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3
47 个结果
  • 简介: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非常重要的革命辛亥革命以后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也建立了自己的法制。这是一种现代法制,与中国古代的法制在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语言等方面均有明显的差异。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这一现代法制有其独特的作用,主要是:废除清朝的古代法制,接续了清末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影响民国其他时期的法制等。辛亥革命爆发前,中国就已有租界与华界之分。辛亥革命主要发生在华界,这时华界的法制与租界的法制也有了差异。主要表现在适用时间和地域、法律体系和法律内容等方面。在辛亥革命与中国现代法制问题中,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方面,其中包括:中央法制与地方法制的关系、法制实施情况和法制精神值得弘扬等。

  • 标签: 辛亥革命 华界法 租界法 现代法制
  • 简介:辛亥革命所创建的宪政模式,实现了从专制主义法律秩序向近代民主主义法律秩序的转变。许多从清廷统治下获得独立的省份都制定了具有地方宪法性质的临时约法,具有较高的形式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中华民国临时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文件,开创了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的宪政秩序。

  • 标签: 辛亥革命 宪政模式 法律文化意义
  • 简介:辛亥革命前后,大量法政杂志纷纷问世,全面系统地向国内介绍和传播西方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使西方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促进了国人法律观念的萌发与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这些法政杂志为西法东渐构筑了舶来渠道与生存土壤,西法东渐为中国修律变法提供了法律仿照、移植的条件,为近代中国法律、法学的萌芽、诞生发挥了启蒙与奠基的作用。

  • 标签: 辛亥革命时期 法政杂志 西法东渐
  • 简介:以战争、革命与宪法的关系为主题,从思想史的角度展开考察,可以揭示现代宪制的发生学。早期现代的战争经历了从宗教战争到国家间战争,从国家间战争到内战,再从内战到革命的演变。革命之后,形成了制宪建国、守护宪制和祛除宪制这三个宪法时刻,并可以归结为"革命终结"的宪制路径和"不断革命"的政制路径这两个逻辑路径。战争与革命具有重大的宪法学意义,西方与中国的早期现代的宪制构建,均离不开战争与革命的动力机制。但如何把战争法权转变为一种基于宪法的和平法权,而不是陷入激进革命的宪制覆灭之途,则需要真正落实"革命终结"的宪法精神。

  • 标签: 战争 革命 宪法 人民战争 革命制宪
  • 简介:<正>第一次产业革命发生在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它以物理学、化学等科学知识的重大进展为基础,以纺织机、蒸汽机的广泛运用为主要标志。这次产业革命从英国开始,美、法、德、俄、日等国也在十九世纪内相继完成了产业革命

  • 标签: 产业革命 十九世纪 六十年代 十八世纪 科学知识 主要标志
  • 简介:革命是一种有意识的、凝聚集体力量的变革行动,在革命后往往会出现一个制宪机会,革命者借此机会确立原则、重整秩序。比较法国革命、美国革命和中国辛亥革命革命后的制宪历程,可以看出各国革命者对制宪和宪法的态度大相径庭。美国革命后,革命者把握了制宪的机会,完成了革命向日常政治的转化,革命中倡导的自由原则也得到珍视。中法革命后,虽然也都很快制定并颁布了宪法,革命者的宪法观念和在制宪上的态度却有别于前者。国家陷入不断革命的困局以及由此引发的问题,不能完全归咎于革命本身,或因此否定革命倡导的原则。没有借助制宪机遇确立制约平衡的宪政机制,也没有把革命力量转化成一种建设成力量,是出现不断革命困局的重要原因。

  • 标签: 革命宪法 美国革命 法国大革命 辛亥革命 制宪
  • 简介: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邓小平曾经三次来到陇东.他对陇东各民族、各阶层群众积极宣传党的抗日救亡政治主张,建立各种群众抗日团体和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促进了陇东统战区的形成.

  • 标签: 邓小平 革命活动 庆阳
  • 简介:<正>《北大法律评论》在本届编辑委员会暨主编任期内发生了一些改变,至少在外形开本和封面设计上与前几期有了很大的不同,而且进行了试验。姑且不论其他,这大概是评论自1998年创刊以来最大的一次破"例"。我深知这是一件包含很大风险的事情,因为一份刊物,无论是其面貌,还是其精神宗旨,是不能老改来换去的,那样,会让读者失去认同感而无所适从。评论的定位是一份北大法学院学生独立组织和编辑的法律学术期刊。囿于出

  • 标签: 先例 法律评论 编辑委员会 学术期刊 封面设计 革命
  • 简介:刑事程序革命让沃伦和沃伦法院栽入史册,我们通过研究也获得一系列“普世价值”,然而这场革命在某种意义上却是失败的.自由派大法官们几近相同的阶级出身和生活阅历使这场革命成为多数派的专政,贯彻革命始终的排除规则并没有为警察确立明确的行为准则,他们再一次证实了詹姆斯·布莱斯不言自明的真理:“法官只不过是人而已”.

