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自习总书记明确提出“一带一路(中国推动的新丝绸之路发展战略)”基本建设的主要设想至今,在我国大力促进中国企业国际投资脚步,激励中国企业“走出去”。 但2017年后,中国企业外商直接投资呈持续下滑发展趋势,华企“走出去”过程中遭遇的风险愈来愈多元化。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怎样维护保养本身权益,怎样合理避开风险,是一个绝不过时的话题讨论。 因此,本文旨在为整体规划和已经“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揭露有关风险,加强整体规划和已经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法制合规管理观念,搭建合规管理结构,贡献自己的力量。
简介:作者认为,有关风险投资方面的国际法律,对于我们正确理解风险投资活动和加强合作帮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首先必须了解有关国际法律的内客和框架,然后才能在风险投资方面进行更好的合作。由于中国和美国的法律背景和环境不一样,所以在合作前双方一定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并签订法律方面的协议,这样对双方都有利,通过签订法律协议,双方不仅可以提高沟通的效率,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诚内容必须切实可行,里面的条文不仅要符合双方的意向及当时的具体环境,还必须具有可操作性。签署协议的时候要考虑到未来,要设想未来的各种可能性,并把主观判断以及如果出现这种可能性应该怎样处理等等,体现在所签订的法律协议中,以使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最小化。签订法律协议,也是我们对风险认知的一种事前准备,这样做可以让我们知道可能会有哪些风险,从而在合作中尽量避免这些风险的发生,使双方的合作更加顺利。因此,法律协议是业务合作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不是游离于业务之外的事情。
简介: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经营是国际投资发展的主要动力,作为国际投资法的基本主体,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法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在特定情况下采用"刺破公司面纱"原则,将有利于遏制跨国公司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制度来牟取不当利益,使其无法逃避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