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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从司法实践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角度论证养殖户对于其非法养殖的水产品具有合法的财产权,因此在海上事故造成非法养殖水产品损失时,事故责任人应当负有赔偿责任,水产品损失赔偿范围应当为其在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值,而不应仅限于幼苗养殖成本。对于非法养殖所获取的赔偿或利益,司法机关可以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予以追究处罚,但是行政违法不应影响民事法律关系下的赔偿责任。

  • 标签: 非法养殖 损害赔偿 合法财产权 损失范围
  • 简介:当前,我国律师的竞争发展主要表现在规模化(公司化)、专业化(团队化)、品牌化,律师所业务的高端化、国际化等方面。随着中国经济不断改革开放,外国的企业要走进来,中国的企业要走出去,国际化、一体化将成为一必然趋势,加入到国际化市场竞争已经是大势所趋,北京的规模化、专业化律师所已经率先跨出国际化竞争的步伐,这也是北京律师最具竞争力的体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所)规模化发展已经成为北京律师发展趋势。

  • 标签: 规模化发展 律师业 北京 国际化市场竞争 中国经济 国际化竞争
  • 简介:2010年6月,日本规范放贷的法律修改,名称变更为《放贷法》。本次修正的主要内容包括:促进放贷正当运营,抑制过量贷款,调整贷款利率利息体系等。上述内容采取分阶段实施的缓和措施。对此日本国内一直存在质疑,认为可能妨碍金融交易自由,导致消费者金融市场缩小,损害中小企业以及消费者的利益等。结合我国放贷立法的现状,评介日本《放贷法》的内容及相关观点,为我国放贷的法制化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 标签: 日本放贷业法 修改 放贷业 启示
  • 简介:作为基层检察院的中层干部,除了要精熟法律、具备较强的法律监督能力外,还必须顺应广大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对此,基层院中层干部应当树立“八意识”,培育“八能力”。

  • 标签: 法律监督能力 基层检察院 中层干部 培育 意识 应当
  • 简介:根据传播过程中的受众不同,中国经济法传播可以分为小众传播和大众传播两。与传统部门法传播相比,现有经济法传播的特点是:小众学术讨论与大众传播频道不同,内容也不相同;先有大众传播的泛滥,再有小众学术讨论的成熟;理论研究的先进成果基本上没有被立法接受;虽然"国家调节说"对小众学术传播发挥了引领作用,但在大众传播中其应有的引领作用受到了阻碍。其危害结果是:小众学术研讨的自娱自乐和大众传播的无知无觉;经济法启蒙教育的失败,教学资源浪费;无法消除社会公众对经济法的偏见。要纠正大众传播的错误,需要我们还原现行经济法大众传播的本来面目,加强政府部门对大众传播内容的监管,发挥小众传播权威对大众传播的引领。

  • 标签: 经济法 小众传播 大众传播 国家调节说 体系化 纯粹化
  • 简介:法律服务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服务,是现代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在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起着独特的作用,集中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标志着一个城市的法治化水平。加快发展法律服务,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国民经济整体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平安天津、法治天津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标签: 法律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社会发展程度 优化产业结构 经济发展
  • 简介:嫖宿幼女罪的存废当前在国内是一个争论热点问题。从法美学的真善美分析进路出发,认为嫖宿幼女罪的设置远未达到真善美之要求。从"真"的视角评价,嫖宿幼女罪罪名设定存在失真;从"善"的视角评价,嫖宿幼女罪无论表面刑罚配置或者暗含前提均无法体现刑法有效发挥自身机能与人正当需要的吻合性;从"美"的视角评价,它也不能由外在形式和内在本质两方面给人们带来美感。遵照真善美的分析进路,还从修改原有相关法条司法解释并出台新司法解释的短期演化模式和明确相关刑事政策并直接修正刑法条文的长期演化模式两方面探讨了嫖宿幼女罪未来该如何趋向完善。

  • 标签: 嫖宿幼女罪 奸淫幼女 演化
  • 简介:通过分析赵作海、杜培武、余祥林等等“冤假错案”案件,作者发现这些“冤假错案”发生的背后存在一为中国法院长期坚持的“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这种裁判方式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对于被害方来说,犯罪行为极其残忍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属于“重罪轻判”,对于被告方来说,在认定被告方构成犯罪问题上存在疑点仍予定罪则属于违背“疑罪从无”原则。这种“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被告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二是“疑罪从有”,三是“疑罪从轻”。作者从公安机关面临的压力、被害方的非理性诉讼求、公检法机关与案件的利益关系、理性人成本收益等方面,对这种“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留有余地”现象进行了深入地分析。

  • 标签: 裁判方式 冤假错案 中国法 “疑罪从无”原则 原因 死刑立即执行
  • 简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中心的相关法律,以共有方式确立了业主对于公共物业财产的物权。但是,源于罗马法的共有制度本质为个体主义法律,而业主间在共有权的行使过程中形成的是团体关系。以个体主义为指导而设计的调整业主共有权关系的法律使得业主共有权的行使效率低下。针对业主间的团体关系,立法理念应当从个体主义转向团体主义。效率是团体主义法追求的终极目标,针对业主共有部分具有"区域性公共物品"特质,业主共有权行使主体的业主团体主体化是效率目标下的最优选择。在业主团体主体化的实现过程中,法律应当明确规定业主团体的内涵、确立业主团体的主体资格、赋予业主团体以适度强制手段。业主团体的主体化选择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可以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问题。

  • 标签: 业主共有权 个体主义 团体主义 区域性公共物品 业主团体
  • 简介:<正>一、导入:判决引发的联想在我们对德国波恩州法院的这份判决书稍加研读之后,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关于它的一些基本印象:内容充足详实,语言优美活泼,涉及了被告人的生活经历、精神病历史、此次故意杀人的详细案情、被害人的受伤情况、最终责任承担等诸多事宜,甚至连被害人家中一条狗的受伤程度也被法官写进了判决书,就更不用说判决所体现出来的人文关怀了。通过对比中国类似的判决书,我们可以大致做出结论:德国这份判决书的详尽程度是绝大多数中国刑事判决书所不能比拟的。[1]

  • 标签: 审查程序 最终责任 刑事诉讼法 故意杀人 中国刑事 讯问犯罪嫌疑人
  • 简介:在《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的"第一部分",即《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中,邓正来教授对当下中国法学的"全球化论辩"进行了严肃的学术批判。不过,鉴于法学理论的意识形态气质,邓教授的批判从国内层面对当下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中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问题化,即揭示了当下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中论者之意识形态担当上的"无力"和"被动"。然而,缘于当下中国社会意识形态(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表征)于目前世界意识形态格局中的不利处境,"邓正来批判"从全球化话语来看(或在国际层面上)也存在着问题,即尽管当下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中论者的意识形态担当内在地存在着问题,但他们毕竟在全力担负着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职责,不过,邓教授通过其严肃批判虽然展现出一"厚重"和"主动"的意识形态担当,但是,即便邓教授的意识形态担当更为有力(甚或更为完善),他也无法及时和完全弥补其批判所会给当下中国社会意识形态安全造成的损害。

  • 标签: 全球化 意识形态 问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