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0
399 个结果
  • 简介:违法事由与抗辩事由、免责事由系不同的概念,我国侵权法应在承认违法性独立地位的基础上,赋予违法事由以独立意义。应该在坚持“结果不法说”的违法性理论前提下,对侵害他人权益行为进行有限的违法性推定,将属于合法权利行使的部分从传统违法事由中剥离出去。要深刻把握违法性与可责性在传统构成要件理论中的不同价值及内在逻辑顺序,以“结果不法说”为基点,将违法事由适用于全部侵权行为,明确虽具违法性但不具可贵性加害行为的定性,并以此为契机,确立“侵权行为”在现代侵权法中的核心地位。

  • 标签: 违法阻却事由 违法性 侵权行为
  • 简介: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事由缺乏研究,更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对其加以重视和完善。本文认为,应当将犯罪事由纳入犯罪论体系中,应当明确"但书"规定的内容,在明确界定超法规正当行为和期待可能性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它们为法定的犯罪事由

  • 标签: 犯罪阻却事由 应然定位 但书 超法规正当行为 期待可能性
  • 简介:超法规违法事由是实质违法理论的产物,由于与罪刑法定原则在形式上相冲突,因而其存在的合理性受到了质疑.然而在实质合理性是法制的最终目标的思想指导下,超法规违法事由必须有存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标签: 违法阻却事由 罪刑法定原则 实质违法
  • 简介:对我国刑法理论中各种排除犯罪性的行为作具体分析,具备刑事责任事由的行为在形式上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我国刑法理论中的责任事由

  • 标签: 事由关系 犯罪构成阻 责任事由
  • 简介:超法规违法事由的理论基点在大陆法系三阶层之中,由于我国刑法条文中对于不具有可罚性行为救济路径的暂缺,也随着我国刑法理论界对于德日刑法理论的不断引入,其在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保障人权方面凸显着越来越重要的价值.超法规违法事由以法益衡量理论为基础,具有通过完全行为的违法性而出罪,并且通过部分行为违法性来减轻刑罚两方面的重要功能,同时,由于它仅在出罪上将实际不值得处罚的行为排除,符合实质理性的要求,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精神.

  • 标签: 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 法益衡量 可罚性 罪刑法定
  • 简介:违法性事由错误的问题在我国刑法通说上一直被简单地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则来处理,但其中依然存在一些值得我们重新思考的问题,比如关于违法性事由的错误到底是否属于事实错误,以及直接按照事实错误的原则来处理是否真正合理。事实上这无法解决关于违法性事由错误行为的恶意的共犯问题。以假想防卫为例借鉴限制法律效果的责任理论,可以重新认识和解决违法性事由的错误问题。

  • 标签: 阻却违法性事由 假想防卫 认识错误 双重评价 限制法律效果的责任理论
  • 简介:第二种观点认为刘某之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过当,此观点认为李某在着手拉甲的时候应该预见此行为将对甲之法益造成极大侵害,对于李某这种故意伤害他人法益的行为而招致的危险

  • 标签: 事由思考 分析违法 案例分析
  • 简介:本文对德日两国的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两者存在三个方面的差异,即在理论功能方面存在抽象理论的诠释功能与具体事由的判断功能的差异,在体系定位方面存在积极的责任要素与消极的责任要素的差异,在与实定法的关系方面存在维护实定法与突破实定法的差异。其中焦点争议问题为将期待不可能作为一般性的超法规责任事由的问题,德国刑法基于三权分立原则、标准明确性、法秩序维护的考虑否定将期待不可能作为一般性的超法规责任事由,而日本刑法以判例实践对这些理由进行了回应。综合两国情况,笔者认为将期待可能性引入中国,应当将其作为一种超法规的出罪事由,当然应当以穷尽刑法规定、类型化具体事由、举证责任分担等方面对其适用进行必要限制。而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为期待可能性的适用提供了法律支持。

  • 标签: 期待可能性 超法规责任阻却事由 出罪事由
  • 简介:从古典犯罪论体系到新古典体系,价值判断渗透,超法规违法事由如雨后春笋。与构成要件不同,违法事由发迹于理论,而后渗入立法之中。因此在违法性的判断上,应当采用“倒置三段论”的逻辑思维,先对实质违法性进行定界。在此问题上,多元论杂乱无序、南辕北辙;社会相当理论言人人殊、言之无物。介于法益衡量说的固有缺陷,应当建构个体利益—制度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层次利益衡量理论,在构成要件之后进行实质违法性的检视。违法事由只是实质违法性判断后的类型化和具象化形式,遵从利益衡量规则的约束。

  • 标签: 实质违法性 违法阻却 利益衡量
  • 简介:非犯罪化代表了刑事立法政策的一个方向--缩小刑法的干预范围.安乐死非犯罪化是一种观念的更新,但若依据我国现行刑法学"四要件说"犯罪构成理论,则安乐死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鉴于此,本文提出应借鉴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论的违法事由和期待可能性理论来解决安乐死行为的不为罪和不处罚问题.

  • 标签: 期待可能性理论 非犯罪化 阻却事由 安乐死 违法性 视角
  • 简介:司法工作人员的合法职务行为是犯罪事由;职务行为的合法性要件是:必须具有法律、法令的根据,属于司法工作人员的一般的、抽象的职务权限范围,具有实施该职务行为的具体的职务权限,且符合作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有效要件的法律上的重要条件与方式;不宜将司法工作人员制止违法犯罪的职务行为作为正当防卫处理;对过当的职务行为,不能类推适用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处罚规定。

  • 标签: 职务行为 犯罪阻却事由 正当防卫
  • 简介:习惯法在刑法领域中,具有贯穿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之"横截式"作用与机能.本文的理论目标正在于,开辟和释放习惯法在违法性判断阶段之重要功能.在作者看来,习惯法完全可以作为超法规的违法事由发挥作用,法官可以习惯法上之正当性,排除行为之实质违法性.这不但不与罪刑法定原则相违背,而且有利于保障被告人人权;不仅有利于以收缩的实质理性对抗扩张的形式理性,而且也应合了"社会相当性理论"和"社会危害性理论"--这一违法事由的一般基础和实质违法性判断之根本标准.甚至,习惯法的引入,还将有力地深化和拓展我们对于"社会相当性"与"社会危害性"这一范畴的横向理解和空间理解.

