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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主的形式包括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两种,直接民主虽然最能体现民主的本质,但是难以体制化,参与民主是直接民主非体制实现的主要形态。参与式预算是指通过举办听证等方式,使公众直接参与预算过程,决定或部分决定公共资源的配置,并对预算执行实施监督。参与式预算改革正在成为世界范围内公共预算制度的变革潮流,在我国已经出现温岭模式、哈尔滨和无锡模式、闵行模式等参与式预算改革实践。预算听证是听证在公共预算过程的应用,也是公众直接参与预算的主要渠道。在我国,预算听证包括预算编制、执行中的预算行政听证和预算审批、执行监督中的预算人大听证,应当总结我国既有的预算听证实践与立法,在《预算法》修改中建立预算听证制度,推动参与式预算改革的法制化。

  • 标签: 参与民主 参与式预算 预算听证 预算民主 预算法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一)地方法治建设量化评估的实践在法治研究中,用确定构成法治的各个要素或指标对法治进行细化分析是相当通行的做法。①借助统计数据和模型进行评估,能够用更客观、具体、量化的标准来评价法治发展的水平,从世界层面看一些法治指数已经成为评价一国投资水平和制度状况的重要依据②。就我国而言,一些地区也对法治评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比较有代表的有香港

  • 标签: 指标体系 建设评价 法治指数 司法解决 量化评估 投资水平
  • 简介:一、建立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代理服务制度——加强与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的沟通联动,在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中,由公证机构提供延伸服务,建立与房管局、土地管理局的绿色通道,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为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社会提供确保交易安全,且迅速便利的法律服务.目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有三种法定事由,分别是买卖、赠与和继承.除房屋买卖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公证习惯外,实践中的赠与和继承需先办理公证手续后再到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公证工作 技术性 土地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局 变更登记
  • 简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执行是审判工作的延续,司法警察有义务提供安全、顺畅、有效、强有力的保障。可以说,司法警察作为法院唯一的武装力量参与案件的执行,对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壮大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法院“执

  • 标签: 司法警察 执行工作 可行性分析 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国
  • 简介:2005—2016年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的数据表明,我国立法电子参与的人数规模有限且参与度较低;评论意见总量较少且结构不均、深度不足;各法律部门法律草案的电子参与状况差别显著。这源于公民参与动力不足且参与能力有限;现有制度设计未完全契合电子参与的客观运行规律;数字鸿沟和公众信息获取媒介习惯改变带来客观挑战;征求意见系统用户体验差增加了参与成本。对此,要提升我国立法电子参与的有效,应首先引入电子参与法律制度和多元评估机制,以增强公众参与动力;其次,应优化整合参与渠道、推动多元化参与方式并建立常态智能的反馈机制,以契合电子参与客观运行规律;最后,应转换系统运行逻辑、提升系统用户易用,并探索大数据时代的“智慧型参与”模式。

  • 标签: 电子参与 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民主立法 立法公开 智慧型参与
  • 简介:在司法活动中,社会政策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作为社会秩序整合的责任主体之一,司法机关参与创制社会政策,必须引入能动方法的模式,运用各种灵活的法律方法,以填补规范的漏洞与空白,进而维护法治秩序与社会规制的效果。

  • 标签: 能动司法 方法论 和谐社会
  • 简介:现代社会频发的群体性事件与邻避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有效不足不无关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效的不足,既有程序法律规范不完善的原因,也有司法救济不利的原因。因此,必须以公众参与的有效为基准对现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行政程序规则和司法审查规则加以重塑和完善。一方面,为实现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中应当加强公众参与的程度、延长参与的时间;另一方面,为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必须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有效的实质审查。以此,建立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

  • 标签: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 正当法律程序 司法审查
  • 简介:借鉴于北美的'合作法'理念和实践,法国立法者在其《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中确立了一种新的ADR类型,命名为'参与程序'。参与程序分为两步,即协商程序和寻求判决的程序。前者强调当事人须在律师的辅助下,依据签订的参与程序契约,秉着团队合作的诚信友好理念寻求纠纷的协商解决。后者则是在协商结果达成协议或者协商未果时,方便当事人诉诸法院启动相应程序,或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或就纠纷快速作出裁判。参与程序设立的目的,一方面提供给当事人一种协商解决纠纷的新途径,另一方面希望律师成为ADR发展的重要力量,共同推动协商文化在法国的发展。

