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御药院是宋代最重要的内廷机构之一。本文将其长官勾当御药院与御药院机构分别讨论。勾当御药院虽是职位,实已部分阶宫化。作为高层宦官序列之一级,其与皇帝最为亲近,可随时受其差遣。御药院作为机构是官僚系统的一部分,是有核心职能与权责边界的。本文从医药、礼物和殿试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御药院本身不设医官,只组织医方的搜集、按验和保存;采购药材、和剂药品并侍奉禁中;君主有疾则挟医官入视。御药院为君主排办赐予臣僚或者外交礼物,展现皇帝“个人”的恩礼与眷渥。御药院又组织在崇政殿举行的殿试。总的来说,御药院的职能是局限、零碎且互不关联的,但共同点则是帮助君主在日常的行政流程中扮演好“皇帝个人”的角色。反过来看,宋代日常政治中对“皇帝个人”角色有了更多制度性要求,是皇权发展的表现。
简介:乾嘉考史大家钱大昕所著《廿二史考异》将"义例纠纷"作为其重要的考订内容,书中大量的对正史义例的纠谬、辨证折射出钱大昕的史书义例主张。主要体现在:记时方面,主张在群雄纷争时期,记时虽没有统一标准,但可采用强国或后来统一国家的纪年作为时间参照系;在多国并立时,为避免记时混乱,应以记事国的年号为纪年;在年号更改频繁、同时有多个年号使用时,应以最近新改的年号为基准,并且所记人、事皆以时间先后为序,不能前后倒置;跨越多朝人物的限断依殁亡时间而定。记人方面:人物传记设目必须准确、得当,要据人物的实际表现进行归类,以类相从,"名"符其"实";慎用《春秋》笔法,不能借《春秋》笔法任意褒贬。在叙事载文方面:主张秉笔直书、实事求是记录历史;严守"文简事丰"的义例原则,反对"重出"叠现、错综繁复;"事无系乎兴亡,语不关于劝戒"的无价值的虚文不应载入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