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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非法购买伪造的增值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和发票管理制度,以支付一定价款的方式取得他人提供的伪造的增值专用发票的行为。而销赃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特而予以收购和代为销售的行为。

  • 标签: 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 发票管理制度 定价 收购 销售
  • 简介:(2006年12月27日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令第482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 车船税暂行条例
  • 简介:<正>合同制度本是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但近代合同制度在其沿革中,已经超出民商法范畴,扩展到法律的各部门和法学各领域。由于合同涵盖的关系日益复杂,其外延扩大而导致内涵减少,合同已成为一种形式化的法律制度。环境法在协调环境资源的公共性所要求的国家管理意志与私人性所要求的个人意志时,可以借助合同这一外在形式,将其整合入统一的环境合同制度,更好地实现环境

  • 标签: 环境合同 环境资源 合同主体 国家环境管理权 公民环境权 民事合同
  • 简介:环境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它作为一种法学理论,可以用来解释环境法律问题.环境权及其学说在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从法律上确认、保障环境权,从理论上研究环境权的意义、作用和特征,对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协调、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环境权 国内法 国际法 法学理论 法律权利 环境法律
  • 简介:联邦累进所得在美国一直存在争论。关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联邦累进所得是合宪的,是间接。学界对联邦累进所得多有批评,但比例并不比累进所得完美。学界争论双方的观点都不是决定性的,美国人生活在有缺陷的正义中。

  • 标签: 联邦累进所得税 比例税 合宪性 分配正义
  • 简介:为了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加拿大魁北克省和莫属哥伦比亚省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开征碳。由于两省的温室气体排放状况、排放构成及减排目标不尽相同,在碳的征收目的、收入用途、征收模式、纳税人、税目、税率和税收减免等方面的设计相差甚远。得益于碳的经济激励效果,两省的温室气体减排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两省的碳税制度进行系统比较,可以为我国的碳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

  • 标签: 碳税制度 比较研究 温室气体 减排目标
  • 简介:<正>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规定,中国的"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而第2条指明,所称"居民企业"并不限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也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第二类企业(以下称为"境外居民企业")的概念虽然是《企业所得税法》新近引入中国税制的,但其意义不仅是前瞻性的,而且其适用会立即影响到一群数目可观、声望卓著的中国企业。

  • 标签: 所得税法 预提税 居民企业 企业投资者 实际管理机构 中国税制
  • 简介:自《世界人权宣言》签署之日起至今已愈五十年。国际法所认可的基本人权的范围也得到了不断的扩展,传统上所重视的是种族灭绝、战争罪行及反人道罪等问题,现在已扩展到对限制与剥夺非基本人权的关注。与此同时,尤其是RachelCarson的震憾性著作《寂静的春天》在20世纪60年代出版之后,人们逐渐认识到一个事实,人类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惊人的速度污染着我们的星球,我们释放到自然环境中去的有毒物质对全球生态系统和无数物种,包括人类自己,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 标签: 国际环境法院 基本环境权利 环境保护 国际法
  • 简介:(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使用税暂行条例 土地使用税
  •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

  • 标签: 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纳税人 增值额
  • 简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是由国家设立的动植物检疫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疫职权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属于我国营业征税范围。动植物检疫收费是由特定国家行政机关——动植物检疫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直接收取并纳入中央级国家财政预算。对此项收费是否要缴纳营业,动植物检疫机关和税务机关之间产生分歧。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营业税收征收的基本法律制度的剖析,指出地方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系越权行为,征税无法律依据。同时阐明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行为非属营业征税客体,即使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列入营业征税范围,其在性质上,符合不征营业的条件,在业务内容上又具备免征营业的法定条件,因此,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不缴纳营业

  • 标签: 动植物检疫 营业税 进出境 检疫机关 征税范围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