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数字化时代,互联网与生活的联系日益密切,网络购物与投资成为生活的常态,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应运而生进入了迅猛式发展期。它的普遍应用使网络经济的发展进入新阶段,目前,未来的支付产品与方式具有向多元化、多方位支付的发展趋势。网络支付的全面普及由于其非面对面性等其他多种原因,潜在着许多风险,这些风险如果不加以防控,就会侵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对我国的金融秩序造成干扰。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持金融市场的正常发展,我国需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出台,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本文就我国当前网络第三方支付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指出我国在网络支付监管中现存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建议,从而逐步完善网络支付的法律规制。
简介:金融科技的勃兴,伴随一系列的金融科技风险,应对其加强规制。行政许可是政府规制中常用的规制工具,行政许可功能优势、劣势并存,但相较于其他规制工具,有其应用优先性。金融科技风险对行政许可规制的应用造成了诸多现实挑战,主要体现在规制目标、规制理念不清晰、规制者知识基础匮乏、行政许可规制机制应用不足等方面。对于金融科技风险的规制,应明确金融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规制目标,明确防范风险、鼓励创新的规制理念;应强调规制者在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方面的规制知识学习和规制技术应用;应注重在市场准入、行为监管及许可执行、信息收集方面建构良好、有效的行政许可规制机制。
简介:摘要:当今时代下互联网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与社会各行各业的联系也更为紧密,互联网金融于时代下应运而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其所面临的风险主要由消费者承担。这种模式从本质上讲符合市场发展的规律,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变革,消费者所承受风险程度不断加大,其本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尽最大力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到损伤,在第一时间内使市场了解风险、降低风险系数、激励本行业的竞争,是对消费者在我国当前的金融规制下所进行的互联网金融行为的一种保护,符合实际发展的需要,维护贸易的公正,这也是有效规避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路径选择基点,有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平稳高效发展。
简介: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我国人民广泛关注的基本问题,越来越多人认识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性。评估制度是各国的食品安全规制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维护食品安全的有效方式,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基本建立,但是在实际内涵、法律制度等重要内容的建设上,仍然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建设中将食品安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随着我国的经济转型,城市转型等战略的实施,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刻不容缓,以此构建、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的建设,对食品安全进行科学评估就成为现阶段发展的重要内容。文章主要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建设的现状进行反思,阐释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的意义,并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促使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转型的手段。
简介:当前,我国风险规制领域公众参与正处在参与不足与参与过度的困境,这实则暴露出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形式化。针对这一问题,主流法律学者主张应当通过利益组织化建构所谓的公众参与利益代表模式来解决公众参与形式化的问题。从理论渊源上考察,公众参与的利益代表模式遵循多元主义的政治哲学传统,强调通过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对抗、竞争、博弈来对风险规制决策施加影响。然而,这种公众参与模式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在现代社会中,民主的实质是协商论辩而非对抗妥协,因此在风险规制参与模式上应当向协商转向,建构一种以协商民主为理论基础的风险规制公众参与模式,借由多元主体的协商对话来强化公众参与,克服公众参与的形式化,最终塑造风险规制决策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