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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英国《学校招生录取规章》主要规定了四章的内容,分别是立法宗旨、公正的超额选录标准的制定、合作招生与公正招生协约及公正招生体制的保障。该规章对我国的教育立法的完善有如下几点启示,即在教育立法中应有相应的立法咨询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立法草案的意见,坚持以生为本,尊重教育的民主性,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服务性,遵守正当程序,规范内容明确具体以使教育立法具有可操作性,确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尤其是中立的第三方的监督与制约。

  • 标签: 招生录取 规章 启示
  • 简介:<正>推定是证据法上一项重要的制度,它起到了连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作用。英国的制定法和判例法中规定了非常具有特色的推定,比如在持有新近被盗物品罪中,只要行为人在特定条件下持有被盗物品,就可以推定其构成犯罪。受到英国法律制度影响的加拿大、中国香港地区,也发展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推定制度,比如在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的认定中加强推定的适用。这些推定对于解决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困难、执行特定的刑事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基础事实 中国香港地区 证明责任 情况证据 毒品犯罪 刑事政策
  • 简介:在传统CIF买卖合同中,根据Incoterms对CIF术语的解析,卖方对货物到达卸港不负有义务和责任,这种商业惯例在英国法下有相关判决予以支持。随着国际贸易的多元化、合同内容的复杂化和全球石油交易的发展,英国法下逐渐出现了不同的判例,认定卖方在CIF买卖合同下负有到港责任。在部分判例与Incoterms规定不一致甚至不同案例之间存在冲突的背景下,订立合同时应首先力求语言清晰,责任义务明确;当CIF合同语言含混不清时,可结合商业常识、商业背景和交易信息来解释合同,最终判定卖方是否对货物到港承担责任。

  • 标签: CIF买卖合同 卸港到货责任 交付 合同解释
  • 简介:本研究主要根据英国某警察机构11位侦探的采访,试图分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实践中是如何以及为什么有助于警察侦破案件。尽管犯罪心理画像不乏支持者,但是本研究发现警察群体对此并不是很满意。常见的反对意见包括:犯罪心理画像某种程度上扩大了犯罪嫌疑人和案件侦查范围,并不能向警察提供未知事实;犯罪心理画像违反了《警察和刑事证据法》;以及画像提供的建议过于常识化或者太普遍。警察群体也表示,尽管他们对犯罪心理画像持怀疑态度,但是因为必须继续使用故而觉得很有压力。

  • 标签: 犯罪心理画像 行为侦查建议 有用性 警察 客户 满意度
  • 简介:2017年无线星球与华为在英国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学界和业界的重大关注。本案在标准必要专利所致纠纷的典型范式内构建了诸如“FRAND禁令”等多项处理机制,为FRAND约束下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问题的处理提供了新的考量路径。然而,本案大胆创新之余也招致了例如管辖扩张和变相强制接受许可等诸多争议。本文旨在通过研析本案的具体操作,并反思由此折射出的此类纠纷的若干新的共性发展态势和存在的潜在隐患,进而思考我国在相关制度方面的选择及应对之策。

  • 标签: 标准必要专利 FRAND禁令 竞争抗辩 管辖扩张
  • 简介:界定单位犯罪行为的标准,除了考虑由法定代表人或决策机构人员集体决定,体现单位意志或单位意志支配下,为单位谋利益等特征外,还应考虑由于单位自身的缺陷等因素,其他普通工作人员对失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的情形。单位犯罪的罪过形式不仅可由故意构成,也可由过失构成,且过失可分为非获利性过失和获利性过失,特定的过失和非制定的过失两类。对此,应在刑法总则中有所规定。另外,应一些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中增设单位过失犯罪的条款。

  • 标签: 单位犯罪 过失杀人 判例 单位过失犯罪 刑法总则 罪行
  • 简介:一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自我创新,也离不开对他国优秀成果的学习借鉴,作为美国民事诉讼中最主要制度的陪审团制度就是来源于英国,这是学习他国经验并取得重大成功的典型例子。本文主要从民事案件陪审团审理的适用范围,法律保障,裁决等方面谈谈当今英、美民事案件陪审团审理现状的异同,再从法律保障、民众影响等方面浅析英国民事陪审制衰落的原因,探究其他国家学习借鉴域外法制经验的方法,希望对我国借鉴和吸收外国优秀立法有所助益。

