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不安抗辩权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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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设立的债权维护制度,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债权时,有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对于银行信贷管理而言,此项制度为有效防范风险增加了合法途径,对保障信贷资产权益有着较大意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部论丛》 2005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5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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