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正>欧洲联盟(以下简称"欧盟")是区域国家之间合作共赢、推进一体化融合的典范,作为一个具有超国家因素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欧盟以其独特的法律体系和治理结构为现代国际增添了诸多新内容,其中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欧盟直接效力和优先效力原则。欧盟主要通过欧洲法院的司法实践确立了这两个重要原则,以协调和处理欧盟与各个成员国国内的关系,保证欧盟法律的贯彻实施和欧洲一体化目标的实现,并使得欧盟的超国家权力与成员国的主权维护在一个双方均能接受的限度和范围之内。

  • 标签: 欧盟法 欧洲法院 基础条约 现代国际法 欧洲联盟 国际条约
  • 简介:直接适用规则”是国际私法理论中的一个特有概念。长期以来,直接适用规则淹没于公共政策的暗影之下,被认为是公共政策理论在法律适用方面积极作用的体现。但随着国家干预经济运行职能的进一步增强,以及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更好地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客观需要,国家所制定的某些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在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时,可以不经传统法律选择规范的指引,而直接适用于该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这种国家公共权力对私法关系的频繁介入,使得直接适用规则成为重要的准据确定的修正手段。

  • 标签: “直接适用规则” 对外担保合同 有效性 法律适用 中国 国际私法
  • 简介:德国最高法院在裁判上承认民事合伙具有权利能力,将商法典中的普通合伙规制模式类推适用于民法典中的合伙,基本上消除了二者之间的制度差异。但依法律的字义、体系和制度发生史,二者规范之间的严格性程度并不相同,由此构成最高法院造的界限。在代表权制度方面,不存在造空间,维系民事合伙规范即可;在合伙人的人身责任方面,存在造需要,具体就是必须填补因承认权利能力所产生的法律漏洞:这里仅适用工具性的类推适用,而不适用实质性的类推适用。合伙人可以通过限定代表权,将责任限定于合伙财产,但需要借助于格式条款的禁止规避规范进行内容控制。在承认权利能力的情况下,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债务人为民事合伙,而非合伙人;合伙人对民事合伙的侵权责任不承担人身无限责任,亦不存在实质性类推适用的目的基础;入伙人对入伙之前存在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这里同样不存在类推适用的正当化理由。

  • 标签: 造法 民事合伙 权利能力 类推适用
  • 简介:尽管WTO没有明确规定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可适用法律的范围,但是在WTO争端解决中,直接适用非WTO国际法规则仍缺乏充分的法理依据。适用于WTO成员方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并不当然构成WTO争端解决中可适用法律的一部分。DSU的有关条款,比如第7条和第11条,也排除了直接适用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可能性。DSU第7条限定专家组行使职权时必须适用WTO涵盖协定的有关规定,而DSU第11条仅提到客观评估“有关涵盖协定的适用性”,从而排除了非WTO国际法规则的“适用性”。在WTO争端解决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未被授权直接适用非WTO国际法规则,但可以将其作为解释WTO涵盖协定的有用工具。

  • 标签: WTO协定 非WTO国际法规则 直接适用
  • 简介:直接适用的”制度已是各国实践广为采纳的一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从法律适用角度确立了“直接适用的”的适用制度,但由于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将“直接适用的”制度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和法律规避制度相混淆的现象,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该制度的规定较为简略,使得该制度在我国的适用仍有若干问题亟须注意。

  • 标签: 直接适用的法 强制性规则 公共秩序保留 法律规避 冲突规范
  • 简介:美国法律没有“疑罪从无”这种说法,它所遵循的原则是“宁放一千,不错杀一个”。我们从前面介绍的辛普森案和凯西杀女案中已完全了解了美国法律中的这一著名证据规则,那就是“面条里只能有一只臭虫”。这一规则的寓意就是,任何人发现自己的面碗里有一只臭虫时,他绝不会再去寻找第二只,而是直接倒掉整碗面条。

  • 标签: 直接证据 凶杀案 “疑罪从无” 美国法律 证据规则 辛普森案
  • 简介: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利益的分化,社会冲突呈现出新的特点,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犯罪行为,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介绍了对无直接利益冲突犯罪的合理界定,分析了在中国的现实状况和表现出的特点,阐释了无直接利益冲突犯罪存在可能的原因,最後提出社会合理化的刑事立法、司法和刑事一体化的综合规制对策。

  • 标签: 社会冲突 刑罚 社会矫正 刑事政策
  • 简介:《刑事诉讼修正案》就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名称、省政府指定医院、鉴定人出庭的法律后果、鉴定人人身保障以及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协助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等方面作出了修改,其意义是不可低估的。同时,由于修改的内容在前瞻性上不明显,有些重要的问题,如鉴定启动权、强制鉴定等没有涉及,仍需要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予以进一步完善与弥补。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鉴定修改 评价
  • 简介:本文是基于作者2005年11月28日在布莱思高弗莱堡阿尔伯特-路德维希大学所作的报告写成的。在中国合同中,代位权制度是一个相当有特色、也颇有争议的制度。作者认为,代位权制度是为了弥补中国强制执行的漏洞而规定的法律制度。根据合同的立法过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联系德国强制执行、日本的代位权制度以及法国民法中的直接诉讼、间接诉讼以及效力终止诉讼等制度,作者论述了代位权请求权的内容、行使的前提条件等,并认为中国代位权诉讼的作用与法国直接诉讼的作用一样,即判决次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突破了当事人合议的相对性原则。

