到“申诉难”、“纠错难”的实践难题当中。刑事冤案救济的“二元分化”困境是由我国职权主导的刑事再审启动模式偏离运行所致。为了破解这种“二元分化”困境,学术界和实务界分别出现了理想的诉权驱动模式改革方案和自发的综合审查模式改革方案。对于未来刑事冤案的救济路径,应当首先实现职权主导模式的内部性控制,而后借鉴、吸纳诉权驱动模式的有益经验,最后赋予申诉人对综合审查模式的选择权。

  • 标签: 刑事冤案 二元分化 职权主导模式 诉权驱动模式 综合审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