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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包括程序上的救济执行异议和实体上的救济执行异议。依据分别是《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和227条,但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中。执行异议主要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违法执行行为的异议,二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而执行异议首先由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起执行异议,当事人、案外人对裁定不服的情况下才能提起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规定较为简单,但是执行救济还涉及第三人撤销、再审程序等相关救济方式,有必要逐一梳理相关关系。

  • 标签: 执行异议 案外人 执行救济
  •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担保物权在保证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能使到期债权能够顺利的实现,担保物权由此而生,其最主要的内容便是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担保物权能够设立不仅仅因为它是担保权人最主要的权利,更是担保物权能够实现的最重要效率之一。对担保物权的实现进行合理的制度选择,不仅关系到担保物权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决定到日常担保交易能否顺利运转。文章将以担保物权相关诉讼的若干问题展开分析、总结,以期更好保证担保物权人得有顺畅途径来实现其担保物权。

  • 标签: 担保物权之诉 管辖法院 诉讼费用
  • 简介: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DNA鉴定在亲子确认争议中的广泛引用,不仅促使更多的婚生子女否认的提出,也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泵庭侮定,特别是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婚生子女否认的程序机制建构可以立足干不同的价值维度,各种不同的价值维度也要求与相适应的程序机制。体现男权主义并侧重保护婚姻中的丈夫或者父亲的价值追求,必然不限制婚生子女否认的提出,不限制证据的使用;相反以追求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基本追求的程序机制,必然限制婚生子女否认的提出,并限制证据使用。在各种利益的对比中,容易受到伤害的应当是未成年子女,为此婚生子女否认的建构或者优化,应当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或者价值追求。

  • 标签: 婚生子女推定 未成年子女利益 当事人适格
  • 简介:我国台湾地区客观合并之类型主要有单纯合并、预备合并、选择合并及重叠合并。当事人考量其胜诉可能性,可能同时为互相排斥之请求权规范基础之主张,此可能为竞合的请求权规范基础竞合之主张。而选择合并是否在请求权规范基础竞合案例均可合法提起,实务上亦常见此种案例类型之多元判决,显见此种问题之争议性。德国学说认为客观选择合并原则上不予提起,故选择合并得否合法提起,引发了实务及学说上之争议。选择合并所承认之情形亦有较大讨论空间。对客观选择合并容许性以及选择合并所承认之情形进行探讨,再进一步探讨实务见解妥当性,对理论与实务的选择上均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 标签: 比较法 台湾地区 客观选择合并 请求权
  • 简介: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了第三人撤销制度的有关规定.2015年最高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又进一步对第三人撤销制度作了具体全面的规定,司法解释的进一步细化规定,为该制度提供了规范层面上的正当性理论基础.第三人撤销、案外人申请再审以及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构成对第三人的事后救济体系.第三人撤销在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维护第三人利益、实现正义价值追求;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裁判的随意性;并赋予案外第三人司法活动监督权.在制度运行初期的特殊阶段,该制度在主体范围以及客体范围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

  • 标签: 第三人 撤销之诉 事后权利救济
  • 简介:2015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的范畴。其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以下简称《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协议的范围,并划分了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中适用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的范围。但在司法实践中,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基于行政协议而提起诉讼的因五花八门,出现了一些《解释》第十二条无法涵盖的情形。针对这些情形,如何在行政协议案件审理中准确适用诉讼时效或起诉期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道难题。本文基于真实案例,就案例中涉及的撤销行政协议是否应适用起诉期限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能为同类案件的审判提供思路。

  • 标签: 行政协议 诉讼时效 起诉期限
  • 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推进,新类型的疑难案件逐渐增多,案外人执行异议类型案件即是其中一种。但因为该新类型的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完善,导致在实务中经常出现问题不能解决、解决方法不一致、解决方法相互矛盾,甚至出现该类型诉讼被恶意利用,用于故意拖延执行程序。本文从司法实务中该类型案件遇到的疑难问题出发,对该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 标签: 案外人 执行异议 排除执行
  • 简介:摘要近日来,“捕合一”(即同一承办人既负责案件的批捕又负责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的问题,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对捕合一赞同者有之,但反对者亦有之,更有学者发出“‘捕合一’的改革将是一条危险的抉择”的危言。为了彻底打消这一顾虑,笔者认为有必要深入研究“捕合一”的内在价值及其重要意义,才能从理念上增强认同。

  • 标签: 捕诉合一 办案质量 办案效率
  • 简介:在刑辩界有这样一句话:批捕前的37天是黄金救援的37天。在我国,无罪率—直在低位徘徊,但是不批捕和不起诉的比例相对还是要高—些,因此审前的辩护是刑事有效辩护的主战场。批捕与公诉合一,不可避免会对刑事辩护产生重大的影响。

