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机动车数量的持续增长,城市区域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为特征的空气污染现象日益突出。“十三五”以来,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从根本上解决PM2.5、O3等污染问题,统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标准和工作方案,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周期性减排的目标任务,旨在积极推进臭氧和雾霾产生的关键前体物VOCs污染防治,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但由于我国VOCs污染防治起步较晚,且VOCs种类多、排放形式多样、理化性质复杂,现阶段治理基础和技术水平仍较薄弱。化工行业作为VOCs的重点排放源,是现阶段重点治理的行业。如何结合我国化工发展的实际进程,开展VOCs污染防治,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法,实现废气达标排放,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
简介:在语义上,'失权'一词,有多种用法。法律语境的'失权',系部门法用语,我国法理学上并无提取公因式的失权概念。失权是被作为'类概念'使用的,是对权利被限制或剥夺这一类现象进行概括的构词。不同类型失权现象的法理可能是各异的,对失信被执行人失权现象的研究,应基于制度规范与司法实践,探讨该类失权现象的法理。失信被执行人是具有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能力而拒不履行该义务的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权类型涉及平等权、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以及社会经济权利。虽然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权利进行限制具有正当性,但是,罚当其过,失信被执行人的失权必有其限度。失权违反比例,即是过当的失权。在人权视野下,人性尊严绝对不可限制。失权惩戒仅是手段,失权救济与失权终结,都通往失信被执行人失权的终点。经由救济或终结,失权得以解除,失信被执行人最终走向解放。
简介:摘 要:中央企业加强失信风险管理,是贯彻落实法治央企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的必然需要。本文从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入手,详细阐述了企业失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希望以此推进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