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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儿子正处于对很多事似懂非懂的年龄,家人对他照顾有加,但有时又到了溺爱的边缘,所以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经常发生分歧。每个星期天,孩子的老姑会来家里看他,也常带他去公园玩,玩土、拍球、玩各类大型玩具等,因为跟着老姑很随性,久而久之,孩子跟老姑之间的相处变得无拘无束,有时甚至没大没小。上周老姑像往常一样来到家里,顺手将背包放在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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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俏皮生动的眉毛其实是明眸最好的装饰品,也最容易让你看起来精神百倍。如果你还在纠结纹眉显得不自然,那你就OUT了,纹眉的第三代技术飘眉已经悄悄走进美容沙龙中。

  • 标签: 眉毛 第三代 纹眉
  • 简介:家有小儿女,一片雄心壮志不经意间就会化成跑前忙后的菩萨心肠。几个月大的小女儿,已经爱爬爱笑会喊爸妈,特别是喝饱睡足精神好的时候,独自坐在垫子上玩耍,一个球、一根绳,甚至一张纸,都能反反复复玩上小半天。每当这时候,我就特别欣喜,觉得在这个小小的身躯里,住着一个值得骄傲的灵魂,它的名字叫'专注'。

  • 标签: 专注 动人 雄心壮志
  • 简介:能动司法"从理论逻辑上说有成立和存在的合理性,但在不同的政治法律传统下,能动司法不仅有不同的形态,而且实际效果可能南辕北辙。能动司法既可以成为法治秩序的一部分,也可能成为人治在司法领域的代名词。对于缺少法治传统的中国法律实践,必须格外强调把能动司法限定在法治的框架内,特别警惕借能动司法之名行司法人治之实。在形式主义、规范主义的法治观尚未扎根的情况下,法社会学作为"能动司法"赖以存在的理论基础可能向人治社会的政法理论传统回归,能动司法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追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 标签: 能动司法 法治 人治
  • 简介:我国的“能动司法”具有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的特点,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司法能动主义”涵义不同。在我国,“能动司法”与政治是不可分割的,但司法不能“政治化”。“能动司法”与“司法克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司法运作过程中的两个方面,共存于司法活动当中。在能动司法的过程中,要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标签: 能动司法 政治 司法克制 社会效果
  • 简介:<正>近年来,随着法理学研究领域对"能动司法"、"司法能动"、"司法能动主义"等问题的深入研讨,一些学者也开始在刑事司法领域倡导能动主义,并引起了一些争论。笔者认为,在刑事司法领域倡导能动主义,既超越了我国目前的法治发展阶段,同时更忽略了刑事司法活动的特殊性。如果将之施行于刑事司法实践,必将严重阻碍我国刑事法治建设的进程。因此,刑事司法活动必须坚持司法克制主义的基本立场。

  • 标签: 刑事司法活动 法理学研究 刑事法治 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司法实践 国家刑罚权
  • 简介:摘要:本文针对核电站能动与非能动系统的运行原理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比较两者的特点,分析了它们的优缺点及其影响。最后,提出了未来研究的方向。

  • 标签: 核电站 能动系统 非能动系统 运行原理
  • 简介:<正>"司法能动"这一概念俨然成了近来学界最热门的概念,许多学者和实务专家也对司法能动本体论及周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认识和观点,有些看法颇有见地和深度。也许是笔者理解不够或视角的原因,总觉得这些议论还有未点到之处或没有达到应有的点上,依然有隔靴搔痒之感。毫无疑问,"司法能动"这一概念是一个西方法制语境下的概念。其意向是相对于"司法被动"的状态而言的。无论是"司法能动"还是"司法被动",在西方法制语境下都有多重指向和相对性。指向之一是特定于司法与立法、行政三权分立的架构状态,是针对与立法权、行政权的相互关系而言,是指司法权的作用导向。司法能动表达的是对立法权、行

  • 标签: 中国语境 现实主义法学派 超越法律 诉讼体制 诉讼效率 立法原意
  • 简介:日头爷冒了个影儿,一片弯刀样的红牙儿挂在东坡上。短子还睡在梦中,就被脚片子扯个破锣的大嗓门喊醒。短子,快起来,老榆树那儿进人啦!扁头带着那帮狗日的拉横弓钉桩子呢,再晚了就啥屌都没有了。短子骂骂咧咧道,妈个毬的,有完没完了。短子从炕上迅速翻起,穿上衣服,急忙趿拉个鞋,从屋里出来,跟随脚片子向老榆树那儿蹿跶过去。香草河畔老榆树那儿可是块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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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事故的能动作用崔国璋一、事故的两重性事故是指意外的变故或灾祸。即,突然发生的,使系统或人的有目的的行动发生阻碍,致使暂时停止或永久性停止的、违背人的意志的事件。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的损失。无论是在生产活动中,还是在科学实验中,人们普遍惧怕事故...

