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是不当行政行为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该行政行为不仅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和地位,尤其在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具有重要意义。对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进行控制是法治发达国家的核心内容,尤其在当代给付行政的行政法理念之下,该问题已经成为行政法关注的焦点。由于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是一概念范畴,因而对其内涵和外延的把握十分重要。对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需作类型化处理,并进行相关制约机制构建。应当建立显失公平行政行为的概念系统、行政自由裁量的控制机制,拓展显失公平行政行为的范畴,实现司法审查的主动机制,建立独立的显失公平行政行为审判模式。
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扩张了《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缔造了新的行政诉讼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但是由于《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保密法》中存有规范冲突、规范缺失、规范孤立,导致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许多事实的证明陷入法规范的“真空地带”。其中申请人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属于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存在等事实的证明都亟需在现有行政诉讼证明规范基础上进一步明确。
简介: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以下简称《国防法》)是我国建国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国防方面的基本法。这部法律是指导和规范国防建设与国防活动的基本法律依据。它标志着我国依法巩固国防和依法治军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此,仅就《国防法》的主要法律规范和社会效应等问题略谈管见。一国防法律规范的适用国防法律规范是指,根据宪法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防行为基本法律准则。新制定的《国防法》从体系结构到条文以及所规范的内容都体现了大国防观,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大国,又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处于一个大国地位的客观需要。这部法律的法律规范虽然宽泛,但彼此有机结合,形成很强的规范机制体系,能够全
简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在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但要想发挥法律体系的规范功能,就必须理性地对待它。现在法律体系面临着两个方面的夹击,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固有的轻视形式逻辑的实质思维倾向阻碍了规范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在司法政策中过度强调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能动司法的统一,使得法律的权威性难以树立,法治之路更加艰难。因而,强化形式法治的观念对我国法治建设有特别的意义,要想实现限权意义上的法治,必须充分发挥法律及其体系的规范作用。过早地批判、放弃形式法治将会使法律失信于民,成为法律白条;过多地讲政治、讲大局等是对政治资源的过度消费。
简介: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上使用最广泛的概念,有限责任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然而,它的正义性和存在价值正受到来自现实经济生活的严峻挑战。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日益呈现为一剑之双刃,既充当奋发进取者的保护伞,也成为巧诈舞弊者的护身符,其负面效应已是不争的事实。对此,视而不见或“犹抱琵琶”都不是我们应取的态度。笔者不揣冒昧,试图作一粗浅探讨。一个需要澄清的概念—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是以民法主体是否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为标准的。通常将民法主体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称之为无限责任,而以其所有财产一部分承担债务的称之为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有两种形式,一是一般有限责任,即根据法律或债的规定,债务
简介:证据失权制度自其设立之初就带来了尖锐的矛盾,逾期证据的失权导致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背离。使得当事人长期上访、缠讼,司法公正面临考验。如何妥善处理,事关公正与效率的选择、民事诉讼理念的定位、司法公信力的树立等一系列问题。本文从证据失权制度引发的现实问题入手,通过纵向的发展历程及横向的比较研究,探讨出证据失权制度的立法真意,即通过制度的设立引导民事诉讼观念的转变。证据失权制度所引发的种种问题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司法能力、诉讼能力的欠缺。从这个角度考量,证据失权制度试图以良好的出发点来唤起对程序正义的体制改革的关注,却因为忽略了整个民事诉讼的现实基础,没有把握好前进的幅度,缺乏必要的制度配合而陷入了困境。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实现证据失权制度的解困,通过设立种种途径进行完善,使该制度在适用上实现公正基础上的效率,从而树立司法公信力,实现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