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公证业务拓展延伸服务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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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公证业务拓展延伸服务的思考

刘延春

(西安市公证处 陕西省西安市 710000)

摘要受全球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衰退的冲击,中国经济、社会的步伐显著减缓,部分行业、公司经营管理遭遇了严峻考验,而民众的经济社会活动又遇到许多新的问题,由此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越来越复杂而突出。中国公示法律经过近二十余年的演变,现已经成为国家法律的主要部分,对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起了十分关键的作用,是保障国家、企业、个人利益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新形势;公证业务拓展;延伸服务;思考

随着社会大众意识的逐步增强,人们对公证服务的需求量也会逐渐增大,那么如何办好公证服务、扩大公证经营范围,以及拓展公证业务,始终都是公证行业从业人员努力的方向。随着提出的从党的群众路线当中也就不难看出,人民群众一直是为我们公职人员服务的主体,全心全意地为群众服务一直是我们执业的基本理念,但公证业务又必须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格局的变化而调整自身的运行模式等,所以尽管对公证业务在许多方面都进行了大胆有益的改革尝试,并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但在实际推进服务实践的过程中,由于公证业务还处在中国法律制度变革的初期,还受到了自身运行机制、国内外的法制环境及其自身因素等多种原因的干扰,也就还存在着某些不正当行为,需要公证业务中的工作人员认真思考和予以重视。

一、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建设事业,积极开展公证服务

围绕“企业壮大,社会稳定,政治稳定”这一总体目标,以发展为中心,不断完善服务,不断提升公证服务水平。要以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总要求,对业务机制进行改进,对大局观念进行更深层次的提升,对服务水平进行全方位的提升。县公证处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找出了公证员工作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并紧紧把握住了企业的成长、发展、农村拆迁建设等老百姓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力求拓宽公证员的服务范围,使其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1]

二、进一步加强对“三农”的服务,大力发展农村地区的公证处

大力推进公证员服务于新农村,加强“三农”工作,将公证员的业务延伸到农村,在农村承包经营、耕地征收和补偿、耕地经营权流转、农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和乡镇村委换届选举等领域,发挥公证员作用。我们要保持农村社会的安定,要强化农村的民主和法治[2]。农业生产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有序流转,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和子孙后代的生活和生活,以往,有些农村地区的农民因为缺乏足够的知识,只注重自身的利益,忽视了人民的福祉,只注重经济利益,与可持续的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相背道而驰,擅自更改耕地的使用方式,私挖、私建,未经发包人的许可,私自转让土地,签订了转让、交换、质押、出租、入股等不履行的书面协议,或者履行了书面协议,但实际情况并不真实,权利义务关系错综复杂,致使很多农民对土地承包的权利范围不明确,四至界线模糊,这种情况下,更容易引发很多农民出现纠纷,另外,还有农民上访投诉,容易出现很多宝贵的法律资源浪费的情况。因此,非常有必要将公证处引入到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包、交换、质押、租赁、入股的契约流转中,并通过公证处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广泛的了解后,依法进行公证,从而极大的提升了农村土地流转契约的法律效力,从而更好的规范了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范交易中的秩序[3]

、增强自我素质,开拓创新,认真搞好宣传教育,追求社会更大更好进步发展

公证员、组织体系和外界对公证员的认可是公证员工作职能发挥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竭尽所能,建设一支卓越的公证员队伍,是县公证员永远的工作宗旨,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要使县公证员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较快增长,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其关键是要有一支素质好、业务熟练、工作态度好的队伍。一方面,强化自身素质的培养,另一方面,把公证工作作为扩大自己的影响,扩大社会服务范围的一个重要手段,坚持“贴近事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方针,让更多的人关注、了解、信任、选择,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公证工作,需要进一步打破“等米下锅”的负面思维,从传统的公证工作中发掘新的证据来源,比如说针对城市建设工程中的重要国有建设工程的拆迁、招标投标的运作与管理,以及当地政府采购工程的现场监督等工作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以后,有关婚姻法律对需要进行公证的问题没有规定。我们变被动为主动,与房产行政机关进行了广泛的联系和交流,对新修订的婚姻法的制定和对不动产登记的有关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经过了多次的协商和不懈努力,最终与其签署了一份关于房屋买卖和继承、赠与、遗产分配均需要进行公证的协议。公证员“回访制度”和公证员自我评估系统的建立与完善,公证员质量的监督与检验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这将有力地推动公证员的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公证员在公证员中的信任度,使得公证员从一个良性的状态走向一个良性的循环。

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证业在中国公证业的发展历程中,一直存在着“扩大公证业”这一核心问题,只要国家能够及时遏制中国公证业发展中的不良现象,并从制度改革、公证员队伍建设、公证处建设和公证处提升等方面入手,中国公证业就一定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在整个社会中拥有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 潘友明. 公证业务拓展的现实难点与发展前景[J]. 法制博览,2022(27):105-107.

[2] 赵宝友. 公证业务拓展的现实困境和发展路径分析[J]. 法制博览,2022(23):102-104.

[3] 顾列平. 新时代背景下公证法律意见书之实践与拓展[J]. 法制博览,2022(11):102-104.

作者简介:刘延春(1966.1),女,汉族,山东青州人西安市公证处 二级公证员研究方向 :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