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的四个未竟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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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侦查、起诉和辩护等各个环节都要围绕审判展开,判决结果的形成完全依赖于法庭。这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权利,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及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全面发展。但侦查机关具有绝对优势地位和侦控审一体化司法体制的现实语境下,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存在许多困境,有很多未完成的课题需要探讨和解决。
作者 傅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检察》 2015年3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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