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壳聚糖是一种优良的生物医用材料,在体内的应用已得到广泛的应用。相比之下,其代谢和分布一旦被植入的记录较少。在这项研究中,与异硫氰酸荧光素(FITC)标记的生物降解动力学和肌肉植入大鼠灌胃壳聚糖与荧光分光光度法的研究,组织学法、凝胶色谱法。植入后,壳聚糖在分布到不同器官中逐渐降解。测试的器官中,肝脏和肾脏被认为是第一个在壳聚糖含量最高,这是符合降低心,脑和脾脏。尿被认为是壳聚糖消除的主要途径,而80%的壳聚糖给药大鼠的尿不可追踪的。这说明壳聚糖大部分在组织中降解。平均来说,在不同的器官对壳聚糖的降解产物和尿被发现的分子量为<65kDa。这进一步证实了壳聚糖在体内降解的作用。我们的发现提供了新的证据,作为一种生物医学材料的强化和安全的应用。
简介:羟丙基壳聚糖(惠普壳聚糖)已被证明具有在广泛领域的应用前景由于其良好的生物相容性,生物降解性和生物活性,特别是在生物医学和制药领域。然而,它的药代动力学和生物降解性能,这是至关重要的,其临床应用尚不清楚。为了进一步开发和应用奠定基础,我们在这里进行荧光强度分析和GPC测定异硫氰酸荧光素标记的惠普壳聚糖的药代动力学模式(FITC惠普壳聚糖)及其生物降解性研究结果表明,在剂量为每只大鼠腹腔注射后,FITC标记的壳聚糖能迅速吸收,惠普分布于肝,肾和脾的血。结果表明,壳聚糖能有效利用FITC惠普,和惠普的FITC标记的壳聚糖88.47%可经尿排泄在11天内与分子量小于10kDa。此外,我们的数据表明,有一个明显的降解过程发生在肝脏(<1024h)。综上所述,壳聚糖具有良好的生物利用度和生物降解性,惠普,表明羟丙基壳聚糖潜在的应用在药物缓释材料,组织工程和生物医学领域。
简介:石油开发导致的污染令人堪忧,因此,在石油污染场地对土著石油烃降解菌进行分离鉴定,并进行石油的微生物降解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在天津大港油田分离出三株石油烃降解菌株,利用16sRNA基因序列相似性分析确定三株菌株分别为Pseudomonassp.和Bacillussp.。通过单因素实验确定了各菌株最适宜的降解条件为:#1菌株最适宜的温度30°C、pH7.2、盐度3%;#2菌株最适宜的温度35°C、pH7.5、盐度3%;#3菌株最适宜的降解温度37°C、pH7.5、盐度5%。菌株按照2:1:2的比例投加时原油降解率最高。通过正交试验分析,在接菌量10%、原油浓度0.2%、pH7.0、N:P为3:1、盐度3.5%、温度35°C的条件下,原油降解率最高,可达到71.03%。
简介:随着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溢油事故频有发生,海洋石油污染日趋严重。陆源石油污染在海洋石油污染中占很大的比重。在中国,陆源石油污染占海洋石油污染的80%以上。湿地有着生态和环境的双重价值,目前很多研究表明其具有净化石油污染的功能。滨海新区北塘河口是天津重要的渔港,也是主要的排污口。近年来,随着陆源石油污染的增加,北塘河口海水水质日趋恶化。北塘河口生长着大片的互花米草,形成了互花米草湿地,它可以有效地去除石油污染。通过对码头、入海航道和近岸海域的海水和沉积物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北塘河口水质属于劣四类海水水质,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烃是主要的污染物。芦苇、互花米草和碱蓬是北塘河口主要的植物物种,在这三种植物体内均有石油烃检出,表明了北塘河口已受到石油烃污染,并且三种植物具有吸收石油烃的能力。无论是表层海水还是沉积物,石油烃含量的空间分布规律均为码头﹥航道﹥近岸海域。互花米草的根、茎和叶可以拦截陆源石油污染。互花米草在吸收石油烃的同时,还为微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境,加速了石油烃的微生物降解,互花米草湿地可以有效地减少陆源石油污染。
简介:就“区域沉积物管理”(简称RSM)概念与方法进行了系统论述,以厦门地区为例阐述了RSM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如何应用区域沉积管理来处理海岸冲刷、淤积与港口码头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讨论,同时,提出了发展RSM的战略构想与框架。
简介:针对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工作中发现的制度性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通过学习借鉴我国法院审判实践及国外同类基金运作经验,提出了符合实际需求的解决途径,并基于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原则,对规范我国油污基金理赔工作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提出了修订建议。
简介: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这对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改革任务。世界各国或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三合一"模式、"二合一"模式和分散型模式。比较而言,对知识产权实行综合管理是绝大多数国家的选择。浙江自贸试验区应顺应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成果集聚、集成利用、互利互补的趋势,实行"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模式,并设置单独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同时,考虑到海关、公安等机关在知识产权边境执法、犯罪侦查方面的职能无法剥离,为协调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机构与海关、公安等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职能,可考虑建立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作为临时议事机构负责具体协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