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
24 个结果
  • 简介:<正>指纹是手指第一节皮肤乳突花纹的简称。指纹的同一认定是指为解决两枚指印是否同一人手指所留而进行的科学检验过程。现场指印不仅有助于推断作案时间、地点、人数、手段及过程等情况,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利用来进行人身同一认定,从而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证据。一、指纹的特定性是指纹同一认定的根据指纹具有极强的特定性。指纹的特定性,是指每个人各个手指的花纹结构和细节特征的总和是特定的,不与任何第二者相重复。父母及其子女之间,甚至孪生兄弟姐妹之间,尽管其相貌特征极相似,然而他们的指纹却绝不相同。长期以来,中外指纹学家曾经对不同人种、不同民族的指纹进行过大量的观察和研究,迄今为止从未发现两个完全相同的指纹。指纹的特定性是指纹所具有的特殊的本质属性,是指纹特定化的

  • 标签: 指纹特征 特定性 细节特征 认定 指印 手指
  • 简介:四本在当代有代表性的哲学原理著作,孙正聿《哲学通论》、叶秀山《哲学要义》、张世英《哲学导论》、余敦康《哲学原理》,显出了从政治型哲学原理向学术型哲学原理的转折,四本著作所依据的哲学资源(叶的西方哲学,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加西方哲学.张的西方当代哲学加中国传统哲学,余的中国哲学加西方哲学加印度哲学)显出的转型方式和四本著作所形成的体系结构,既反映了中国当代哲学原理演进的基本路径,又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值得哲学原理学界的思考。

  • 标签: 哲学原理演进 孙正聿 叶秀山 张世英 余敦康 体系性
  • 简介:一只食盐包装袋,含有5厘钱回扣,但就是这不起眼的回扣,温州一家包装厂摆平了浙江省众多的盐务局,催生了浙江省盐业系统建国以来最大的腐败窝案。

  • 标签: 盐业系统 浙江省 腐败案 包装袋 盐务局 包装厂
  • 简介:法哲学是关于秩序原理的学说。如果说,以英语表达的"自由秩序原理",代表了一种向世界解释欧美主流秩序的法哲学,那么,以汉语表达的"和谐秩序原理",就是一种向世界解释中国本土秩序的法哲学。和谐秩序原理以法哲学的方式,满足了中国和平崛起对于法学理论的需要。以和谐为终极价值、以道义为依据的"和谐秩序原理",较之于以自由为终极价值、以功利为依据的"自由秩序原理",能够更好地建构天下秩序,实现人类大同,满足这个已经全球化了的世界的需要。

  • 标签: 和谐秩序原理 自由秩序原理 法哲学 向世界解释中国
  • 简介:审判经验来源于司法实践,既不能脱离基本原理和理论的指导和制约,也不能一味固守原理和定律、拒绝回应社会与实践的需求与发展。当代社会对调解正当性的认同实际上已超越和升华了传统法治原理,尤其是逐步脱离了国家中心和诉讼迷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政策,是司法机关立足于我国现行体制和司法环境,应对社会纠纷解决需求而做出的选择,为了保证其目标得以实现,法院应在总结调解实践经验的同时,遵循调解的规律和原理,并注意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通过不断提高调解的效果和正当性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

  • 标签: 审判经验 诉讼调解 司法政策 法学原理
  • 简介:6月13日,瑞士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5次会议上,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马朝旭代表140多个国家,发表了题为“共同努力消除贫困,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联合声明。

  • 标签: 中国式 减贫 日内瓦办事处 世界 人权理事会 国际组织
  • 简介:《经济法原理》是经济法专业课程中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经济法在我国近十来年的法律发展过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对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则与其地位很不相称,这个矛盾势必使教师在如何讲授《经济法原理》这一课程时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作为新出现的法律部门的经济法,无论在实践上或是在理论研究上,至今未能使人对其达到共同的认识,这就使得教师不能不在有限的课时与繁多的内容上作出的抉择。要尽可能地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这一社会现象的运动规律,指导他们今后对部门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一个比较恰当的《经济法原理》课程体系就不能不使任课教师在备课和讲授过程中认真加以考虑。一个比较恰当的课程体系,应当是内在逻辑统一、和谐的体系。

  • 标签: 经济法 课程体系 调整对象 课程体系结构 法律部门 行政法
  • 简介:<正>封建制度下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由人的社会身份决定的,这种制度必然成为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和社会进步的桎梏;财产私有,契约自由是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契约成为确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形式,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法学家梅因把封建主义向资水主义的转变概括为“从身份到

  • 标签: 契约法 失效原理 义务关系 契约自由 英国 基本原则
  • 简介:国际社会防卫协会第一任会长菲利普·格拉马蒂卡(FilippoGramatica1901—1979)从本世纪四十年代起就在意大利发起了新社会防卫运动,这一运动对西方乃至整个世界刑法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他的《社会防卫原理》一书,对传统刑法学提出了全面反思,他在否定“犯罪”与“刑事责任”概念及彻底砸碎“刑罚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反社会性”概念为核心,以”反社会性的指标及其程度”为根据,以“社会防卫处分”体系为手段来医治(不叫处罚)反社会者(不叫犯罪者)的崭新学说。他反对刑罚报应主义,提出了不要只关注反社会(不叫犯罪)过程中的行为,要重视个人的人格调查以及适用的处分(不叫刑罚)与这种人格(不叫人身危险性)相一致等有借鉴价值的观点。

