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事法领域的程序与实体关系经历了"主从论"、"独立论"和"互动论"的话语变迁,这种话语变迁折射出中国语境中程序与实体关系的时代特征、观念转型、制度基础和发展方向。
简介:推定是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中同时存在的范畴,构成了二者之间的联结点.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选择的依据,实际上源于实体法中犯罪构成体系的推定机能.我国犯罪构成体系源自前苏联,前苏联在改造大陆法系犯罪构成体系时,在内容上抛弃了违法性要件,并在结构上破坏了其层次性,导致该体系推定机能的丧失.为此,需要恢复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推定机能,以实现犯罪构成对刑事诉讼证明问题的指导功能,实现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一体化.
简介:虽然我国刑法在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施行仍具有现实意义,但是这一制度因缺乏可行性与合理性而面临困境。基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互动、互补关系,刑法的变通施行完全可以通过程序法制度设计得以实现,即可以通过对刑事诉权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制度的变通立法来达到刑法变通施行的目的。这种程序法变通路径能适应刑法在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施行的现实需要,有效摆脱刑法变通施行面临的困境,也是在恢复性司法理念下改革刑事诉讼制度的有益尝试。
简介:<正>近年来,随着我国实践中羁押问题的日趋突出和顽固,我国理论界对羁押问题的关注也不断向纵深拓展。其中,最为典型是,比较研究上的"洋为中用"和历史研究上的"古为今用"。这自然是必要的和重要的。然而,综观这些研究,基本上是从刑事程
简介:随着19世纪实体法、程序法正式分道扬镳,实体权利与诉权各自进入了大体独立的轨道。然而,在此之前两者的关系并非如此。详细地展示其合、分进程的历史脉络,尝试描摹出此一基础课题的谱系,可以为学说的进一步讨论提供基础。
简介:近年来,命案现场上血迹(bloodstain)的分析已越来越受法医工作者的重视.但是,复习国内外的教材和文献资料,发现存在血迹分类较为笼统、某些概念尚不明晰的问题,比如:将器械作用于有血处所引起的血迹和挥动沾血的器械所产生的血迹一并称之为喷溅状血迹,血掌指印及血足迹缺乏明确的归类等等.所以,实有必要对血迹的分类及其基本概念重新进行审视.为此,笔者斗胆将血迹的分类进行归纳,抛砖引玉,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简介:过错在侵权行为法中的重要性,已是我国法学界所公认的事实.然而,对于与过错有关的几个关键性问题,即过错的含义、构成、分类及认定标准,法学界并未有过系统的论述,因此,本文试图就这几个问题对过错作一全面探讨.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对诉讼时效抗辩和违约金调整抗辩在法官释明问题上作出了迥异规定,这使得明确法官应否对民事实体抗辩进行释明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而研究该问题的逻辑起点在于民事实体抗辩中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的二元界分。效力形式的不同是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的根本区别,对于两者的类型化分析能够引导法官正确判断当事人民事实体抗辩的具体类型。建基于法官在能否对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主动援引问题上的不同,法官应依职权对事实抗辩进行释明以防裁判突袭,不应对权利抗辩进行积极释明,但应当在当事人已经提出权利抗辩的构成要件事实时进行消极释明。
简介:一欧盟并购控制实体标准的演进概述考察欧盟并购控制法律制度发展历程,可以将欧盟并购控制实体标准的演进分为如下几个阶段:(一)1973年之前无具有约束力的并购控制实体标准二战后,在美国的推动下,欧洲建立起了自己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但由于战后欧洲
简介:价值判断是刑法问题的核心。两项实体性论证规则为刑法价值判断的合理实现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保证,它们分别是:只有在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的情形下,才能对刑法进行扩张解释;没有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应当坚持强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以实体性论证规则为前提,经由妥当的论证程序,运用妥当的论证方法,方能合理实现刑法问题的价值判断。
简介:在现代社会中,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应该是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它们为着共同的目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中互相影响、互相衔接、互相作用。正是基于这种理念,本文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为具体考察对象,试图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程序的具体构建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简介:<正>问:江老师,请您谈一谈制定民事证据法的基本思路、目标和宗旨。答:我认为,我国制定民事证据法的宗旨主要是为了完善民事诉讼规则,因为目前中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极为原则,数量极少。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规定只有12条,只规定了证据种类和证据保全,没有规定具体
简介:分类之法,在逻辑及认识论上,仍为重要,余虽不敏,对于旧时法律的分类,认为不合现情,主张有改革之必要。兹分为三大点说明之,以供法家之参考与批评焉:
简介: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大力提高改造罪犯的质量,上海市有关劳改单位在总结历年来对罪犯实行分押、分管和分教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分类改造的新观念,开在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效益,得到中央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上海法律专科学校已决定将劳改工作改革创新的这一成果,纳入劳改法学专业课的系列之中,并成立以党委书记、第一副校长潘国和担任主编,劳改法学系主任、副教授舒鸿康担任副
简介: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改彰显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基本价值追求。如何转变执法理念,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
简介:<正>一、合并条例前的"早期阶段"1957年的《欧共体条约》不包括任何控制合并的具体条款,尽管欧共体委员会很快在1966年认识到某种欧共体合并控制是必要的,但是成员国一直不愿意将权力让渡给欧共体,且成员国根本没有就合并控制的必要性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欧共体委员会和欧洲法院利用《欧共体条约》的第82条及81条来防止通过接管和收购获得其他企业的控股权。
简介:商业贿赂犯罪不是一个确定的罪名.而是对应我国刑法中多个罪名。这样的立法符合国情.也符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精神。
简介:<正>刑罚裁量不仅是刑法理论中的重要问题,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日本著名的刑法学家团藤重光教授指出:"量刑问题是刑法理论的缩影,它最明显地表现了近代派与古典派的对立。"因为在量刑的时候,既要考虑与已然之罪相适应,又要考虑预防未然之罪的需要;在确立量刑基准的时候,既要考虑报应刑(正义)论的要求,又
简介:高职院校必须加强深化校企合作,通过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校企合作的模式有很多,本文提出了组建专业实体的模式来深化校企合作,并从学校、教师、学生和企业多方面去探讨专业实体模式在校企合作深度融合起到的推动作用,同时为高职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创新提供了借鉴。
简介:确定检务公开的范围应符合以下三条原则:(1)检察工作涉及的;(2)法律和有关规定允许的;(3)有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根据检务公开的内容对检务公开对象所产生作用的不同,检务公开的内容可大致分为四类:(1)执法依据;(2)检务公开对象的权利与义务;(3)检察人员的职业纪律;(4)监督的渠道和方法。
程序与实体关系的话语变迁——以中国“民事法”为中心
刑事诉讼证明问题的实体法依据——兼论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一体化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施行刑法的路径转换——从实体法到程序法
我国羁押立法之实体规范检讨
论诉权与实体权利的合一与分流——从罗马法的Actio开始直至近代的路径追问
浅谈血迹分类
重解侵权行为法中的过错问题:过错的含义、构成、分类及认定标准
论法官对民事实体抗辩的释明
欧盟并购控制实体标准及其演进逻辑分析
刑法价值判断的实体性论证规则
论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为考察对象
民事证据法:程序与实体的交汇——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江伟教授
现代法律的分类之我见
《分类改造学》开始编纂
强化程序意识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
论欧共体合并控制的实体审查标准的演变
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实体法完善
处断刑的引入:量刑程序设置的实体要求
专业实体模式对校企合作深度融合的推动[1]
检务公开的范围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