  • 标签: 相对性原则 代位权制度 债权人利益 法国民法 债务人财产 合同订立
  • 简介:衷心感谢香港城市大学的邀请,我作为城市大学杰出学人演讲系列活动之一举行这次会议。我非常荣幸能够为如此出色的听众演讲。一、《欧洲人权公约》《欧洲人权公约》(EuropeanConventiononHumanRights)签署于1950年。作为一个区域性国际条约(由欧洲委员会主持起草),它是继《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通过)之后的,又一旨在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力作",并率先具体落实了《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

  • 标签: 欧洲人权法院 城市大学 人权法 欧洲委员会 基本自由 国际条约
  • 简介:直接适用法所体现的单边主义立场,已经突破了萨维尼的理论预设。直接适用法的兴起并非偶然,它是欧陆国际私法发展到一定阶段顺应时代潮流所做的一种自我反省和调适,也是欧陆传统国际私法面对生存困境所做的一种自我救赎和完善。国际私法的范式的转换、价值取向的嬗变、功能主义的勃兴,以及公共秩序的式微,共同为直接适用法的产生提供了正当性理据。

  • 标签: 直接适用法 范式 价值取向 功能主义 公共秩序
  • 简介:在网络环境中版权直接侵权的认定方面,存在着"服务器标准"和"用户感知标准"之争,其关键分歧在于对作品设置深层链接是否可能构成直接侵权。两者比较,"服务器标准"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原意,因为只有将作品上传至向公众开放的服务器,才能使作品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而对该作品设置链接只是扩大了作品传播范围,并非新的传播行为。"服务器标准"能够包容网络搜索技术的发展和合法应用,且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也可以通过间接侵权规则得到合理维护。多数国家的司法实践也认同"服务器标准"。

  • 标签: 深层链接 信息网络传播权 服务器标准 用户感知标准
  • 简介:<正>关于直接故意是否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目前刑法理论界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分。肯定说认为直接故意是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否定说则认为直接故意不是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笔者认为当以否定说为妥,肯定说值得商榷。肯定说主张直接故意是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以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论据的。第一种情况是:防卫人将侵害人击倒后,明知对方不可能再继续实施不法侵害而继续攻击,从而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肯定说的主张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防卫人是希望发生不应有的危害结果,因此属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第二种情况是:防卫人故意加大"防卫系数",希望造成不应有

  • 标签: 防卫过当 直接故意 罪过形式 肯定说 不法侵害 防卫人
  • 简介:直接性要件在转移占有型财产罪的构成要件中的地位,易被实务界忽略,由此导致有争议的判决频频出现。例一,被告人钱某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交易大厅,通过偷窥和推测的方法获得在该营业部开户的殷某、蒋某、叶某等16人的股票账户账号及交易密码后,利用电话或电脑操作等委托方式,在这16人的股票账户上高买低卖某一股票,同时在自己的股票账户上低买高卖同一股票,共给被害人造成37.1

  • 标签: 占有型 型财产 直接性
  • 简介:1988年12月8日,某幼儿园发生一起盗窃案。案犯在现场白陶瓷水箱盖板上留下4枚减层灰尘指印。由于水箱盖上只有少量尘埃,白陶瓷对光线又具有很强的反射力,因此在现场光线下看不见指印,只有在偏角的情况下,才依稀可辨手印轮廓,指印本身的微弱反差,在白瓷物质的反

  • 标签: 物面 现场光 线下 在现场 环境光 照明光源
  • 简介:英美法系国家的传闻法则原则上排斥传闻证据的适用,只有符合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传闻证据。大陆法系国家的直接言词原则要求法官亲自参与审判,不得以间接的证据方法代替直接的证据方法,除非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传闻法则与直接言词原则虽因法律传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两者所欲达成的目的一致,并非对立的概念。我国由于既没有确立传闻法则,又没有规定直接言词原则,导致言词证据的证据能力不受规制,传闻证据大行其道。这样既侵犯了被告方的诉讼权利,又不利于案件真实地发现。为此,我国宜确立传闻法则,但同时应借鉴直接言词原则的成功经验。

  • 标签: 传闻法则 直接言词原则 传闻证据 言词证据
  • 简介:面对民国时期的严峻房荒,市政学家和法学家们均希望引进西方住宅以求解决。在时间上,以1930年土地的颁布为界。此前对西方住宅的介绍以市政学家为主,在内容上也以房屋建筑等技术性法规为主。在土地颁布之后,则以介绍外国房屋救济立法为主。在抗战爆发后,学者们又及时引进了一些外国战时住宅立法的内容,并为立法机关所采纳。就内容上来说,与民刑法移植偏重大陆法系不同,在住宅的介绍和研究中,则英、、德三国并重。美国住房法制尚未引起注意,而且常作为反面例证。这很大程度上是和各国本身法制发展状况相关的。在方法上,在1930年土地颁布之前,基本是单纯的介绍,在土地颁布之后,则在一定程度上开始了住宅保障的比较研究。在现在看来,当时对于外国住宅的介绍和研究都有待深入,一些名家的著作中甚至还存在重复的现象。但在总体上,其基本方向是正确的,所产生的效果也是积极的。其制度建设在整体上也超越中国传统的相关法制,有着不可磨灭的价值与贡献。对于近代法制移植,也应该坚持这一立场,不宜将当代法制建设中的不良倾向与后果简单归咎为前人的偏颇与西人的误导。

  • 标签: 民国时期 住宅法 引进 法律移植
  • 简介:笔者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有不少民经案件的原告在起诉时,直接将第三人,特别是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状中列出,法院受案后也直接向第三人送达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并迳行开庭审理。这一做法显然有悖于《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严重违反了诉讼程序,并时常会导致原告滥诉第三人,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第三人 原告 《民事诉讼法》 无独立请求权 审判实践 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