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小儿呼吸系统疾病的效果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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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小儿呼吸系统疾病的效果研究

付艳娟 董小芹 张智芳

宁夏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753200

【摘要】目的:研究分析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小儿呼吸系统疾病的临床疗效,旨在为后续的临床治疗提供参考。方法:研究样本为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在我院接受治疗的100例呼吸系统疾病的患儿,分组方式为患儿接受治疗时间先后,分为对照组及研究组,对照组采取超声雾化吸入治疗,研究组则采取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分析两组的治疗情况。结果:对照组及研究组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分别为80.0%及92.0%;研究组的肺部湿罗音消失时间、呼吸困难消失时间等均短于对照组(P<0.05);对照组及研究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12.0%及4.0%。结论:小儿呼吸系统疾病临床治疗中采取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效果比较理想,采取氧气雾化吸入治疗安全性更高,是一种值得推荐应用的治疗模式。

[关键词]呼吸疾病;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临床疗效;不良反应

由于小儿呼吸系统尚未发育完全,对于外界细菌等物质的抵抗能力比较弱,容易发生呼吸道感染等情况,从而出现痰液粘稠以及气管痉挛等症状[1]。小儿呼吸系统疾病在临床中比较常见,并且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其病情发展比较快速,严重影响患儿的成长,因此需要积极采取对应的治疗。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是临床常用的一种治疗呼吸道疾病的方式,笔者在临床治疗工作中发现采取该种模式治疗小儿呼吸系统疾病可收到比较满意的效果,因此将资料整理做如下的汇报。

  1. 资料及方法

1.1基础资料

研究样本为100例呼吸系统疾病的患儿,患儿接受治疗的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样本纳入标准:患儿家属同意相应的治疗;患儿无其他的呼吸系统疾病。排除标准:合并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患者;比较严重药物过敏史患者;精神异常;认知功能障碍等患儿。

依据患者接受治疗的时间先后进行分组,平均分为对照及研究组。对照组50例中男女分别为22/23例,年龄5个月~6岁,平均(2.5±1.0)岁,疾病类型:急性喉炎15例,支气管哮喘18例,支气管肺炎患儿17例;研究组50例中男女分别为25/25例,年龄6个月~6岁,平均(2.7±1.2)岁,疾病类型:急性喉炎17例,支气管哮喘17例,支气管肺炎患儿16例,两组患儿的基础资料对比分析后P>0.05。

1.2临床治疗方式

两组患儿入院后根据病情给予抗炎、抗病毒以及祛痰等基础治疗,并给予低流量氧气支持治疗。雾化吸入所选取的药物包括布地奈德、利巴韦林、复方异丙托溴铵以及乙酰半胱,雾化治疗时可根据患儿的病情增加静脉滴注平喘类药物。并将部分药物与氯化钠1mL混合放入雾化器中。

对照组接受的治疗模式为超声雾化吸入治疗,根据患儿的病情每日1~2次,每次持续20min左右,治疗5d作为疗程的治疗。研究组采取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资料,使用面罩置于患儿口鼻处,然后根据情况设定相应的氧流量,治疗的频率与对照组一致,两组患儿均接受一个疗程的治疗。

1.3观察指标

1.3.1临床疗效判断

显效:症状完全消失,身体恢复正常;好转:临床症状明显缓解,呼吸症状改善;无效:治疗后未获得以上效果。显效率+有效率=总有效率[2]

1.3.2临床症状消失时间

记录两组肺部湿罗音、呼吸困难以及咳嗽消失所需时间。

1.3.3不良反应

不可反应包括胸闷、气闭、烦躁不安等。

1.4统计分析

相关的数据纳入统计软件SPSS20.0中,计量和计数资料分别使用t检验以及卡方检验,数据对比分析后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1. 结果

2.1临床疗效

对照组及研究组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分别为80.0%及92.0%,具体结果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对比[n(%)]

