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公共事务的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政府跨部门协同的重要性被人们反复提及。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在促成协同的关键变量上,“利益”是最为核心的关键要素。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来看,跨部门协同的收益包括获取资源,促进公共价值的实现等多个方面,所涉及的成本包括决策成本、交易成本和政治成本等。目前中国政府面临的跨部门协同困境在于协同动力主要来自于上级权威,协同持续性和效果难以得到保障。突破当前协同困境的关键在于促进我国协同模式从等级式纵向协同模式向平等协商的横向协同模式转变,一个可行的途径是将部门协同主体看作是一个“理性经济人”,尽可能地降低协同成本,同时提升人们对协同收益的预期。具体做法包括降低协调和交易成本、降低跨部门协同关系持续过程中的信息成本,改革政府的晋升与激励机制等。
简介:允许风险法理是客观归责理论的核心,但其不适宜作为具体的判断规则,而应作为解释论原理而存在。其中故意犯的允许风险与过失犯的允许风险存在差异,应予以明确区分。在具体适用上,风险降低属于故意犯允许风险的具体化,其虽然创设了独立的风险,但基于事前的利益判断,在挽救法益重于损害法益时,应原则上承认是一种允许的风险阻却构成要件,推定被害人承诺法理对此存在诸多问题,不宜采用。而在无法适用风险降低规则的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行为当时的紧迫性、有无被害人的同意等要素,判断是否能成立故意犯的允许风险。被害人自赴风险则属于过失犯允许风险的类型,虽然被害人自我笞责原则不失为一种解释论方案,但其却有着形式化、忽视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以及容易与被害人承诺法理相混同等弊端,而采用允许风险法理则更为妥当,也有助于解释行为人具有优越认知的情况。
简介:关于行业协会的职能角色学界已有大量讨论,并形成“依附工具”、“桥梁纽带”和“互益组织”三大主流学说,但这些观点在诠释后脱钩时代行业协会的功能定位时都存在一定局限性,为此尝试提出“共益组织”概念来构建后脱钩时代行业协会发展的理想类型。行业协会的“共益性”,是指在为会员企业提供俱乐部产品的同时生产行业公共品以促进行业整体发展。在文献评述基础上探讨了共益组织与传统概念(尤其是“互益组织”)的联系和区别,并从俱乐部产品与行业公共品的互补性、内部治理机制的调适、拓展经营性业务等角度论证了行业协会转向共益组织的路径。共益组织的兴起,似乎蕴含着今后我国政会关系走向混合主义的可能性。
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党的青年群众工作既有与时俱进的"变",又有一如初心的"不变",辩证理解"变"与"不变",是共青团提升青年群众工作能力的逻辑起点。近年来,社会工作的重要性逐渐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认同。青年群众工作与社会工作的结合与互嵌存在价值基础和现实可能,可以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青少年事务工作体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从树立服务群众的理念、完善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方法、壮大服务队伍等方面建构能力提升路径。
简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产业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结构性调整,势必会引起原有的劳动关系发生相应变化。从整体和长远来看,这种变化从本质上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但是在短期内不能完全缓解劳动力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加上企业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原因。实际上有可能影响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解决问题的关键除了在立法制度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执行规则之外,尤其要注重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加强管理,协调好企业利益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工会作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