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的科学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22
/ 2

如何提高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的科学性

谢艳伦

东莞市谢岗镇规划管理所广东省东莞市523590

摘要:加强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的管控,能有效提升城市用地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但是规划条件的管控难度比较大,只有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才能保障规划条件管控的科学性。文章就此展开了论述,先简述了城市用地规划条件内容,接下来分析了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现状,最后阐述了如何提高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的科学性。

关键词:提高;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科学性

现如今,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城市用地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关键环节,对城市建设影响非常大。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用地规划的管理,尤其是要重点管理城市用地规划条件,尽可能使城市用地规划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一、城市用地规划条件内容

城市用地规划条件包括:①用地情况:用地位置、总用地面积、用地范围。②用地性质:建设用地性质、可兼容使用性质。③建设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④绿地配置。⑤建筑规划设计要求:建筑退让距离、建筑间距、建筑空间布局、建筑色彩、建筑量化。⑥道路交通规划要求:出入口、停车泊位、交通组织方式。⑦市政设施规划要求:公建配套设施、竖向设计、管线接入口。⑧公共设施规划要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其他设施。⑨其它要求:国家法规要求、政府要求等。

二、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现状

结合实际来看,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的管理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的关注,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土地供应计划与出让条件不断细化。具体来说,就是依据城市招商计划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随后相关部门应依据城市用地条件控制详细规划进行用地规划条件的论证,论证完成后再将最终结果上报至规划部门最高领导办公室,待审定通过后再由国土部门进行土地招拍。需要注意的是若论证结果不通过,则应继续修改。第二,重点地区、一般地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比如广州市,对于重点地区,则采用城市设计、控规结合的管理方式,并制定出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图则;对于一般地区,则采用通则式管理。第三,创新制度,并立法。简单地说是结合实际情况,创新用地规划条件管控制度,将多方主体联合在一起,提高用地规划效率,简化工作流程。同时,还应制定法律法规,规范用地规划条件管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但是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仍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大部分城市用地规划条件配套的技术标准、规范比较滞后,无法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对此,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比如1991年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012年的《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但是由于各地对政策的解读不一样,所以导致了各地对城市用地规划认识不够统一,无法满足各地区城市的发展。第二,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理、编制不够规范。就目前来说,大部分城市在城市用地规划中,多是采用照搬传统的经济技术指标,而没有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流程。另外,由于大部分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不足,导致其编制工作也不够完善。第三,缺乏统一的成果衡量标准。部分城市能够依据实际对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的成果、内容作出了统一规定。但是部分城市并没有认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况且,各地对城市规划条件管控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无法保证最终成果衡量标准的统一性。第四,缺乏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城市用地规划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其中最主要的部门是规划部门,负责大部分的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工作。其次,是土地、环保、消防、人防、交通等部门。但是各部分都是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城市用地规划很容易发生城市用地规划遗漏、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提高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科学性的措施

1.完善配套的技术标准、规范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用地规划的内外环境也发生了变化。在这一背景下,相关政府部门应结合实际、国家法规,出台新的城市用地规划技术标准及规范,从而为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的管控提供可靠的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在完善配套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地方政府应认真解读国家规范,并深入理解国家规范的内涵和要求,然后充分结合区域特色、城市发展实际,制定规范的技术标准。同时,地方政府还应当加强以往技术标准、规范的不断修订、完善。比如广州省早在2010年,就出台了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其主要内容就是完善规划范围及依据、道路交通等规划要求、工程管线规划要求等。同时,还明确了规划编制内容。但是随着广州省经济的发展,城市用地日益增加,传统的技术标准、规范已经满足现有的经济发展。对此,广东省一直在不断修订该法规,以此满足城市用地规划要求,推动旧技术标准、规范向新技术标准、规范的转变。

2.规范编制

为了提高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的科学性,解决传统照搬控规积极技术指标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还应当修正调整地块出让后的规划条件,明晰各项指标,并规范编制。

首先,相关部门应依据国家规范、地方规范,指导、规范所辖地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对于重点控制区域要优先编制详细规划。其次,对于建设用地,要明确不同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的具体控制要求、兼容性;明确建设用地使用强度,包括不同地块的开发建设密度、容积率等;明确道路交通系统的功能分级、交叉口形式等;对于工程管线,要明确各类工程管线的走向、位置等控制要求。最后,在编制时还应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经济发展等因素,从而使城市用地规划满足城市环境、景观艺术的要求。

3.统一成果标准、内容

若要实现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成果的内容、标准,政府部门可遵循国家规范要求,明确成果内容、标准。尤其是要制定符合地区实情的成果标准、内容。

首先,规划条件的论证成果应当包括说明书、图表及其它文字说明。其中说明书的作用是阐述研究背景、现状、控规要求等。对于这一部分,要尽量简明扼要。其次,应依据实际需求,详细阐述论证结果控制要求,从而方便后续的城市用地规划工作。最后,总结、建议,并明确各类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设计控制要求。另外,总结形式可采用图表、分析图等。这样更加清晰、直观。

4.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

构建联动机制,保证各部门能积极配合可以有效提升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的科学性。毕竟,城市用地规划涉及到多个主体部门。

首先,成立由规划部门牵头,国土、环保、交通、市政等多部门联合的评审小组,对城市用地规划中的重大规划项目、重要地块进行研究,从而为城市发展决策提供意见。其次,构建联动制度,提升多部门的责任心、积极性。比如可建立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研究会审制度,进行规划条件的会审。再者,还应定期召开会议,由规划部门牵头,深入讨论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从而提升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的论证工作成效。最后,为了保证会审、论证工作的公正,还可要求纪检委介入,加强会审、论证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还应对外公示论证结果,并充分征求专家、市民等的意见。

综上所述,城市用地规划条件与城市建设主体的利益息息相关。在现代化市场经济条件下,若要提升城市用地规划条件管控的科学性,就应创新其工作机制,并不断完善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尤其是要统一成果内容、标准,规范编制。只有才能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管理的指导作用,提升城市规划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王紫.城市交通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协调关系[J].交通世界,2018(07):10-11+27.

[2]李劲桦,吴维.浅谈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及控制思路[J].山东工业技术,2017(19):282.

[3]陈春林,郑良鑫.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及控制体系的探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7(14):1-2.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J].建设科技,2015(10):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