组别

例数

显效

有效

无效

总有效率

对照组

研究组

X2

P

50

50

22(44.0)

30(60.0)

18(36.0)

16(32.0)

10(20.0)

4(8.0)

80.0

92.0

12.203

<0.001

2.2症状消失所需时间

研究组患儿的肺部湿罗音、呼吸困难以及咳嗽消失所需均短于对照组,结果见表2。

表2 两组症状消失所需时间对比[(X±S)d]

组别

例数

肺部湿罗音消失

呼吸困难消失

咳嗽消失

对照组

研究组

t值

P

50

50

5.1±1.0

3.2±1.2

1.150

0.034

5.2±1.3

3.1±1.1

1.299

0.030

5.0±1.4

3.1±1.0

1.006

0.039

2.3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

对照组50例患儿中,1例出现胸闷,2例出现烦躁不安,1例出现气闭,2例气促,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2.0%;研究组1例胸闷,1例气促,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0%,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X2=6.605 P=0.031)。

3.讨论

小儿呼吸系统疾病是儿科比较常见的一种疾病,该种疾病发展比较快速,病情比较难以控制,容易反复发作,对患儿的生长发育以及身心健康均有较大的尾号。其外,由于小儿呼吸系统中的相关器官尚未发育成熟,气管相比于其他年龄阶段的儿童更加狭窄,黏膜也更加的柔软,咳嗽反应性更差,因此增加了临床治疗的难度[3,4]。对于小儿呼吸系统疾病,常规的治疗方法效果比较差,并且疗程长,经过较长时间治疗,患儿治疗依从性会明显降低,不利于开展后续的治疗。

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是现阶段医院常用的一种治疗小儿呼吸系统疾病的方式,采用该种模式进行治疗,雾化的颗粒比较小,能够很好的进入患儿的呼吸道,有效清除呼吸道中的分泌物,并且其对于超声雾化吸入治疗损伤更小,见效更快,更适于临床使用。而且超声雾化吸入治疗含水分比较多,温度比较低,容易引起患儿出现气管痉挛或者刺激性咳嗽,超声雾化吸入治疗较多人共同一台仪器,存在较大的感染风险。

在本次的临床研究中,对照组患儿采取超声雾化吸入治疗的模式,而研究组的患儿采取了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的模式,两组患儿所用的药物均相同,但经过相应的治疗后,研究组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可达到92.0%,明显高于对照组的80.0%,该结果证实了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所获得的效果更加明显,此外研究组患儿的肺部湿罗音、呼吸困难以及咳嗽消失所需均短于对照组,说明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的模式能够在短时间内使得患儿康复,对照组及研究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12.0%及4.0%,提示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安全性更高,其未明显增加患儿的治疗负担,本次研究所获得的结果与前人报道基本一致[3]

小儿呼吸系统疾病临床治疗中,采取氧气雾化吸入治疗的原理是借助高速氧气流速而通过毛细管口达到负压,使得药液从邻近的管口吸出,而所吸出药液被毛细管口所发出的高速氧气流撞击而形成雾滴,并形成为气雾状态喷发出来,之后随着患者的呼吸进入到机体的呼吸道之中,最终达到临床治疗的作用[4],该种治疗模式比较安全。总之,小儿呼吸系统疾病临床治疗中采取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效果比较理想,是一种值得推荐应用的治疗模式。


参考文献

  1. 谭润霞. 氧气雾化吸入治疗小儿呼吸系统疾病疗效评估[J]. 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 2016, 26(10): 116-118.

  2. 金霞. 探讨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小儿呼吸系统疾病的临床疗效[J]. 中国医疗器械信息, 2017, 23(22): 22-23.

  3. 张霞.探讨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小儿呼吸系统疾病的临床疗效[J].国际感染病学(电子版)2020,9(2):50-51.

  4. 张俊丽.氧气雾化器雾化吸入治疗小儿呼吸系统疾病的疗效及安全性分析[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6,8(6):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