  • 标签: 沃伦法院 自由派大法官 刑事程序革命
  • 简介:<正>主席、女士们、先生们:既然谢弗尔先生和基尔希先生都是政府代表,我将尽力以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的立场阐述这个重要问题。因为两位先生都是外交官,而我不是。我所代表的国际人权与民主发展中心已经被卷入反逍遥法外运动多年。我们的一部分工作是致力于保障和促进法律(《国际人权公约》[2],包括《世界人权宣言》[1]和两个条款[2])所规定的权利。我们一直在司法程序下执行这项运动且积极推动了专门审裁处和国际刑事法院(简称"ICC""法院")的发展。我们决不接受位高权重者享有拷问和谋杀的权利,并在事后让自己置身于司法公正之外。

  • 标签: 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人权 位高权重 弗尔 战争罪 司法公正
  • 简介:陈忠实的《白鹿原》创作缘起于对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经验的反思。他由此试图以立足于循环与反复的“秘史”平衡1949年之前以历史目的论为基础的显白历史,核心是重新理解礼法与革命的关系。在《白鹿原》中,以白嘉轩为代表的礼法呈露与安顿人间善恶,但又同时隐含着对自身的否定;而以鹿兆鹏为代表的革命虽否定礼法,但在呈露与安顿善恶并进而转向对自身的否定这一点上,它与礼法有着同构关系。两者背后的共同基础则是立足于大地的“真正的中国人”及其无善无恶的“气性”。陈忠实通过展示礼法与革命这一相反相承的关系,表达了他对“真正的中国人”及其命运的理解;他在试图超越五四传统的同时,又深深地受限于这一传统。

  • 标签: 白鹿原 陈忠实 白嘉轩 礼法 革命
  • 简介:发端自20世纪后半期的"结社革命"见证了公民社会的全球复兴,拓展乃至重构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与制度空间。然而,现有的结社革命理论并没有能够认真对待公民社会组织与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从主权的视角来看,结社革命固然是个人权利成长的历史表征,但它同样是一个主权观念不断被重塑的产物;另一方面,对公民社会组织与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考察表明,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则需要我们进一步从关系性视角反思主权的正当性,重解主权,乃至为公民社会组织的兴起提供合法性依据。

  • 标签: 结社 主权 公民社会 结社革命 关系性主权
  • 简介:本文以宪法与革命为主题,从政治思想史的视角对于英国、法国和美国的立宪建国及其不同路径给予了理论探讨,尤其对洛克、卢梭以及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的宪制问题提出了基于政治宪法学的辨析,并进而勾勒了中国百年宪制的革命建国历程。本文认为通过革命而制宪,宪法终结于革命,宪政出场,革命谢幕,"革命的反革命"是现代宪制的精神实质,从这个意义上说,英国光荣革命和美国革命各自实现了"革命的反革命"的宪制,而法国大革命则陷入激进革命的震荡之中,至于现代中国的百年宪制,这个"革命的反革命"还远没有完成。

  • 标签: 宪法 宪制 人民主权 革命 反革命 革命的反革命
  • 简介:知识编码的能力与个人的禀赋和知识结构等因素有关,却可以在阅读过程中获得和加强。阅读是对读者知识编码能力的操演过程,包括知识提取能力、知识规整能力、知识表达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在悄无声息的阅读过程中,知识从数据开始演化、从无序到规整化、从隐性到显性化,最终实现知识的增长和创造。在结合读本的基础上,通过分析阅读在知识从未编码到编码化演进过程的各种阶段中的运作机理、具体作用和产生的效果,揭示出阅读对于知识编码的关键性意义。

  • 标签: 知识编码 数据与信息 知识规整 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 知识演化
  • 简介:现行《宪法》第五个修正案,把中共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为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提供了理论指南;在现行《宪法》总纲中增写“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重要内容,借以强化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根本政治保证;基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之深刻把握,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宪法表述,确证了新时代中国现代化的战略安排和战略目标,昭示了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方向,因而是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根本法治保障,在当代中国宪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

  • 标签: 新时代 伟大社会革命 宪法修正案 宪法保障
  • 简介:自从代表与民主被调和、混合到一起后,对于代表究竟是使民主成为可能,还是限制、妨碍了民主,就一直存在持续的张力和争论。如果人们搁置教条之争,转向历史,代表的民主资格马上就变得非常清晰。在民主被改造成代议政府体制以前,民主制曾被视为一种过时的统治方式,不适用于现代国家,尽管也许并非完全不可能。本文尝试借助历史论据证明代表的“民主性”。这就把我们引向法国大革命期间出现的对“民主”的各种修正和挑战,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一个关键进展:民主与代表这两个曾经对立的概念终于牵手到一起。本文试图证明,正是在这个时期,才有人认真构思现代民主的概念和理论框架。为了证明这一点,本文展示两位大革命核心人物如何通过两项关键修正把民主与代议制挂起钩来,他们是托马斯·潘恩和马克西米伦·罗伯斯庇尔。这两位主角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他们对民主制提出了大胆而颇具现代意义的重新评估,同时挑战了这一概念的“评价”和“描述”层面。在这个过程中,潘恩和罗伯斯庇尔将代表纳入对民主的构想中,同时把民主修饰为某种积极而有价值的东西。这两位两极对立的核心人物的独到之处在于,他们对民主的反思和创新重构了民主与代表这两个概念、并把它们用独特的方式结合在一起。现在的人们对这个配对习以为常,但它俩在18世纪几乎是水火不相容。

  • 标签: 民主 法国大革命 潘恩 代表 罗伯斯庇尔
  • 简介:海事法在美国法律体系中较为特殊,首先,殖民地海事司法的历史作为反面教材对美国宪政根基的奠立起着一定的影响;其次,革命后宪法下联邦法院系统的海事司法设计又与殖民地时期的海事司法之间存在某种延续性;上述两种情况的矛盾统一于海事法律本身的专业性以及美国革命及立宪的历史.

  • 标签: 美国革命 海事法 司法 宪法
  • 简介:英国宪政革命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过往法史学界大都将阐释的视角放在政治制度领域,法学界虽然有学者从司法角度对其进行解释,但这些解释大都将着力点放在了法官,而忽略了普通法律师在此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事实上,在1678年至1689年间,以辉格党律师为代表的英国法律职业者在英国宪政革命中运用法律同专制王权进行了顽强的斗争,借助一系列事件和案件的处理,推动了英国宪政的进程。

  • 标签: 宪政革命 辉格党律师 法律职业者 普通法 专制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