  • 标签: 捕诉合一 系列报道 进行时 律师 侧记 论坛
  • 简介:纵向垄断协议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的原告资格之所以成为问题,根本缘由在于其内部包含着当事人过错与维护公共利益这一对'私'价值与'公'价值之间的矛盾。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现有诉权否定论、有限诉权论和德国法层面的完全诉权并没有真正化解这对矛盾,它们各自不同程度上使用'非黑即白'的选择模式反倒使这对矛盾更具对抗性。以功能为标准,在对审理反垄断损害赔偿的程序进行阶段化的基础上,进行制度构建,成为化解矛盾,解决纵向垄断协议当事人原告资格问题的新尝试。

  • 标签: 当事人过错 公共利益 纵向垄断协议当事人 原告资格
  • 简介: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究竟应当分离还是合一,这不只是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职权配置之争,更关乎检察制度的发展和法治正义的实现,需要加以认真思考和抉择。捕合一确实具有超越于捕分离的一些功利性价值,但是更为重要的是,需要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使其获得法理上的正当性基础。对此,应当在实体上强化对逮捕的指引,在程序上,为逮捕设计合议办案与权利救济机制。

  • 标签: 捕诉分离 捕诉合一 检察制度 逮捕 司法审查
  • 简介:“捕合一”是指刑事诉讼中由承办检察官承担同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当前我国在理论和实务上存在着“捕合一”和“捕分离”之争,采取何种模式对我国检察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都有重大影响。“捕合一”虽然也有提高办案效率等一些优点,但“捕合一”不符合正当程序原则,也与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改革路向不相吻合,会引发诸多问题。除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特殊类型案件外,不应实行“捕合一”。为贯彻“捕分离”原则,应当强化审查逮捕制度的司法属性。审查批准逮捕案件应当由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检察官办理,程序应当司法化,对不服逮捕决定者应当建立规范化的救济程序制度。

  • 标签: “捕诉合一” “捕诉分离” 正当程序原则 法律监督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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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分工协作与配合制约作为我国侦关系的基本方式,尽管存在争议,却仍然以其制度与实务上的合理性存续至今。然而,监察体制改革溶蚀和吸收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改变了我国传统的侦关系结构,并提出了监察权与法律监督权如何平衡的新论题。本文通过对国内外侦关系思考与借鉴,解析我国传统侦关系应然和实然上的合理性,调试监察体制改革下新型侦关系,并对监察权与法律监督权关系进行深层论思,进而提出我国监察体制改革下侦关系重构的具体思路。

  • 标签: 侦诉关系 监察体制改革 法律监督权 体系重构
  • 简介:摘要行政诉讼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当今媒体呼吁和政府极力去保障的公民权利之一。使公民的行政诉讼权利能够得到充足的保障,不仅能够体现公民的主体地位,还在监督政府工作,避免政府不作为,制约政府权利滥用和保障政府能够依法行政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新《行政诉讼法》为了顺应时代潮流和政策决定,在最新颁布的《行政诉讼法》中增加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这一新的行政规定,对于解决公民“立案难”,保护当事人合法的行政诉权方面有积极地作用,但同时也导致滥现象频发。

  • 标签: 立案登记制 诉权保护 行政滥诉
  • 简介:摘要捕合一制度,是相对捕分离而言的,是指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同一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办案工作机制。捕合一制度是为了避免现行捕分离制度的弊端而提出来的,建立捕合一制度可以提高起诉调控、引导侦查能力,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保证案件质量、提高侦查效率、明确责任,有利于发挥现行主诉检察官制度的优势,使现行刑事追诉机制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最终为建立审判中心、控诉平等的诉讼机制奠定基础。

  • 标签: 捕诉合一,效率,公平,公正,控诉平等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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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自2013年中央对涉法涉信访进行重大改革,涉法涉信访改革工作已成为政法系统重点工作之一,在改变上访人“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信访局面,将涉法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妥善解决,但涉法涉信访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越级访、重复访、赴省进京访、集体访、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现对基层检察院涉法涉信访机制改革问题做一分析。

  • 标签: 涉法涉诉 信访机制
  • 简介:将批捕与起诉职能设在同一部门,正在成为当前检察院内部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其是影响检察制度发展的重要问题。然而,“捕合一”以强化引导侦查,密切侦关系为前提可能导致侦捕合一,从而使批捕丧失中立性,削弱侦查监督。“捕合一”不当拔高了逮捕证明标准,进一步促使“够罪即捕、一捕到底”,还损害了审查起诉对逮捕案件的制约。为司法效率牺牲司法公正,得不偿失。未来,仍应当坚持检察院捕机构分离,并剥离批捕权的追诉职能,通过强化公诉部门直接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提高案件质量。

  • 标签: “捕诉合一” 引导侦查 诉讼效率 侦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