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十一五”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目标,八部委联合通知进一步提出如下政策措施:加大对水泥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要抓紧完善现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中有关水泥利废税收优惠规定,停止对落后立窑水泥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鼓励水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处理工业、城市垃圾方面的配套政策。
广东建设信息:建设工程选材指南
2007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