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5年俄国《远东问题》杂志发表了一篇题为《米高扬秘密赴华使命(1949年1—2月)》的文章,作者列多夫斯基,现任俄罗斯科学院远东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文中披露了米高扬写给苏共中央的关于他1949年访问西柏坡时同毛泽东会谈情况的报告。报告中谈到,斯大林曾于1949年2月5日发给毛泽东这样一份电报,内容是:“随着中共执政,形势会发生根本变化。苏联政府作过决定,一旦同日本签订和约,继而美国撤离日本,它就废除这个不平等条约并把军队撤出旅顺口。但是,如果中共认为把苏军立即撤出旅顺口地区为好,那么苏联就准备实现中共的这个愿望”。《国外中共党史研究动态》1995年第5、6期转载了列多夫斯基的文章。文章中作者对斯大林电文中“废除这个不平等条约”作的注释认为,此处的“这个不平等条约”是指“1945年8月14日苏联和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在莫斯科签订的友好同盟条约”。一些中国学者在引用这条材料时,也把它作为是斯大林曾经承认1945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是不平等条约并同意废除这个条约的证据,以此来说明斯大林后来在毛泽东访问苏联期间对待是否废除旧约的态度是出尔反尔的。笔者经过查阅相关资料认为,斯大林在给毛泽东的电报中,“废除这个不平等条...
简介:《里斯本条约》为欧盟的各项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快了欧盟政治一体化的进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与《欧盟宪法条约》相比,它涵盖的内容更加宽泛,内容表述更合理、精炼,不乏许多新的亮点和创新之处,包括赋予欧盟以法律人格,增设常任欧盟理事会主席职务,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的职务合一,改革决策表决制度,扩大欧洲议会的权力,调整和理顺内部关系,营造和谐欧盟等。尽管《里斯本条约》的生效历程充满着艰辛与坎坷,但其付诸实施必将对欧洲政治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化和当代国际法的发展以及中欧关系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与此同时,它对我国推进区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也有借鉴和启示的作用。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职业禁止属于保安处分,当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行为人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时,人民法院应根据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刑法》第37条之一的规定宣告职业禁止;适用职业禁止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的“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主体条件为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的行为人;禁止内容是行为人在犯罪时从事的相关职业,相关职业的范围一般不能超出我国职业分类体系中中类的界限,原则上不能妨碍犯罪人重返社会后的生存和发展,同时必须与犯罪人的再犯罪危险性相适应。另外,相关职业的范围存在最大边界但不存在最小边界。“刑罚执行完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与无期徒刑的犯罪人,有可能在法院裁定减刑或假释时同时宣告职业禁止;管制执行期间可以通过“禁止令”来实现职业禁止的效果;拘役、有期徒刑执行期间,事实上无需宣告职业禁止亦可实现禁止职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