  • 标签: 习惯法 刑事违法性 社会相当性 社会危害性 罪刑法定原则 阻却事由
  • 简介:无论喜不喜欢,柯文哲现象都是这次"九合一"选举中最受瞩目的风景。他所创造的"白色憧憬",在现实中能否消融岛内蓝绿政治势力的长期恶性对峙、给岛内政党政治带来一丝良性刺激,值得期待,但实际作用则仍有待观察。不可否认,在这个巨大的"白色憧憬"之下,其实也隐藏着几个吊诡之处:其一,在"素人"包装下"绿骨白皮"的柯文哲,究竟是天真率直或是阴险狡黠?

  • 标签: 憧憬 政治势力 良性刺激 政党政治 柯文 选举
  • 简介:【摘要】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以及医方救死扶伤的职责,都是为患者利益考虑而设计的,通常情况下二者是互相协调、不相冲突的。但是在高度专业化的医学世界中,由于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患方对医方的欠缺信任及观念上的差异等,患方做出的决定并非总是理性的。事实上,患方的选择有时甚至是不利于其健康的。笔者认为,现行法律之下,专断医疗行为虽然以承担责任为一般情形,但并非不存在例外,专断医疗也存在可以违法并予以免责的事由。【关键词】救死扶伤不相冲突承担责任在医疗过程中,患者生命垂危,面对拒绝签字的患者家属,救还是不救?医者困难重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也就是说,在缺少患方同意的情况下,医方径行实施医疗行为将要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这体现出立法对以自主决定权为核心的患方的知情同意权的充分尊重和保护。而医院又负有救死扶伤的义务。一方面是患者知情同意权不容侵犯,一方面是救死扶伤的义务不能不履行,医方陷入了遵守法律与履行义务的两难困境,医方可否实施欠缺患方同意的专断医疗行为,如果实施,在法律与道德的衡平下,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标签: 专断医疗 医疗行为 法律责任阻
  • 简介:刑法如何面对现代社会风险,已成为当今的一个热门话题。把谦抑主义的根本内涵融入到对危险犯的规制中去,把握处罚危险犯的正当性,使刑法的改革和进步更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风险刑法成为传统刑法与时俱进的重要补充,而作为风险刑法的主要立法模式,抽象危险犯已成为刑法处罚的对象,成为应对风险社会的重要手段。但是,还必须对风险刑法的适用进行严格的规制。为此,需要对风险控制和谦抑原则在法律价值上协调,引入“反证”制度限制抽象危险犯的扩张,以及强调处罚危险犯必须具备其紧迫性的特质’,坚持不得已而为之的主旨等三个方面对风险刑法的运用做出规制。

  • 标签: 谦抑主义 风险刑法 危险犯 抽象危险犯
  • 简介: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具有公法、私法双重面相。就其公法不法性,可通过行政处罚等公法手段予以规制,并得与其私法效果相区隔。就私法效果而言,登记缩略因违反登记要件主义,使得该三方当事人所期望的物权效果无法实现;并因黑白合同的存在,导致其不法性进一步扩散,使之层叠为税费规避、强制性法律规范违反和虚伪表示的交错。登记缩略在私法解释学上的核心,在于如何焊接因中间登记省略而断裂的物权链,从而其违法性,其方法包括授权理论、期待权理论和我国实务中的黑白合同方式;登记缩略的原因债权行为表现为链式交易合同、债权让与、利益第三人合同或第三人履行合同,其履行则表现为给付连锁、缩短给付或指示给付;因我国物权变动模式之通说尚未形成,仅依据《物权法》第15条,登记缩略情形下物债效力区隔和传递,存在多种解释余地。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登记缩略 中间登记 替代形式
  • 简介:  法律意识领域性因素的特征有摘要,  (三)法律意识领域性因素探究的法社会学意义,法律意识领域性因素是我国法治系统的病毒

  • 标签: 展望我国 性因素 我国法律意识
  • 简介:“撤销会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新《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行政撤销判决事由的原则规定。该规定在实践中由法院通过个案中利益衡量的方法予以认定,存在行政撤销判决事由的适用不确定性问题,不利于法院依法独立裁判和行政审判权威维护。重视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中蕴含的中国本土法治经验,并对这些经验进行理论挖掘和总结提升,有助于形成可操作的行政撤销判决事由认定规则。可将新《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行政撤销判决事由,细化解释为信赖利益的存续保护、行政行为违法痊愈、行政行为情势变更、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其他特别规定等四种情形。

  • 标签: 行政撤销判决 阻却事由 信赖利益存续保护 行政行为违法痊愈 行政行为情势变更
  • 简介:本文认为,传统法理对审判解释的内涵界定过于狭窄,应缔造严格的确认程序肯定具体审判解释的补充功能;审判解释的价值目标不仅在于维护法律之安定性,还在于促进立法和执法的完善以维护法律的妥当性;由于解释者本身的缺陷、制度环境的不理想以及解释技术的落后,实践中,背离审判解释价值目标的解释异化现象繁多;为确保社会正义不致受损,有必要从四个方面设计和建立解释异化的机制。

  • 标签: 司法 审判解释 价值目标 异化 阻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