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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监察委员会权力来源的多元性以及集"党纪处分、行政监察与刑事调查"于一体的反腐工作模式,使得"法纪贯通""衔接"成为理论界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而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案件何时开始适用刑事诉讼更是其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问题。既不能以统一的监察立案作为适用刑事诉讼的时间起点,也不能以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作为与刑事诉讼衔接的时间标志,而应当考虑在监察委员会内部设置党纪政纪调查部与刑事调查部,在监察委员会调查程序中区分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分别设置监察立案与刑事立案两套立案程序,以便解决监察案件"衔接"环节的诸多问题。

  • 标签: 监察法 刑事诉讼法 法法衔接 刑事立案
  • 简介:2017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草案)》公布。而在此一年之前——2016年12月,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率先进行的试点工作,就开始紧锣密鼓地展开。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将满一年之际,2017年11月4日,即监察法草案公布的3天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各地全面推开。此举标志着事关国家重要政治制度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迈上立法的快车道,同时也昭示着反腐格局凸显新变化。

  • 标签: 凸显反腐 反腐新格局 监察法凸显
  • 简介:乐至县劳动监察大队于去年3月20日正式挂牌开展工作。他们克服了起步晚、无经验、经费少、人员不足等困难,积极开展工作,在短期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以《劳动》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为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熟悉、掌握《劳动》,他们以宣传、贯彻《劳动》为重点,由局长带队,到镇、乡和县级机关、学校、医院,国有(股份制)、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外资私营企业,采取召开座谈会与个别抽查、自查与监察相结合的办法,在广泛宣传《劳动》、着重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用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技术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等5个方面进行监察

  • 标签: 劳动法 用人单位 开展工作 劳动监察 短期内 劳动安全卫生
  • 简介:摘要:自十九大会议以来,党和政府在反腐斗争中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成果,使得社会整体由“不敢腐”向着“不能腐”、“不想腐”的理想目标不断迈进。但从当前来看,“微腐败”的负面现象在基层中仍然存在。据此,我们有必要对新“监察”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进行讨论探析。

  • 标签: 监察法 纪检 创新
  • 简介:摘 要:基于党和国家长效、稳定的发展需求,相关部门通过设立监察委员会,将原有检察机关的部分调查、留置、立案等职能转移到专业部门,在监察案件调查方面形成了监察与刑事诉讼并立的局面。现行《监察》与原有刑事诉讼法律相关条款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是,由此所带来的两部法律的衔接问题并非无法解决,可以从考察两的位阶、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关系、监察调查权与刑事侦查权的属性等方面,使得在衔接过程中,两部法律能够在实现自我特殊的程序价值的同时,解决两部法律在证据转换、立案程序、补充侦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面的衔接问题。

  • 标签: 《监察法》 《刑事诉讼法》 衔接
  • 简介:国家监察立法涉及国家政治制度的重大改革,必须慎重处理各种相关法律主体的地位、权限、责任和各法律主体相互关系的调整等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有下述六项:

  • 标签: 国家政治制度 监察法 立法 法律主体
  • 简介:摘要:监察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列入国家监察主要对象范畴,实现了国有监管的全覆盖。向国企派驻或派出监察机关、监察特派员等,对国企"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工作将更加精确有力高效。不仅仅是国有企业管理中的党员干部,作为非党员行使公权力的管理者也将被列入国家监察监督范畴内。除从事领导的企业工作人员之外,在管理、督促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等关键职位上工作的管理者也属国有企业管理,属监察主要对象之一。这既是对企业管理者的法律履责、秉公用权、廉洁执业等内容进行监管,同时又表达了对企业员工的严管厚爱,有效推动了企业的合规建设。

  • 标签: 《监察法》 国有企业 实施
  • 简介:摘 要:证据制度不仅是诉讼制度的核心,也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伴随着我国监察制度的改革发展,监察证据和刑事证据的有效衔接,能够进一步优化反腐败斗争与法治反腐制度。从证据整体运行程序来看,可以分成证据获取与证据应用两个方面。监察证据获取指的是调查主体根据法定程序来收集、保存证据。而监察证据使用指的是监察机关对获取的证据进行审查,将其用于政务处分和审查起诉活动当中。对此本文将主要分析监察与刑事诉讼证据制度衔接的重要性,并提出科学合理的衔接措施。

