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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前审查可有限制地使用侦查手段于同良立案前审查就是对已经受理的控告、检举和自首的材料以及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的案件材料所进行的分析研究、审查鉴别和必要的调查。立案前审查的目的是决定立案或不立案。决定立案的,才可进入侦查阶段的诉讼活动,才可对...

  • 标签: 立案前审查 经济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 侦查手段 有限制 侦查措施
  • 简介:近日,成都高新区召开纪律审查工作会,全面梳理回顾今年以来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明确工作方向和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效。聚焦问题,主动出击挖掘案源线索。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干部作风问题,改变"坐堂办案""等米下锅"的工作方式,主动出击、深入基层,注重从已立案件中发现新线索,由一案带多案,推动纪律审查工作不断深入。把握形势,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

  • 标签: 审查工作 纪检监察
  • 简介:《立法法》第九十、九十一条可以被看作是关于我国立法违宪审查制度的规定。《立法法》第九十条主要是对立法违宪审查的提出主体与审查主体的规定;第九十一条则主要是对立法违宪审查的方式、程序进行的规定。从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采用的是立法机关进行立法违宪审查的方式,而且是一种事后审查的方式。分析这两条规定,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 标签: 违宪审查制度 《立法法》 缺陷 审查主体 立法机关 事后审查
  • 简介:为及时总结近几年省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进一步推进省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于6月19日至20日在长春召开省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由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 标签: 人大常委会预算 召开部门 审查监督
  • 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补正程序,本意是为了提高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由于法规条款不明确、理论观点不统一、地域发展不同步等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程序始终缺乏具体适用的有效范式,成为信息公开实践中的难题。面对司法审查和公众质疑,行政机关在实务中要合理合法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补正程序,应根据补正程序的分类特征和具体适用的困境成因,秉持审慎适度的原则,从细化标准、加强指引、畅通渠道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框架,拓宽服务范围,保障申请人的正当权利。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补正 司法审查 实务
  • 简介:传统“国家安全”内涵延伸到经济领域导致贸易保护盛行,投资壁垒越来越多,尤以中兴、华为进入美国遭到的以国家安全审查为内容的新贸易保护阻挠为最.本文透视美国安全审查制度,分析了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遭受歧视待遇的原因,以期为我国对外资的管制和促进海外投资的保护提供借鉴.

  • 标签: 新贸易保护 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华为中兴收购案
  • 简介: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申请人往往会提出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前没有提出的新情况、新理由。就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所提新情况、新理由的审查与处理,我国《行政复议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未作规定,而这又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践中不可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需要行政复议工作者不断探索明确。从行政复议实际情况看,“四看三审两决定”是较为可行的办法。

  • 标签: 行政复议案件 理由 申请人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工作 具体行政行为
  • 简介:不确定法律概念往往成为行政诉讼争议的焦点.实践中,法院消极审查可能导致行政诉讼目的难以实现,积极审查又可能干涉行政权的行使.然而,国内学者的观点——不确定法律概念可分为经验概念和价值概念,对于经验概念,法院可以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价值概念,法院应给予高度的尊重——在司法权与行政权地位明显失衡的现状下以及在实现行政诉讼目的和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的要求下,已经明显“站不住脚”了.本文通过对第103号行政审判指导案例的分析,认为应确立对所有不确定法律概念都可进行司法审查的原则,在此前提下依据对不确定法律概念进行的重新分类再确定相应的司法审查程度和司法审查标准.

  • 标签: 不确定法律概念 经验概念 价值概念 司法审查
  • 简介:《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若干问题的规定》1第5-9条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判断犯罪之“社会危险性”的实质要件,在“社会危险性”认定标准的客观性上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规定》第5-9条仍未彻底解决“社会危险性”认定标准客观性不足的问题,并且某些规定反而导致了“社会危险性”的认定标准趋于机械化的后果。究其原因是“社会危险性”本身的抽象性决定其难以在实质要件上彻底实现客观性,故仅在实质要件上寻求“社会危险性”认定标准之客观性的努力成效有限。转换视角,通过构建“社会危险性”之程序要件的方式以破解其认定标准客观性不足之难题不失为一种积极的探索。

  • 标签: 逮捕 社会危险性 客观性 程序要件
  • 简介:因工作需要,根据《重庆市总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替补、增补的办法》,由有关单位提名。经重庆市总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重庆市总工会二届五次全委会议决定:向晓春、张勤超两位同志增补为重庆市总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 标签: 向晓春 张勤超 重庆 工会经费 工会组织 审查委员会