  • 标签: 事故调查分析 消极作用 积极作用 安全状况 硝化棉 科技进步
  • 简介:人类对个人行为的批判性反思能力往往被认为与自由和责任问题相关。在哲学中,这种观点体现为对认识的能动性的主张。然而这种主张事实上面临着多重困难。首先,这种对知识反思的要求会导致无穷回归这一严重后果。第二,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反思为决断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从而有助于区分异己的欲望和真正属于认知者的欲望,然而反思自身的可靠性却是有问题的。此外,关于第一人称视角、谨慎思考以及认识的责任感的主张并不足以使认识的能动性的讨论合法化。这些关于认识的能动性的几种动机都不同程度地预设了某些关于反思的断言,而实际上,这些断言却与现今的最有用的证据相左。据此,目前对认识的能动性概念的诸多论述和辩护方式都是有问题的。

  • 标签: 欲望 信念获得 无穷回归 反思的能动者 谨慎思考 认识的责任感
  • 简介:通过观察决策者的有关讲话、行动以及各级法院的实践,我们发现,当下中国能动司法的内涵主要有三层:能动司法是一项司法政策,它以解决当下司法突出问题为直接目的;能动司法是一种司法理念,它树立了"能动"和"服务"的司法新理念;能动司法是一项司法战略,它以谋求中国司法的自主道路为最终目标。这些内涵表明,中国与西方的能动司法没有直接联系。能动司法提出后,决策者的使命已经完成。接下来的关键是,法律人如何把充满政策性、理念性和战略性的能动司法转换成法律性、实在性和现实性的能动司法。法律方法可能是实现这种转换的必由之路。

  • 标签: 中国 能动司法 内涵
  • 简介:结构和能动性的话题是人类学的重要话题,学界就此问题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引导此问题向更深入的方向发展。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对这个问题进行总结,以期从中得出更好的梳理。

  • 标签: 结构 能动性 人类学
  • 简介:在美国的政治传统,三权分立与制衡机制及联邦制精神下,联邦司法机构得否逾越其就人民权利内容与实施条件等确认之被动性角色,与司法权是否受有立法权与行政权相互牵制的职能分责,特别是对立法机构所通过之法律条文是否具备司法审查与违宪审查权,以及能否以该司法审查与违宪审查权就行政机构之措施行为进行干预,成为美国宪政发展与研究美国宪法立宪真意之争论焦点。其中由司法至上或司法优位的支持者所形成“司法能动主义”成为该主张最为著名与有力之论述。然而,未如美国具备此政治传统的我国中国大陆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是否便于援引司法能动主义作为司法机构积极介入人民权利实现或彰显司法权存在的积极性,除了有必要对司法能动主义一词之源生定义上进行商榷,也需要为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在致力司法机构及司法权与涉及人民权利保障之具体化二者之间的主动性及积极性作为觅得更加适宜诠释之词。为此,本文针对美国司法能动主义的起源与不断转变之定义的内涵,将其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卡西案提出检视是否遵循先例的四项原则所标志美国判例法具备的特征,结合归纳自美国司法裁判过程主要考虑的五项要素,就其关系进行相互整合,尝试建立起一简洁而易于明了的分析框架模型,以为展示美国司法实务界与司法能动主义之间的结构关系。

  • 标签: 司法权 司法能动 美国宪法
  • 简介:中国司法能动在内涵、主体、能动的范围及程度、表现形式上均有自己的特色。考察中美两国司法能动的差异,探究产生差异的原因,对中国司法改革沿着自己的进路推进具有积极意义。

  • 标签: 司法能动 中国 美国 特色
  • 简介:作为一种全新训练理念的代表——功能动作训练正逐渐被我国专家学者及教练员所接受。所谓“功能动作训练”是在对人体基本动作模式进行测试、诊断和纠正的基础上,采用某些特殊设计的动作练习手段,以最大限度地规避运动损伤风险,提高动作效率,促进运动水平提高的动作方法体系的总和。其核心内容包括功能动作筛查、伤病预防和动作准备等8个部分。作为整个功能动作训练体系的奠基石,功能动作筛查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分别从原理、作用、操作、排序及纠正方法5个方面对功能动作筛查理论进行系统的研究,以期为后续研究功能动作训练体系其他方面的内容奠定基础。

  • 标签: 功能动作训练 功能动作筛查 动作
  • 简介:司法能动是发端于美国的一种重要的司法哲学。美国司法能动的代表性时期为马歇尔法院、沃伦法院和伯格法院时期。美国的司法能动并非源于宪法的明确规定,而是联邦最高法院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罗伊诉韦德案等众多案件中通过"立法性司法"确立下来的。美国司法能动的成功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法治背景。

  • 标签: 司法能动 法官造法 民主 司法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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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中国法治语境下,能动司法强调在依法司法的前提下,司法审判活动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个案公正与普遍公正的统一,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统一,因而体现了坚持服务大局与依法司法的统一,坚持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坚持回应关切与综合考量的统一,坚持开放引导与协同司法的统一,坚持规范司法与制度建设的统一。能动司法蕴含着促进和实现社会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对于社会正义问题,思想家们众说纷纭,各具见解。实际上,讨论社会正义问题,必须密切联系社会主体赖以生活及其发展的社会条件。从本体论意义上讲,社会正义乃是社会主体权利要求的制度化实现,是人类意识的载体形式。由此,社会正义拟可区分为制度正义、程序正义和行为正义三种类型。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必须始终高度关注和重视解决社会正义问题。维护社会正义,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能动司法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促进和实现社会正义,不仅构成了司法权的本质属性,而且已经成为能动司法的价值目标。在当代中国司法审判活动中,必须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维护和实施社会正义的能动作用,深入推进能动司法制度与机制建设,从而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正义。

  • 标签: 能动司法 社会正义 实质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