  • 标签: 监察机关 刑事诉讼法 证据制度 衔接
  • 简介:摘要:我们党强调,管党治党要靠党规党纪,坚持纪严于、纪在前,实现纪分开,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这实际上强调了严明党纪和加强法治的重要性,揭示了党纪与国法的区别和联系,蕴含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互衔接协调、执纪与执法的有效协同作用,这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本文基于论监察体制改革中的纪协同展开论述。

  • 标签: 监察 体制改革 纪法协同
  • 简介:监察调查本质上是刑事侦查;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转隶没有改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机关地位。《监察》是一部具有复合性质的法律,其中调整对职务犯罪监察程序的内容具有刑事诉讼性质,与《刑事诉讼》是特别与一般的关系。立案管辖、监察调查以及案件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是两适用中的三大程序衔接问题。监察委的管辖范围与刑法、刑诉法意义上的“职务犯罪”范围不同,应通过列举具体罪名的方式明确其管辖权限;在并案管辖问题上,应避免监察委管辖权的不当扩张,以防止相关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遭到克减。在调查过程中,留置是监察委唯一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律师参与权既然无法律明确禁止则不应无故限制;在证据收集合法性问题上,监察委应遵循刑事诉讼法规范的具体要求;其在调查过程中的行为合法性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检察院对强制措施的审查工作应在移送前完成,并在移送时执行相关决定;在退回补充调查过程中,监察委应以《刑事诉讼》为行为依据,不得重复留置;检察机关应依照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起诉,克服对不起诉的畏难情绪,对未达到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 标签: 《监察法》 职务犯罪 监察调查 监察管辖 检察监督
  • 简介: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肯学、肯干、能干,团结协作,积极作为,主动接受监督,为成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干部而奋斗。

  • 标签: 监督 监察法 合法 团结协作 老实人 干部
  • 简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反腐防腐的重大决策部署,改革试点工作也将在全国推开。制定《监察》以立法形式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十分必要。根据公布的《监察(草案)》笔者提出八点修改建议:修改《宪法》应先行于制定《监察》,人大应对监察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应写入《监察》,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的表述应该修改,留置应当遵循法治程序,职务犯罪调查应允许律师介入,检察机关应拥有独立的审查起诉权,应当由全国人大依据立法程序主导《监察》起草工作。

  • 标签: 《监察法(草案)》 修宪先行 保障人权 人大主导
  • 简介:摘要随着人们用电需求的不断增加,使得电网建设不断增加,而大规模电源投产建设,加快了电网建设进程。但电网建设工程中还存在效能监察不到位,未能把控好监察工作的重点,在电网建设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为了提高电网建设的效率,需要做好效能监察工作,本文笔者对电网建设工程效能监察工作中,倒推的应用与发展,做了简单的论述。

  • 标签: 电网建设工程 效能监察 倒推法 应用前景
  • 简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可以分为初步建构与全面深化两个阶段。以《监察》的出台为主要标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目前,我国正处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二阶段",即全面深化阶段。在该阶段,腐败治理处于新的拐点,国家监察体制实际运行的过程中相继出现"以罚代刑"、"纪混淆"等现象,深刻地折射出"衔接"以及"纪衔接"不畅的问题。因此,为建构高效能、高质量的反腐败机制,必须认真处理好《监察》与其他法律规范、党纪监督与国法监察之间的基本关系,清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的法治障碍。

  • 标签: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阶段 法法衔接 纪法融合
  • 简介:留置措施作为《国家监察》中规定的一项调查措施,是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新产物。该措施取代“两规”后在试点地区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从当前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需要看,监察对于诸如留置措施场所等具体的规定不明确,需要后续修改和完善相关内容。

  • 标签: 留置措施 监察法 监察体制改革
  • 简介:摘要纪委监委要坚决查处医疗等民生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保监管水平,加强对医院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等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医疗环境,确保医院改革发展、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让患者放心、人民满意。

  • 标签: 监察对象 医疗环境 现代医院
  •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第三条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四条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第五条监察工作应当实行

  • 标签: 监察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监察法 国家公务员 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简介:摘要:为确保深化监察体制的改革得以贯彻落实,我国围绕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的权限进行了重新界定,并且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流程、刑事诉讼流程衔接机制也得到充分明确。然而,在监察中,针对作为一种特殊调查活动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调查活动进行了强调,所以其与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并不匹配,因此,必须要基于刑事诉讼监察衔接的基础上,分析怎样统一两内在政治精神,对此,应进一步思考两法制度的衔接。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监察法 制度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