  • 标签: 陪审团 陪审制 民事案件
  • 简介:<正>一、简介目前,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存在一个全球性的趋势,即采纳或考虑采纳以英国晚近经验为基础的统一(单一)金融监管架构。本文的主要目的即是试图从政策和事后回顾的角度,对英国的单一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FSA)的效率、功效和适用性进行重新评估,评价其作为全球金融改革中金融监管备选模式的可行性。与此同时,本文还将考察英国模式的"完善性"(或者准确的说是"不完善性"),以及与此相应的两个重

  • 标签: 存款保险机构 监管者 金融改革 监管目标 金融监管机构 金融市场
  • 简介:英国的侵权法体系中,人身伤害之非金钱损失的两大类型是“疼痛和痛苦”和“安乐生活的丧失”。在人身伤害的案件中,受害人可基于这类损失的发生获得赔偿。对于这些损失的存在及其程度的认定,不是从伤害的发生推定出来的,而是在对个案的情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确定的。为便于这一领域赔偿金的确定,英国的司法研究委员会提出了一些供参考的因素。现今已经取得的广泛共识是,在“情节较严重的案件”中,应当增加赔偿金的数额。关于赔偿金支付的时间的法律适用,有人建议应当允许受害人在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之间进行选择。

  • 标签: 侵权法 人身伤害 非金钱损失
  • 简介:<正>证明责任是证据法学中至为重要的理论问题,因其作用贯穿于诉讼始终,而素有"诉讼脊梁"之誉,所以,尽管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在法律传统与法律思维等方面都存在诸多差异,但是对证明责任问题,无一例外都给予高度重视。自19世纪以来,两大法系对证明责任理论展开持续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按照不同的思维方式,逐渐形成各自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我国基本移植的是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德国的证明责任理论,而对英美国家的证明责任理论,即使是颇受学界关注的证明责任分配标准——"利益衡量说",也不过是将其作为弥补德国"法律要件分类说"不足的"替补",更勿论英美证明责任理论中其他尚不受我国重视的内容,受制于法律传统和思维上的根本差异,本土基本不予吸收。然而,英美国家的证明责任基本理论中有些理念和价值对我国证明责任理论研究也不乏借鉴意义,在此,本文意图通过分析英国证明责任基本理论,以新的视角对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理论进行思考。

  • 标签: 证明责任 民事诉讼证明 证据法学 当事人主义诉讼 大陆法系 法律思维
  • 简介:<正>"我看到昨天,我知道明天!"——题记正如经历了青春期变化的儿童不再拥有儿童记忆,需要他人的讲述才能使他对自己发黄的儿童照片产生身份认同一样,在历经现代化之后,我们对知识产权法的历史塑造过程也丧失了记忆。《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1760—1911英国的历程》的两位作者,布拉德·谢尔曼和莱昂内尔·本特利试图承担的就是那个讲述者的角色,他们重新穿起有关知识产权法的历史遗迹、碎片和混乱,从而唤醒我们对知识产权法的记忆。对知识产权法的历史分析在学术界并不多见。尽管有些作者考查过著作权的历

  • 标签: 现代知识产权 谢尔曼 讲述者 本特利 布拉德 内尔
  • 简介:通过第三方资助仲裁,商业机构可以资助当事人进行申索以获取一定利益。过去,香港法律是否允许第三方资助仲裁存在着不确定性。通过法律的规范,第三方资助仲裁成为近些年一些法域仲裁发展的新趋势。分析第三方资助仲裁在香港及英国的发展以及可能对海事仲裁产生的影响,供中国大陆地区参考,以发展类似制度。

  • 标签: 第三方资助 海事仲裁 助讼 包揽诉讼
  • 简介:巴克莱诉西姆斯案被誉为不当得利法中的多诺霍诉史蒂文森案,因为在西姆斯案之前,英国不当得利规则只散见于有限的特定情形中;在西姆斯案之后,英国不当得利规则首次被整合出了一般条款,尽管该案只涉及不当原因为错误的类型.具体而言,只要甲基于事实认识错误对乙做出给付,且错误与给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甲原则上就可以要求乙返还这份利益.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就可以抗辩甲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第一,甲基于合意或法律的推定,无论相关事实如何,总是希望乙保有这份利益;第二,乙就接收这笔钱已经提供了对价,尤其是这份利益是甲用以偿还先前欠乙的债务;第三,基于事实或法律的推定,乙的得利已经丧失,且得利丧失时乙为善意.

