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情境化教学模式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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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专业情境化教学模式探析

黄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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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情境化”教学模式的教与学不拘泥于传统教室环境,不提倡灌输式知识传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在我国建筑学专业教育中已有一些尝试,方式方法不尽统一,各有特色,但主要还是以探索性实验为主,缺乏系统性梳理和学理化探究。从时代背景、建筑学专业特点出发,尝试梳理“情境化”教学模式的核心内容、主要特色和实现途径十分必要。

关键词:建筑学专业;情境化;教学模式

引言

现阶段,课程思政教育模式于国内各地高校相对常见。在“房屋建筑学”课程教学融入思政元素,可有效规范学生思想发展,用文化熏陶改变学生学习及办事的严谨和耐心程度。教学期间,专业教师需尊重学生个体成长规律,在学生深刻意识到自身专业对应职业人才肩负社会建设责任的同时,学会修身养性,端正自身求学及未来求职、就职阶段的知识学习态度,协同实现“工匠精神”的有效培养。因此,本文对融入思政元素的“房屋建筑学”课堂教学进行探析具有重要的意义。

1建筑学专业的特点

建筑学专业通过改善人居环境来推动文明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建筑学专业是一个因时而进、因势而新,不断发展的学科,具有综合性高、实践性强和思维独特等特征。(1)综合性高。建筑学专业内涵和外延不断深化和拓展,人才培养的核心———认知建构能力、设计能力和综合能力,向社会、历史、文化等多维度拓展,也向技术、空间、时间等多方向延伸。(2)实践性强。建筑学专业的实践性强,需要整合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相关内容,最后提出可落地实施的方案,专业教育训练的侧重点在培养学生的认知建构能力、方案设计创意能力、开放性创新思维、触类旁通的综合能力、严谨务实的执业能力、团队合作沟通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以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和技术发展的挑战。(3)思维独特。建筑学专业教育既始于知识又超越知识,其专业教育的价值在于知识与实践的耦合和转译,在于训练创新思维和创作能力,在于强化批评意识和批判思维。其思维方式是理性与感性、线性与非线性、逻辑与非逻辑等的对立统一。建筑学专业的特点决定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教与学模式的特殊性,一直以来,适宜的建筑学专业教育模式一直是建筑教育专家、教师和建筑师热衷探索的议题。

2建筑学专业与创新创业教育结合现状

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学生创业的基础,是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关键。它不同于其他的教育方式,创新创业教育更注重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学生的能力,更注重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在于使人才与国家的发展、社会的需要相适应。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其本质在于优化现有的知识结构。以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为核心,优化高校学生思维中的知识结构。因此,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既是时代对高等教育的新需求,也是实现素质教育的必然选择。目前,主要有两种方法将二者结合起来。一是通过普及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让每个学生都能受益。这种方式被国家教育部批准,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创新和创业能力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二是将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结合到一起,实现两者的融合。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而专业教育是其根本。在教学方法上,建筑工程专业本科生的“一体两翼”是使其合理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占据主体地位,创新力量与创业就像是一对翅膀,可以在专业知识上进行创新,也可以在技术上进行创新。当前,我国高校正处于专业学习的关键时期,大力推进建筑工程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地结合,在高校学生的知识结构优化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其中,建筑学专业与创新创业教育结合亟待改进的方面主要有:夯实专业知识,要把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结合起来。专业教育的实施要求以建筑工程专业的支持为基础,使其不能只是表面的工作。基于其实践、前瞻性和跨学科特征,创新创业教育可以改变专业教育中的过度职业化,二者互为补充,帮助学生形成中国建筑师思维,发扬创新精神。建筑学专业学生学习过程较为繁杂,而实习机会较为稀缺,与现实结合面窄。通过创新创业教育,能促进大学生的洞察力、想象力、创造力的培养,在巩固专业知识的同时,给予他们实现专业创新的机会,赋予创业能力。创业是新一轮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将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使大学生正确地理解创业行为,既可以帮助学生厘清行业的运转规律,同时,他们还可以找到自己所擅长的领域的技术难题和难点,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3建筑学专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路径

3.1设立实践探索任务,明晰思政教育的目标

课程教学融入思政元素,需要设置与之对应的课堂教学目标,否则,学生会因缺少应试要求而忽视此类教育内容内化实行的重要性。部分学生在进入高校前,并非因为“兴趣所致”而选择的土木工程专业[4],此类学生对专业课学习兴趣不高,因此,专业课程教师应在学期初明确思政教育目标,或从课程思政角度出发,设定融合式教学目标,使学生从应试角度优先提升对相关内容的关注,进而在教师教学引导的过程中结合目标展开自我发展剖析,分析自身现阶段及未来阶段有待转变的思想状态。教师亦应合理设置教学目标,避免给予学生过多的学习压力。必要情况下,需要学生结合调查实践加深对“房屋建筑学”课程思政的学习感受,使其通过此类教学活动,结合当下求学思想,进一步确立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个人学习目标。“房屋建筑学”课程具有诸多值得实践探索的内容,为强化学生对此类内容的关注,提升学生思政教育发展效率,教师可结合教学内容,为学生设立实践探索任务。探索任务以调查模式为主,让学生在课后自主通过网络了解技术对房屋建设行业现行发展的影响,分析行业知名企业及技术人才的行事特色,思考自身与现阶段学习期间可对应效仿、可协助规范自身知识学习及品德发展的模范行为。思政教育目标的设立便可自然添加在此类任务当中,如要求学生在调查任务完成后书写限定字数的实践报告,除列举并分析调查信息外,要详细阐述自身活动调查感悟,便于教师以此为基准,优化后续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保证整体思政融合教育的有序推进。

3.2坚持专业思想引领,确保发展充分全面

专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学生获得专业技能的主要渠道,专业教育注重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人才市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越来越高,越来越新。在当前阶段,适当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建筑学专业教育结合起来,才能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水平,在积极尝试将两种教育模式、教育理念有机结合的同时,还要坚持专业教育的主体性,要始终抓住人才培养的重点,要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必须有坚实的专业基础。人才市场对建筑学专业技术型人才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在目前的社会背景下,大学生要想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必须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发展两手抓。

结束语

“建筑法规”课程作为建筑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在培养学生初步构建建筑设计规范体系发挥着较大作用。以往教学中存在教材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模式落后等问题,但经过几轮的教学改革实践与探索,重新组织了教学内容、丰富了教学方式、完善了考核方法。目前已初见成效,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大大增强,并能够将“建筑法规”课上所学知识应用于建筑设计中,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宋红玲,卜松.思政教育在“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体现[J].住宅与房地产,2021(21):246-248.

[2]高峻.建筑学教育中“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探讨[J].华中建筑,2020,38(03):145-148.

[3]樊晓翠.“建筑工程法规”课程建设路径探讨[J].居业,2021(09):196-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