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完善土地经营权入股的相关配套政策是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流转,提升农民基本生活质量的重中之重。对于拓宽农民收入,扩大内需具有重大意义。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公司后的股权退出,是更关乎农民权益的重要环节。由于土地经营权出资方式的特殊性及农民股东自身存在弱势性等客观事实,建议在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应适当放宽农民股东退出限制,明确土地经营权期限性的规定,减小农民股东的失地风险,完善农民股东退出阶段的权益保障制度。
简介:查阅权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的股东查阅权诉讼制度出现了价值取向上的失衡、规则设置上的疏漏和裁判上的乱象,其原因在于对股东行使查阅权的“正当目的”概念的价值中空。通过对“正当目的”概念的文义解释,并借助域外立法例对“正当目的”的内涵进行价值填充,并通过司法实践的类型化分析划定“正当目的”的外延范围;通过对“正当目的”的目的解释,证成“正当目的”不仅是股东的说明义务,在诉讼中也应当作为证明对象,由股东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不同查阅权诉讼类型设计举证责任分配方案,最后由法官在正确适用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正当目的”之内涵和比例原则作出公正的裁判。通过对股东查阅权诉讼制度的完善,以期能够在股东利益和公司自治之间寻求一条适当的裁判路径,更好地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
简介:【摘要】股东代位诉讼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创设的,在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由股东代替公司提起诉讼的一种特殊救济制度,对于维护公司利益、防止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新《公司法》第152条,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对于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来说具有重大意义。但从实践操作来看,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规定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关键词】股东代位诉讼制度主体资格构建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公司的管理权、决策权、经营权、人事权都集中于控股股东以及董事会手中。股东会由于自身运作机制的局限,加上控股股东为最大限度的实现自身利益而采取的种种措施,使得股东会的实际权力逐渐被削弱,甚至架空。中小股东利益遭受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防止公司大股东、董事、经理等人员滥用经营决策权,保护中小股东以及公司利益,各国逐渐建立起股东代位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