  • 标签: 社会防卫 反社会性 人身危险性 保安处分 人格调查 刑法学
  • 简介:东亚金融货币合作的三大基本元素分别是流动性支持、区域监测监控以及汇率协调。流动性支持是互助救援机制的概括表现。目前有货币互换机制和亚洲债券基金两类形式。区域监测监控存在于东亚金融货币合作的各个阶段。目前已形成的机制有马尼拉框架组、东盟监督机制以及东盟+3监督机制。三大基本元素中较高层次的当属汇率协调。东亚汇率协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进程。东亚各国需认清形势,将汇率协调的目标分为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在推进短期目标实现的同时逐步过渡到长期目标的阶段性实施。

  • 标签: 流动性支持 区域监测监控 汇率协调
  • 简介:文章主要立足实践,反思我国现行税收立法和解释体制,发现税收法定原则在我国税法实践中已经陷入了困境,故笔者尝试在我国现行法制框架允许下,对该原则进行辨正,并应用于我国税收立法实践。

  • 标签: 税收法定原则 国家征税权 税法制定权 行政主导 税收立法
  • 简介:“民事速裁”不同类型的设置与规定,是减少审判资源损耗,科学、合理、迅速、及时裁判决断案件的客观要求。我国现行立法有关“民事速裁”类型的设置不仅单一,内容也过于简陋。为此,对于“民事速裁”类型、特征与设置原理进行深入研究,进而加强“民事速裁”不同类型的立法设置,是应对与解决民事案件急剧上升的现实需要。

  • 标签: “民事速裁” 类型 特征 设置原理 立法完善
  • 简介:由剑桥大学KeithBrown教授主编,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千名权威专家和著名学者历时十余年编纂完成的世界上最大、最新、最全和最权威的一套语言学百科全书——《语言与语言学百科全书》(第2版)近期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引进出版。该书14卷,包括37个专题,750万单词,11000页,3000

  • 标签: 百科全书 现代语言学 教育出版社 剑桥大学 研究领域 语言地图
  • 简介:中国年画传入越南,在保留了适应越南国情的中国文化元素,吸纳了越南本民族的民风民俗、意识形态的内涵后,其越南当地本土文化色彩逐渐形成,经过长期发展,中国文化元素与本土文化特色紧密融合,最终形成了既有外来文化元素又独具越南本土文化特色的越南年画。研究这一过程,对我们如何应对目前面临的外来文化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启发意义。

  • 标签: 中国 越南 年画 文化元素 本土特色
  • 简介:诚信没有大小之区分,把“最大诚信”论作为告知义务产生的理论依据已经不合适宜,它不仅有循环论证的逻辑缺陷、制度构建的困惑。也不符合保险制度发展的实际需要。告知义务的理论基础应当是多元的,危险信息不对称与危险估计需要是事实基础,而诚信原则是该事实需要转化为制度构建逻辑结论的理论工具。

  • 标签: 保险告知 最大诚信 保险合同
  • 简介:诉讼存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莫过于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无罪推定与反对自证其罪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衍生出公诉方或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但是在证明责任转移和倒置情况下则由被告方承担证明责任。

  • 标签: 风险控制 证明责任 举证责任 转移 倒置
  • 简介:本文拟创的冲突法“最大空间吸引力说”的要义是:法律选择实际上就是决定哪一个国家的民商事法律规范对跨国民商事关系最有“空间吸引力”的过程,而对“空间吸引力”大小的判断,应综合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各国民商事法律规范本身对跨国民商事关系所具有的吸引力,而这种吸引力的大小又取决于体现在各国民商事法律规范中“国内实体正义”和“国际实体正义”之成分对比;二是各国与跨国民商事关系在空间上的实际联系程度,这与“冲突正义”的实现密切相关。可见,“最大空间吸引力说”可以整合和接近“国际实体正义”、“国内实体正义”及“冲突正义”,是一种比较周全和合理的法律选择理论。我国冲突法可通过采取“以硬性推定为主,以灵活适用为辅”的法律选择机制全面引入“最大空间吸引力原则”。

  • 标签: 法律选择 冲突正义 实体正义 冲突法学说
  • 简介:互联网金融监管组织的科学构造是决定互联网金融监管合理性的关键要素,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目标的确定、监管手段的运用、监管工具的选择都会产生决定性影响。传统的“统合监管”和“分业监管”等金融监管组织模式与互联网金融均存在某种程度的非契合性。互联网金融运行的基本事实和风险的具体状态决定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是综合整体性监管和专业性监管相结合的复合型监管,必须是灵活、适应和富有弹性的回应型监管。以此为依据,建立由正式监管组织、行业协会和互联网平台构成的多中心监管组织,通过文化、资源、责任和技术等途径来构建监管组织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引入专家知识、强化监管队伍建设以提升监管组织的专业能力,实现互联网金融风险评估组织的独立运行,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组织设计中应该遵从的路径。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监管组织 监管原理 组织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