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实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5-18
/ 2

法院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实现

洪东鑫

龙港市人民法院  325802

摘要人民法院的裁决对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提升全民的法治素养以及展示党和国家的形象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其裁决的公平性与合法性对于实现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确保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的繁荣,确保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各国政府都不断出台新的法规,建立起审判机关,以有效地处理社会问题。因此,人民法院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积极融入社会环境,努力达到法治效益与社会福祉的最佳结合。人民法院的裁决对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提升全民的法治素养以及展示党和国家的形象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其裁决的公平性与合法性对于实现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确保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的繁荣,确保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各国政府都不断出台新的法规,建立起审判机关,以有效地处理社会问题。因此,人民法院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积极融入社会环境,努力达到法治效益与社会福祉的最佳结合。

关键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法院执行

引言: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知日益深入,人民群众群众对司法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期望司法机关能够以公正、合理的方式审理案件,以及有效地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也为此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并且处于社会矛盾的前沿。如如果处理不好,矛盾可能会加剧,导致社会动荡。为了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必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这是新时代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通过深入探究两者的统一性,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可以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法院执行工作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行立法完全滞后,不能适应丰富的社会生活。

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的稳定性受到了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其局限性又受到了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的挑战,使得法律的实施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在执行工作中,如何准确地掌控司法的尺度,并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来填补法律的空白,使得执行者陷入了迷茫。尽管目前的执行法律法规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但它们仍然无法完全满足执行工作的需求。这导致了执行人员的困惑,并引发了公众的怀疑。由于这些原因,我们必须解决如何让执行工作既符合法律条款,又符合社会发展的问题[1]

2.评判两个效果标准存在误区

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的稳定性受到了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其局限性又受到了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的挑战,使得法律的实施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在执行工作中,如何准确地掌控司法的尺度,并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来填补法律的空白,使得执行者陷入了迷茫。尽管目前的执行法律法规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但它们仍然无法完全满足执行工作的需求。这导致了执行人员的困惑,并引发了公众的怀疑。由于这些原因,我们必须解决如何让执行工作既符合法律条款,又符合社会发展的问题。在人民群众的认知中,法院的强制措施与“办案手段”相似,但实际上,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如何有效地推动执行过程,只有通过严格遵守法律,充分利用所有可能的救济措施,才能使执行过程达到最终的目的。由于这种理解的不同,我们对于实施工作的社会影响的理解存在着显著的偏差。

二、 法院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实现策略

1.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克服机械司法的做法

“三个至上”是胡锦涛主席以其独特的思维方式,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了全面阐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根据“三个至上”的原则,我们不应只看到法律的结果,而忽视其对社会的影响,也不应只以“法律至上”为准则,而是要把具体的案例放在宏大的社会背景中,以此达到最佳的社会效益。应当将法院的工作置于全面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宏观战略之上,牢记人民的利益,不断提升司法公正,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司法公正,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2.以人民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尺子和晴雨表

为了实现两个效果的统一,人民法院必须重视办案的社会效果,并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判决有更深刻的认知和接受。因此,任何以法律专家自居,不顾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实际感受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应当积极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将人民群众的需求与法律规定紧密结合起来,从最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事情出发,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诉求得到充分的反映和回应,让老百姓能够在司法审判中获得公正、公平、尊重。通过加强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使司法公正、公平、公开,让司法公正成为社会的共识,让司法公正成为人民的共同追求,让司法公正成为人民的期望。

3.加强法治宣传,增强社会法律意识

采用多种媒介,全面深入地宣传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影响力的实际情况,满足公众的期待,建立良好的舆论环境,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加大宣传力度,引领社会舆论,努力赢得全社会的认可、支持与配合。为了更好地实施政策,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执行工作,并以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来加强对公民的教育,让人民群众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治,增强人民群众的责任感,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2]

4.科学认识、准确把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

人民法院的办案效果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衡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指的是司法审判活动对社会的影响,而社会效果则取决于法律的执行情况。因此,评估人民法院的办案效果,必须考虑法律的准确性和执行情况。社会效果是指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它不仅反映了社会的实际需求,也反映了社会和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社会效果应该体现出司法的公正性,符合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并能够带来长期的发展机遇。

结语:在中国,司法机关采取了一种新的做法,即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结合起来,这在目前还没有任何国家采取这样的做法。司法是指由拥有司法权的机构、组织或个人根据预定的法律条款,通过判断和裁定,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和纠纷。在最基础的层面,司法工作旨在建立和维护公众对公正、公平、正义和正义的认可,以达成其最终的目标,赢得公众的信赖和支持。李斯特的“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最佳的法律效果应当与最佳的社会效果相结合,而不是仅仅依赖于法律效果。

参考文献

[1] 宋争文. 浅析基层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成因及对策[J]. 知识经济, 2013, (12): 23.

[2] 金昌波, 张谯星. 全省人民法院多管齐下破解执行难[J]. 海南人大, 2014, (3): 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