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民事关系由于介入了外国因素,从而使国际民事关系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由于不同国家法律存在差异,当所涉各国均认为含有自己国家的因素而主张行使管辖权时,就会产生法律冲突,从而需要作出法律的选择.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或选择不明、选择无效而无法以意思自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时,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有人提出应以传统的缔结地法或履行地法作为合同准据法,但由于国际贸易方式和通讯交通工具的高度发展,合同关系的内容和性质、合同种类更趋复杂多样,各国对不同性质合同的政策也有所不同,如果按照传统的机械、僵固的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方法去调整错综复杂的合同关系,时常会因缺乏针对性而显得力不从心.最密切联系原则正是在扬弃传统国际私法的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方法.
简介:【摘要】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理论基石,是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所依据的理由。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判断行为人是否应负侵权责任的标准。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理论联系。在正确界定我国归责原则体系基础之上,明确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之间的理论联系有利于实现立法的体系化,对司法实践也有重大意义。【关键词】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理论联系一、问题的提出当我们评价一部法律的“善恶”时,需要从逻辑判断与价值判断两个层面予以界定。《侵权责任法》一经出台便备受争议,其中争议最大的便是第87条关于“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即非实际加害人要为实际加害人的行为承担不利后果,对于此规定,无法在《侵权责任中》找到相关依据。在没有归责依据的前提下却规定了责任构成要件,不仅造成了体系上的混乱,也有悖于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