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护理人员现状基线——以滁州市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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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护理人员现状基线——以滁州市为例

王婷婷刘新龙

(滁州学院,安徽滁州239000)

本文系滁州学院大学创新训练项目:儿童福利院内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体系的研究——以滁州市为例2018CXXL084

摘要:本研究主要收集滁州市来安县与定远县两个儿童福利院基线数据,调查分析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护理人员年龄、教育程度、培训情况及工作需求等情况。

关键词:儿童福利院;护理人员;调研

一、调研概述

(一)调研目的

通过运用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了解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护理人员发展现状,并从儿童福利院、主要负责人、护理人员的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二)调研对象和方法

1、对象

对滁州市来安县儿童福利院和定远县儿童福利院的护理人员进行调研,重点调查了护理人员的受教育程度、参加培训情况、工作需求等。

2、调研方法

(1)问卷调查

采用发放调查问卷方式收集儿童福利院有关数据和信息。

(2)访谈

在接受调查的儿童福利院中随机抽取了10名护理人员,由小组成员对她们进行个人访谈。

(3)观察法

对儿童福利院总体状况的调查以实地观察的方式进行。

二、调研结果与分析

(一)儿童福利院人员构成

在儿童福利院中,护理人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与她们从事的工作内容有关。作为从事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的照料和护理,并协助专业人员对儿童进行康复、教育、保健的服务人员,护理人员集家长、老师、保育员、孤残儿童特殊护理工作者等多重身份于一身,是孤残儿童最常接触的照料者。两所福利院共有工作人员18人,其中医生2人,占总人数15%;护士2人,占总人数15%;护理人员10人,占总人数40%;其他人员4人,占总人数30%

据了解,儿童福利院之间护理人员的数量差别很大,从2名到16名。如此大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与福利院的规模有关。在接受调查的儿童福利院中显示出护理工作中存在人手短缺的情况。

(二)被监护儿童基本情况

1.对两所儿童福利院监护的40名儿童进行了调查,0~6岁3人,占总人数3%;7岁以上37人,占总人数97%。其中机构内养护25人,占75%;家庭寄养15人,占25%;其中残疾和疾病39,占99%;孤儿1人,占1%。

2.残疾儿童在接受调查的全体儿童中的比例高达80%,说明残疾可能是儿童遭遗弃的主要原因,并呈现一个趋势:残疾对生活的影响越严重,残疾儿童被遗弃的可能性就越大。

3.家庭寄养的发展情况有很大差异。定远县儿童福利院监护的儿童中有45%属于家庭寄养,而在来安县儿童福利院,这个比率只有10%。

4.接受调查的孤儿和弃儿中婴幼儿约占半数(6岁以下的占48%),这意味着儿童福利院的护理工作量还是计较大的。同时,大部分儿童身患各种类型和程度的残疾或疾病,这对护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对护理人员的调查

年龄、教育程度及工资,小组成员从两所儿童福利院中随机抽取了10名护理人员接受访谈。接受调查的人当中大部分年龄超过40岁,占比在90%,中是30-45周岁占比在50,45岁以上占

比40%;护理人员小学或初中占比在30%,高中或同等教育占20%,专科或本科占50%。通过个别访谈得知,护理人员的待遇大体情况为:2000元至2500元不等。

(四)培训情况

根据访谈结果,所有受访人都接受过儿童保育方面的培训,但大部分是参加的福利院内部的相关培训,占到70%,这意味着接受调研的两所儿童福利院都意识到了护理服务在儿童福利工作中的重要性,但培训水平不高。

(五)儿童保育工作经历

大部分接受调查的护理人员具有较长的儿童保育工作经验,其中工作6年以上的占比在80%,这显示儿童福利院护理人员的工作还是比较稳定的。当问及为什么在护理人员收入明显偏低的情况下能为这些孤儿服务这么多年时,得到的回答是:时间一长,对这些孤儿有很深的感情。

(六)护理工作中的困难

护理人员在工作中遇到了很多问题,然最突出的问题还是人手不足,工作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人手不足是他们最常碰到的困难,缺乏相关知识则排在第二位,包括如何处理孩子的心理行为和行为异常、教育方法和健康等问题,都可以看作是缺乏相关知识的具体表现。

三、结论

(一)残疾儿童和孤儿数量比较大以及护理人员人数和专业储备不足是给儿童福利院工作带来压力的主要因素。护理人员实际看护的儿童数量要大大超过他们认为自己能够妥善照料的儿童数,工作负荷过大,相关培训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和康复的需要。

(二)随着时代的发展,孤残儿童的照料模式已由提供简单的生活护理向满足全方位的护理、教育、康复的需求转变。护理人员既要负责孤残儿童全面的生活照料,又要承担护理、康复和特殊教育责任,需要熟悉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技能。

四、根据本次调研的结果,对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1)通过调查发现,机构抚养相较家庭寄养仍然是非常规范抚养方式的一种重要形式,有待进一步巩固。在护理人员培训方面要建立健全专业的学习考核体系,提高他们的专业化水平,此外,还要加强人员配置、技术提高和资金投入等

(2)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儿童福利院的投入和监管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儿童福利院特别是私立的儿童福利院资金投入,由于儿童福利院的户外大型玩具的缺乏,户外玩具的缺乏就会减少幼儿的活动量,不利于幼儿的身心发展;多功能教室的缺失,比如音体活动室,多功能室,都直接影响儿童福利院的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政府应加大资金的投入。

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儿童福利院的监管,主要指对儿童福利院的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食品卫生、日常安全的监管,还有对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护理人员的提升工作的监督等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0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120-187

[2]张林梅,梅琳.儿童铅中毒的研究进展[J].训练与科技,2004,25(2):93-94

[3]陈琴华,2013,《孤残儿童康复中的社会工作介入策略》,硕士学位论文,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