  • 标签: 纠纷解决 ADR 合作法 合作程序 参与程序
  • 简介:大家有没有反过来想一想,刚才张老师提到所有的创新所有的知识产权是建立在前人的成果之上。

  • 标签: 社会参与 山寨 知识产权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将原法第159条调整为第192条,并新增了第2款和第4款内容,增加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这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通常被理解为某一领域的专家(鉴定人以外)参与诉讼。

  • 标签: 诉讼问题 “专家” 《刑事诉讼法》 专门知识 诉讼代理人 鉴定人
  • 简介:公民和社会公众参与国家政治,参与法治,是现代民主宪政的一个通则。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是我国宪法第2条第3款确认的人民的基本权利与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称呼,不只是贴上一个阶级的标签,也不只是意味着两院及其官员要为了人民、代表人民行使职权,而且还要求其行使司法权力时有公民和社会组织多种方式的参与

  • 标签: 公民 公权利 司法参与
  • 简介:法院作为社区矫正的第一道关口,必须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适时适度地选择适用监禁刑或非监禁刑,使罪犯得到及时有效的矫治,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 标签: 法院 社区矫正 非监禁刑
  • 简介:按照传统的法律解释理论,法律解释方法一般都包含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与合宪解释四种所谓解释方法。通过本文的辩驳与重构,我们应将这四种所谓解释方法还原其本相,而视之为法律解释的四种主要方法原则或标准,即体系原则、目的原则、历史原则和合宪原则。法律解释的这四种方法原则贯穿于法律解释基本原理与具体方法之中,渗透于对任何一种具体法律方法的运作机理的建构过程之中,体现了这些方法原则对法律方法在理论与操作上的引领、指导、判断甚至矫正功能,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 标签: 法律解释 方法性原则 辩驳与重构 指导意义
  • 简介:<正>自从1998年美国在StateStreetBank&TrustCo.v.SignatureFinancialGroup,Inc案中确认对商业方法发明给予专利保护之后,有关商业方法专利的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这一方面原因是经济的全球化使得许多国家的经济和与之相关的法律政策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很难说这是一个国家自己的事情,因为对于专利法保护范围上的一个新的突破会引起在技术、经济上新的竞争因素,尤其是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使得这一因素对于其他国家的影响更大;另一方面原因是商业方法发明专利与计算机程序专利有密切的联系,甚至是不可分的,商业方法发明专利

  • 标签: 可专利性 商业方法 专利法保护 计算机程序 专利登记 专利权人
  • 简介:参与社区矫正的社会力量主要由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存在积极性不强、参与途径不明确、专业素养不能满足矫正需求等问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要做好宣传,完善参与机制,在全社会形成支持系统,才能更好地促进社区矫正的发展。

  • 标签: 社会力量 社区矫正 参与途径
  • 简介:环境保护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具有其自身的天然优势。但由于我国目前立法不完善,存在主体地位不明,诉讼权利不清的弊端。地方法院、检察院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有益探索,弥补法律缺失的不足,同时也为立法工作提供更多可操作的实践经验。

  • 标签: 司法实践 专门检察院
  • 简介:教师和学生参与校规制定在西方高校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但我国还没有师生参与校规制定的制度保障。校规制定行为具有行政行为和立法行为双重性质,不论从行政行为还是从立法行为进行考察,师生都应该参与校规制定过程。不仅如此,师生参与校规制定在尊重高校办学规律、尊重教师的政治地位、保护学生权利、协调高校与学生关系、培养学生的民主能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应该通过立法确保师生参与校规制定过程。

  • 标签: 校规制定 师生参与 高校内部管理
  •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不断暴露,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损害各方环境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其深层次的原因之一在于环境保护立法公众参与程度低,若要摆脱此困境,必须树立环境立法的民主与法治观念,拓宽环境立法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渠道.

  • 标签: 公众参与 环境立法 环境权
  • 简介:近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天津市律师协会起草立法听证办法草案的消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既是对天津市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们的激励和鞭策。借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的机会。谈谈我们对律师参与立法的一些看法和体会。

  • 标签: 天津市律师协会 立法听证 积极参与 实践 市人大常委会 民主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