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裁判摘要】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至保险合同成立前,未向保险人告知其所知或者在通常业务过程中应知的、足以影响保险人作出是否承保以及如何确定保险费决定的一切重要情况,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可以因此宣告保险合同无效。

  • 标签: 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保险单 最大诚信原则 海外企业
  • 简介:还贷保证保险作为一种全新的险种,其法律性质、法律关系结构、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均未明确,由此产生许多争议和纠纷。本案作为全国首例房贷保险合同纠纷,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本案的裁判第一次明确了还贷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厘清了保险各方实体上的和程序上的权利义务,对今后此类案件的裁判有着积极的参照、引导作用。

  • 标签: 黄华 沈雨晨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合同 还贷保证保险 《合同法》
  • 简介: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保险意识已深入人心,在繁荣发展的保险市场背后,由于保险法规不完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原因,保险合同纠纷不断出现。本案即是一起因投保人带病投保,保险人拒付保险金案件。关于带病投保导致的保险纠纷,各地人民法院都相继受理过,由于认识的差异,导致迥然不同的判决结果。本文一管之见,以求与同仁商榷。

  • 标签: 陈剑锋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泸州分公司 人身保险合同 风险防范意识 保险法 从业人员
  • 简介:故应认为银行与保险公司还成立合作合同关系,  (二)保证保险纠纷中银行与保险公司民事关系的认定,  二、关于银行与借款人《借款合同》纠纷问题

  • 标签: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法律
  • 简介:摘要: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规范保险市场交易行为的基本法律制度,是国家调节经济生活的重要经济杠杆。其中保险合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认定的首要依据。本研究之目的即在讨论如何将隐含免责条款作为一个整体解释,适用保险法规定的免责条款原则,公平地维护投保人在合同中的利益和理性预期。

  • 标签: 保险合同 隐性免责条款 商业车损险
  • 简介:1997年11月30日,谭光文与太保公司签订人身上保险合同,为其妻李廷莲投保老来福(97)终身寿险80份。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为谭光文;被保险人为李廷莲;受益人为李廷莲、谭光文及其女谭春苗;每份保险的保额为人民币1万元;保险金分配方式为均分;保险期限自1997年12月1日零时起至终身;每年交保费5万元,交纳年限为10年;其余事项按太保公司提供的老来福(97)终身寿险条款办理。

  • 标签: 纠纷案 人身保险合同 约定 受益人 被保险人 条款
  • 简介:人寿保险因其特殊性质而存在现金价值概念,投保人对寿险保单现金价值的请求权属典型的财产权。当前司法实践中,现金价值是否为扣押禁止财产、投保人的债权人能否就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申请强制执行等问题乃实务界所关心的重要问题。本文将从立法规制的角度对人寿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可执行性、如何执行等问题进行论述,

  • 标签: 人寿保险合同 现金价值 立法规制 《保险法》 介入权 受益人
  • 简介: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肇事逃逸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即使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被保险人依法也应当明知其内容及其法律后果。被保险人肇事后逃逸,不仅为我国法律所明确否定,也是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应受惩罚,不应因违法行为而获得保险赔偿,否则必将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 标签: 保险合同纠纷案 被保险人 逃逸行为 肇事逃逸 财产保险 保险责任
  • 简介: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前半段未解除保险合同不得直接拒赔的规定的理解,应体现保险法第十六条蕴含的最大诚信与利益平衡目的。认为解释第八条前半段不解除不得拒赔的规定适用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所有情形,将使《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后半段以及第四、五款保险人拒绝赔偿权的规定成为具文。主张可以选择适用保险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来解决超过二年不可抗辩的客观期限问题,将使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限制保险人解除权的规定虚置。因保险受益人故意拖延不报保险事故超过二年解除不可抗辩期间的,保险人可以适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附解除条件合同的规定,主张对方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合同失效。

  • 标签: 解除权 撤销权 诚实信用原则 不可抗辩期间
  • 简介:【裁判摘要】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格式条款限定被保险人患病时的治疗方式.既不符合医疗规律,也违背保险合同签订的目的。被保险人有权根据自身病情选择最佳的治疗方式,而不必受保险合同关于治疗方式的限制。保险公司不能以被保险人没有选择保险合同指定的治疗方式而免除自己的保险责任。

  • 标签: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纠纷案 淮安市 王玉 被保险人 合同格式条款
  • 简介:保险合同是最典型的诚实信用合同,它要求合同双方以最诚实信用为基础签约及履行。在保险合同双方均缺乏试信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为侧重进行裁决。此外,尽管我国立法尚未全面规定不可抗辩条款,法官在审案时,仍可依据有关保险法理论予以斟酌裁判。

  • 标签: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诚实信用 投保人 保险法 案例
  • 简介:【裁判摘要】一、当事人就货物保险损失达成的《赔偿协议书》及《货运险赔偿确认书》是对财产损害赔偿金额的自认,是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二、保险合同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即保险合同以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特定条件拘束时,保险合同即为成立。签发保险单属于保险方的行为,目的是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加以确立,便于当事人知晓保险合同的内容,能产生证明的效果。

  • 标签: 保险合同纠纷案 股份公司 财产损失 财产保险 中国人寿 真实意思表示
  • 简介:一直以来,基于保证保险性质的学术讨论都非常的激烈,不同的观点,投射到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实践中,形成了四种截然不同的裁判思路,造成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影响了司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需要科学地对保证保险进行定性。通过对100份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判决理由及判项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判决的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的差异现象,追根溯源,形成了审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的"审理三步法"。

  • 标签: 保证保险合同 审理思路 定性 三步法
  • 简介:保险车辆转让后未及时向保险公司履行通知义务,车辆受让人虽然通过受让享有了对保险车辆的保险利益,但并未自动继承保险合同,与保险公司之间也就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不能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车辆原所有权人因丧失了保险利益导致保险合同失效,也不能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

  • 标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责任 通知义务 车辆 转让
  • 简介:【裁判摘要】案外人已将其债权转让给他人,又基于已转让的债权,对涉及该债权的生效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没有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损失能够基本得到补偿的情况下。各自出于对诉讼风险等因素的考虑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不宜认定为恶意串通放弃债权损害第三人利益。

  • 标签: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合同纠纷 申请再审 太平洋保险 办事处 王志刚
  • 简介:团体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合同转换权,系连接团体保险与个人保险的一项独特权利。该项权利的功能及正当性,乃在于为被保险人提供持续性保障,弥补团体保险保障暂时性之缺陷,助力团体保险基本功能的实现,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从性质上而言,团体保险中的被保险合同转换权具有形成权的特征,是一项合同更改权。为了保障该项权利的正当行使,法律除了应当提供明确的权利行使规则之外,还应当在兼顾逆选择防范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权利创设意旨的实现,将逆选择防范的程度限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 标签: 团体保险 合同转换权 合同更改 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