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全部的精神支柱就是孩子,我想教育好他,可是我又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教育方法,我也不懂法律……”43岁的北京市房山区妇女骆淑平在法庭上这样忏悔,因为她竟动手把自己8岁的亲生儿子王闯打成重伤,以致生命垂危。
简介:摘要:企业涉税犯罪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的法律和商业风险。为了规避这些风险,企业需要研究涉税犯罪的合规出罪路径。本研究摘要旨在探讨企业涉税犯罪的合规出罪路径,并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分析了企业涉税犯罪的类型和原因。我们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梳理了企业合规的关键要素。我们探讨了企业如何建立有效的合规机制,并整合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我们提出了企业应对涉税犯罪的预防和应对策略。我们也意识到企业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例如,企业可能面临信息不对称和复杂的税收环境,导致合规难度增加。此外,一些企业可能存在内部腐败和不诚信行为,增加了涉税犯罪的风险。企业涉税犯罪的合规出罪路径研究对于企业规避法律和商业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与税务部门合作以及加强员工培训,企业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涉税犯罪行为。
简介:我国的刑事法律规范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设置了有限的出罪条件。但是,司法实践中,由于出罪理念的缺乏,将大量原本符合出罪条件的恶意透支行为排除在出罪范围之外,偏离了法律规范,而以“罪轻”代替“出罪”的折中式处理方法极易引起处罚上的不合理,也与刑法的谦抑性不符。根据当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之出罪上,应遵循司法非犯罪化的方式,一方面,公安机关立案之前积极敦促恶意透支人偿还透支款息,另一方面,合理运用“但书”条款,对于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于立案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而于审判前偿还,且在“数额较大”范围、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均较小的恶意透支行为以无罪论处。从而纠正当前我国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行为高度犯罪化的趋势,实现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刑事司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简介: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增设体现了立法机关对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的高度重视,而高空抛物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许多问题尚亟待厘清,本文将浅析高空抛物犯罪的既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