  • 标签: 不当得利 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 得利丧失 支票
  • 简介:农民权利的保障是一个历史性问题,是每个时代都要面对的问题。在中世纪,英国农民合法权益在普通法的保护下,获得相对安全。英国的做法,特别是他们的经验,对于农民权益保护这一研究课题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中国目前通过不断努力,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获得长足的进步,但是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仍屡禁不止,对此我们或许可以从英国中世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做法中寻找到一些有益的灵感或经验。

  • 标签: 农民 主体权利 中世纪 普通法
  • 简介:英国早期(12~17世纪)制定法对合同法的影响表现为:第一,通过限制教会法院及地方法院管辖权来促进皇家司法机关对合同诉讼的控制;第二,通过发展陪审制提升合同诉讼中证据规则的科学性;第三,确认和发展新的合同诉讼形式以扩大合同救济的适用范围;第四,通过增强国家对合同纠纷的司法控制以及对违约人施加刑事处罚程序来维护商业阶层利益并强化守约观念。《反欺诈法》则对一定范围内的协议增加了得到司法受理的形式要件。英国早期制定法对普通法合同法的推动是以程序性规定作为突破口的,这种作用模式是对英美法律"程序先于权利"传统的实例解读。

  • 标签: 制定法 普通法 合同法 程序 权利
  • 简介:郡政府与公司签订合同恢复废弃的土地,郡政府提前给公司预支了款项,由公司用该笔款项购买设备;而该笔款项从拟支付给公司的总款项中扣除。为了保护郡政府的利益,合同规定一方当事人所有的设备、商品及原材料等物资,一旦被固定在合同约定的地点,都属于郡政府。而为了完成该工程,当事人在任何时间都可以出售上述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未经使用的产品和原材料,并将出售的收入用于偿还已到清偿期的款项或者根据合同将到清偿期的款项。上议院认为,一项赋予债权人可以出售债务人的财产并将所得款项抵偿债务人对自己欠款的合同权利就是一项担保权利;并且因为涉及的财产(建筑设备、临时性工程、施工现场的商品和物资)属于可变动的资产,在合同当事人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消耗或者移出现场,这属于浮动抵押。根据《公司法》第395条第(1)项的规定,未进行登记的抵押不能对抗清算人和管理人和公司的任何债权人,也不能对抗处于清算或者接管阶段的让与人。郡政府的权利构成担保物权,但因未登记而无效,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郡政府享有合同抵销权,因不符合成文法的规定而无效;衡平法并不干预并保护未能遵守成文法规范的当事人。

  • 标签: 担保权利 浮动抵押 登记效力 合同抵销权 成文法 衡平法
  • 简介:如何在纷争解决机制之设计上,提升面对大鲸鱼之小虾米“接近正义”的可能性,长久以来一直为民事程序法学所面临的重大挑战。立法者除了在诉讼制度中试图设置有助于弱势者能尽量克服起诉之经济门槛以迈入法院大门主张权利之机制外,亦不断尝试开展有利于消费者之替代性纷争解决制度。本文以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对英国“PrivateOmbudsman”制度之借镜以及该法研议过程之转折为例,分析此项开拓替代性纷争解决途径之尝试所挑起的课题与所带来的启示。英国在金融消费争议领域中发展出之“PrivateOmbudsman”机制,与传统的调解与仲裁等替代性纷争解决机制均有所不同,其“片面强制管辖”与“片面拘束力”之设计,为消费者创造了一个友善的寻求救济管道。本文认为,在消费者对金融机构就后者提供之商品服务所引起争议之脉络中,采取此等规范设计,并不至于产生“违宪侵害金融机构诉讼权与程序选择权”之问题。不过,得以“合宪地”采取此种程序机制设计,并不当然代表立法者即应追随英国脚步实行“PrivateOmbudsman”机制。本文在检讨此课题之过程中,对于民事程序法学值得于未来进一步拓展的研究方向,提出若干建议。

  • 标签: 替代性纷争解决机制 民事诉讼 金融消费争议 金融公评人 接近正义 片面强制管辖
  • 简介:证人出庭率偏低是我国在传闻证据采信方面的一大阻碍。作为积极吸收《欧洲人权公约》以及欧洲人权法院判例的英国司法系统,其经验融合了整个欧洲大陆的智慧。对于传闻证据采信这种同质性问题,其经验存在被我国借鉴的可行性。本文基于欧洲人权法院判例的逻辑结构与英国法院自身审判的逻辑结构,通过对三个上诉理由基本相同,并且上诉于同一法院的案例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获得对其合理性的考量。进而结合我国国情,对于借鉴其经验作出可行性分析。

  • 标签: 传闻证据 Al-Khawaja and Tahery v.United Kingdom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